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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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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借款额度事项是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飞测”、“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66.1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80.0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9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股票简称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后增加的特殊标识“U”取消,A股股票代码688361保持不变,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4年4月26日。

  一、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7.09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62.39万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特别标识为“中科飞测-U”。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34.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9.30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4年4月26日取消特别标识U,A股股票代码688361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A股股票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共有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14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海,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倪淏然,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百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服务市场收费情况等方面因素,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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