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对空档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对空档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光华股份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空档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光华股份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空档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方便后续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期限的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于2024年4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此外,同意对空档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832.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6.9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25.0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日出具天健验〔2022〕6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差异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4,382.20万元(期末尚未到期)。

  (四)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将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八)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从中国农业银行受让的一份大额可转让存单,受让金额4,382.20万元,由于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操作部门对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前未将前述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4,382.20万元大额可转让存单赎回,除该授权期限内购买的既有产品之外,公司不存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另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空档期内既有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上述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对空档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对空档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光华股份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追认空档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光华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追认空档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3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其中,公司自2023年度提前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购买其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街道钱江西路280号1501-1516室、1601-1620房屋,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037.23平方米,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095.4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或子公司未与关联方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标的资产估值风险及交易完成后的市场估值变化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关联方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购买其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街道钱江西路280号1501-1516室、1601-1620室房屋作日常办公场所使用,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037.23平方米,根据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4]7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095.4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公司拟与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孙杰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小园女士为孙杰风先生的配偶,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就上述所涉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关联董事孙杰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杰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小园女士为孙杰风先生的配偶,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名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街道钱江西路280号1501-1516室、1601-1620室房屋;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标的房屋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形;

  账面价值:根据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4]7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095.4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

  (二)关联交易标的评估报告概况

  评估机构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

  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公司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0,954,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评估价值包括增值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让方(甲方):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

  受让方(乙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甲方同意将自身所有的坐落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街道钱江西路280号1501-1516室、1601-1620的自有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037.23平方米,具体以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装修、庭院、家具、装饰及其他设备设施转让给乙方,其转让价款已经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甲方现就该房屋租售事宜披露如下: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尚未将该房屋出租或出售给第三人。

  (三)交易价款及支付方式

  根据乙方委托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4]7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标的物的市场价值为1,095.4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在充分参考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甲方同意以1,095.4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的价格将标的资产出售给乙方。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同意采用分批转账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先行支付甲方首笔预付款,金额为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在房产过户工作正式启动前三个工作日,乙方需再次支付甲方第二笔款项,金额为900万元(大写:玖佰万元整)。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所有必要的房产过户手续。

  在房产顺利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三个月内,且确认该房产无其他费用纠纷,乙方付清剩余的尾款95.42万元(大写:玖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

  (四)产权过户及税费承担

  本合同签订时,该房屋已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相应的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原有的办公场所已难以承载公司未来的长远规划与持续发展的办公需求,且该房屋位于海宁城西CBD,靠近银行、政府等单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的长远规划与持续发展的办公需求、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规划,结合该资产在未来可能带来的收益和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的考虑,公司拟开展本次交易用作日常办公场所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孙杰风先生、王小园女士购买房屋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的长远规划与持续发展的办公需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增强公司融资能力,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规划,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并经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孙杰风、王小园尚存续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14,200万元。

  八、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权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权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房屋,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权益。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对光华股份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房屋买卖合同》;

  6、《资产评估报告》;

  7、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的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光华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主要从事海外进出口业务,业务发展良好。为支持子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担保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期限自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

  单位: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A幢(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孙杰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