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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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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5日(周四)上午09:30现场交流的方式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周四)上午09:30。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张天闯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习先生、财务总监唐红英女士、独立董事:赵彦彬先生、李玉华先生、季学武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会,保证活动规范有序,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25日09:00。敬请有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将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等信息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bmdongban@bjgk.com)进行预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业绩说明会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见附件1)参加会议,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咨询电话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承诺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30;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0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监事会议案。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经过公司管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正向增长,净利润预计实现正向增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5,401.63万元,同比下降4.39%;实现净利润25,588.04万元,同比下降35.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监事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修订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号)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

  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5,776,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94,879.25元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计人民币798,845,471.69元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23177账户人民币288,845,471.69元、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35611账户人民币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户人民币145,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240620账户人民币80,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174.40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及其他净额2,413.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760.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7,733.8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59.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338.76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20.25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将10,759.01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结项,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20,055,988.33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7,150,072.20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募投项目“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已完工结项,公司已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61,098,000.00元转入新项目“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225,6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36,232,309.65元)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上市时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近年来公司也在机轮领域和着陆系统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对募投项目的架构方案、机型选择进行了优化,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上述两个项目前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后续未达到置换条件,未进行置换。

  3、建设项目尚有部分未支付供应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部分变更为“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61,098,00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执行“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金额78,462,449.77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74,226,600.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上述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0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长王淑敏因私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张天闯所作的《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董事会议案,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赵彦彬先生、季学武先生、李玉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全票审议通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从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对在任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等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331,85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3,229,75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女士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根据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现授权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女士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淑敏女士相关职责,并履行王淑敏女士于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李玉华(主任委员、召集人)、赵彦彬、王飞。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李玉华(主任委员、召集人)、赵彦彬、肖凯。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对《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会计师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4年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约2,338.0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约1,743.89万元人民币。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4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根据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瀚禹”)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参考行业同类生产设备的行情和实际使用情况,将部分“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由5年变更为1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该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假设不考虑2024年1-12月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根据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约2,338.0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约1,743.89万元人民币。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金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50%。本次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同时对《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开发、销售摩擦材料及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开发、销售航空刹车机轮及组件、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飞机起落架及其零件;销售高性能刹车盘机摩擦片;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制造飞机着陆系统及航空部件(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高性能刹车盘机摩擦片;民用航空器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为:

  开发、销售摩擦材料及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开发、销售、试验、维修航空刹车机轮及组件、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飞机起落架及其零件;销售高性能刹车盘机摩擦片;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制造飞机着陆系统及航空部件(限分支机构经营)的开发、试验、销售、维修;生产高性能刹车盘机摩擦片;电机的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民用航空器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拟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0,372,127.88元,提取盈余公积17,399,944.20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52,972,183.68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906,790,352.07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059,762,535.75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88,631,103.83元,其中,股本溢价1,188,631,103.8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等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331,85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3,229,75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国防军工行业,2023年,军工行业下游市场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叠加下游主机厂和部队客户回款进度显著变慢,以及产品降价等因素,军工上游配套企业面临较大的流动性趋紧压力。从公司角度看,2024年,公司存在重大资金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计划以及未来多项科研任务,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58%。

  该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量了国防军工行业现状、产业链中配套地位、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计划以及流动性需求等多重因素,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可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

  (2)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3)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并成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专注主业提升质量,争取在起落架着陆系统和民航市场方面做大做强,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各项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85,634.63万元,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3、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1、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18,232,382.29元,该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18,232,382.29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096,505.13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所有者权益118,232,382.29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096,505.13元。

  2、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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