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田香叶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2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28、听取《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志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3,240,342股股份,共计支付6,612.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6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4月23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41,856.18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2023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6,612.51万元,加上2023年度普通股的现金分红金额41,856.18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48,468.69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85%。
(2)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以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4月23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3,317.87万元,占2024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9%。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4年度公司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进行季度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9、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共计领取薪酬72.78万元(税前)。拟定2024年公司监事的薪酬计划为: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按照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关联监事徐永超、赵华润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6、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销量同比增长41.21%,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40%。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四季度由于市场结构变化及公司内部产品结构的调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环比2023年第三季度降低8.97%,同比2022年第四季度降低5.54%。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3年第三季度上涨5.26%,同比2022年第四季度降低3.98%。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3年四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6元(含税);2024年一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6,527.4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2,925.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067.5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0,291.9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0,871.5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3年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3,240,342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2023年回购共计支付6,612.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做出之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累计回购股份10,020,030股。
公司将以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6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4月23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41,856.18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0%。
2023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6,612.51万元,加上2023年度普通股的现金分红金额41,856.18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48,468.69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85%。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二)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以2024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4月23日的总股本1,473,522,7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10,020,030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3,317.87万元,占2024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9%。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4年度公司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进行季度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文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贾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贾娜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文梦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磊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贾娜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文梦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6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60万元。2024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等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交易金额
有效期限内,不超过50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银行融资,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交易期限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期间。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缓解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业绩水平,但同时套期保值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交易方案,设置合理的价格预警机制,动态关注价格波动,并进行相应的止损操作。
2、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审计处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履约风险控制措施: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业务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6日(星期一) 至0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3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王锋先生
董事会秘书:孙松涛先生
财务总监:吕晓燕女士
独立董事:温德成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3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6日(星期一) 至0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包括2020年11月募集的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2022年3月募集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募集资金”)。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32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增资发行63,7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1,135,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8,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617,49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9,175,09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19,294,176元。
鉴于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本公司经充分论证后,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经总裁审批,将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52,664 元(其中: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323,314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729,35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14%,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 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无需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等程序。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39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112,121,21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97,554,37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14,174,16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2,451,966元,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人民币1,819,913元。其中,人民币350,000,000元系经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22,451,966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及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10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中信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且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52,664元(其中: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323,314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729,35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无余额。本公司开立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624-034658-050)和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6628000001286)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
2022年4月1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于 2022 年 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承诺效益的计算以整个项目全部达产(生产期第三年起)之后连续 12 个月为效益计算期间,因此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4: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5:“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6: 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承诺效益的计算以整个项目全部达产之后连续12月为效益计算期间,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注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 300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 -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 -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3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联系人:孙松涛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8.2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95%。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且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分子公司对于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各项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等业务。
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公司拟授权董事长王锋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及授信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申请授信融资相关法律文件及授权其他业务人员办理有关事宜,授信融资额度单笔不超过300,000万元。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各项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而确定。
二、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8.2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5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同时,为提高审批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锋先生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银行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文件尚未签署,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为111.77亿元(为2023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4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3.47%、16.95%。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