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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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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 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辉光电”)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翔辉光电、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2023年1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8110501013502264075)账户发生两笔金额分别为 735.00 万元和 418.95 万元的结汇入账,系银行误操作所致。当日公司已联系银行及时将相关资金转出。中信银行对该事项出具说明,确认系银行工作失误,与公司无关。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2,890,435.7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31,070.38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414号)。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25,024.12万元(含利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17.17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40.9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已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相关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以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具体情况

  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文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文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文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具体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该项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不涉及对2023年度及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三、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数据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先生、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蒋悦女士、财务负责人严锋先生、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和保荐代表人黄腾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下午14: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17.17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40.9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已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

  2、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拟进行投资的品种包括并不限于: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收益产品、低风险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理财、信托产品等;产品类型包括不限于: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意见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

  2、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9)财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062.01万元。

  (10)客户情况:2022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0家: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6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笑春、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春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天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6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冷飞)。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薛文进和蒋建华均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战略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张伟总经理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融资、外汇衍生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3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事项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审议2024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之日止,期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另行审批,直接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若遇到银行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银行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银行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薪酬水平视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而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如与公司就薪酬或津贴签署协议的,按约定领取薪酬,未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1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董事薪酬方案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高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薪酬水平视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而定。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董事的,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议案,鉴于本议案与王健利益相关,王健回避表决,其余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鉴于本议案与其利益相关,张伟和王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

  因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登记变更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2位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2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详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估,一致同意将该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印章刻制、管理使用及销毁,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对原有的《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2:50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本决议正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八)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九)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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