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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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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65,662股,占公司总股本97,754,388股的比例为0.476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02元/股,最低价为19.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1,772.8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德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德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德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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