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横岭为重点的勘查区块,部分试验井达到工业开发气量,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勘探研发,强化气井精细化管理,推动勘查区块实现经济化开采。
3.新疆煤层气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昌吉国投签署了《煤层气产业勘探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共同合作开发煤层气资源,实现双方在资源、资金、技术、产业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公司下属山西蓝焰煤层气工程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与昌吉国投签署了《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为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成功中标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21口井)工程,并签署《新疆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21口井)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95,937,593.00元,目前正在按照合同有序开展井场建设及钻井工程。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山西省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东街2123号万通商业广场A座2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联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慧玲女士、董事王春雨先生、独立董事刘毅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赵斌先生、董雪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初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39,923,275.94元。2023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25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182,835,222.8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8,283,522.29元和扣除2022年度分红58,050,159.60元后,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即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4,475,452.20元,剩余81,949,364.7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由于余孝民先生在关联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杨军先生、丁宝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中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田永东先生、张慧玲女士、杨军先生、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丁宝山先生、赵利新先生、刘毅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余春宏先生、丁宝山先生、石悦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余春宏)》《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丁宝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石悦)》。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9:00-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15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15室
邮政编码:030032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祁倩 联系电话:0351-2600968
传真:0351-2531837 电子邮件:lykg000968@163.com
(三)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蓝焰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2.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已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已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形,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经营发展,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所处行业和地区的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拟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如下:
1.适用对象:在任期内的独立董事。
2.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计发。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适用期限: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当月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公开的报酬数据,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初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139,923,275.94元。2023年度因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分红250,000,000.00元,公司实现净利润182,835,222.8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8,283,522.29元和扣除2022年度分红58,050,159.60元后,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即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46,424,816.91元。
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4,475,452.20元,剩余81,949,364.71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
三、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现金分红,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匹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011,90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3号)。
报告期初,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计1,043,016,830.91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315,048,061.8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27,968,769.04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721,965.48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52,597,727.92元,其中: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92,554,549.70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60,043,178.22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32,613.66元。
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95,614,558.83元,其中: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407,602,611.57元;支付33口L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288,011,947.2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1,351,923.6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102,397,344.49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954,579.1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28日分别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5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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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2,597,727.92元,用于支付压裂设备及钻机设备购置款、二次压裂改造及33口L型井工程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有关实施进展如下:
1、工程项目:33口L型井、157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60,043,178.2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8,011,947.26元。
2、设备购置:6套钻机设备、2套压裂设备、1套连续油管设备目前均已全部采购完毕。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92,554,549.7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7,602,611.57元。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造合理经济价值,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保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情况下,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业务。
报告期内,共实现募集资金收益4,234,977.42元,且由于募集资金并未转出专户,因此收益已及时、足额存入专户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变更后项目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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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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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山西省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东街2123号万通商业广场A座24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赵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其中监事赵斌先生、董雪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职工监事卢军灵先生、赵淑芳女士需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由于职工监事卢军灵先生、赵淑芳女士需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