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846,763.9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7,995,479.4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363,38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3,000股,以92,290,38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297,131.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20%。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长期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公司以芯片设计为立足点向应用端延伸,发展成为系统级服务提供商。公司紧扣应用场景复杂且多样的电机控制需求,提供专用性的芯片产品、相适配的架构算法以及电机结构设计方案,实现电机控制系统多样性的控制需求及电机整体性能的提升与优化。

  公司从底层架构上将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者有效融合,用算法硬件化的技术路径在芯片架构层面实现复杂的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机驱动控制处理器内核,不受ARM授权体系的制约,并在芯片电路设计层面在单芯片上全集成或部分集成LDO、运放、预驱、MOS等器件,最终设计出具备高集成度、能实现高效率、低噪音控制且能完成复杂控制任务的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以满足下游领域不断变化的应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ISO 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持续在工业与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开展研发,以优异的产品和创新的技术助力下游新兴产业的发展。

  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电机技术三个领域的丰厚技术积累,使公司可以为下游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驱动控制专用芯片、应用控制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在内的系统级服务,并有能力引导、协助下游客户进行系统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作为专注于高性能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的设计公司,产品涵盖电机驱动控制的全部关键芯片,包括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电机驱动芯片HVIC、电机专用功率器件MOSFET等。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领域。公司依靠坚实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高性价比优势与系统级整体服务能力,在境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二)主要经营模式

  目前集成电路企业采用的经营模式可以分为IDM(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ing,垂直分工模式)模式和Fabless(Fabrication-Less,无晶圆厂模式)模式。采用IDM模式的企业可以独立完成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等各生产环节;采用Fabless模式的企业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等生产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

  具体IDM与Fabless模式下的业务流程对比情况如下:

  ■

  综合考虑资本规模、技术优势等因素,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目前芯片设计行业较为普遍的Fabless经营模式,集中精力主攻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设计研发和销售,将生产制造环节委托给晶圆、封装测试厂商进行代工,以此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保障产品品质,该模式符合当前集成电路产业链专业分工的特点。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公司将设计完成的集成电路版图委托晶圆厂商进行晶圆生产;晶圆生产完成后,再交由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切割、封装、测试,形成芯片成品,部分芯片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还需进行应用软件烧录工序,通过向下游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销售芯片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

  2、研发模式

  作为采用Fabless模式的芯片设计企业,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管理流程对公司芯片产品研发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管理流程涵盖立项阶段、设计阶段、验证阶段与量产阶段。研发中心与应用中心、供应链中心、质量中心等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完成芯片产品的研发。

  3、采购与生产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晶圆以及相关的封装、测试等委外加工的服务。公司在晶圆生产厂商上选择了位于全球工艺前端的格罗方德(GF)、台积电(TSMC)作为主要合作伙伴。在封装测试方面,公司与行业内封装工艺成熟的封装厂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立并执行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程序,确保采购和委外加工环节受控,保证交期和产品质量。

  4、销售模式

  公司结合自身及市场的情况,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通过直销客户与经销商客户构成的销售模式均属于买断式销售,即在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客户或直销客户后,商品的所有权转移至下游客户。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销售模式稳定,选择该模式主要是为了降低自行开发终端市场的成本及不确定性,充分利用经销商已有的渠道网络与客户基础,集中资源与力量进行芯片产品研发与生产,保证公司稳步发展壮大。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I6520)。

  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的不断发展,集成电路行业发生了专业化分工,芯片设计企业为保持芯片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资源与资金投入到产品研发上,选择将晶圆制造与封装测试等环节委托给外部专业厂商进行,推进了Fabless模式的形成以及芯片设计行业的发展。

  芯片设计处于产业链的前端,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的研发能力、研发投入、研发团队、技术专利积累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产业链前端,芯片设计水平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芯片的性能、功能、成本等核心因素,同时芯片设计行业需要与产业链后端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环节紧密合作,不但在设计阶段需要考虑工艺是否可以实现相应电路设计,同时需要整合产业链资源确保芯片产品的及时供给,因此,芯片设计行业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据SIA发布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总计5268亿美元,同比下降8.2%。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WSTS)组织的2023年半导体最终用途调查,PC/计算机和通信终端市场仍然占2023年半导体销售的最大份额。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从细分领域来看,公司专注于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设计。国内集成电路产业起步较晚,具体到电机驱动控制芯片领域,该细分领域长期由德州仪器(TI)、意法半导体(ST)、英飞凌(Infineon)、赛普拉斯(Cypress)等国际大厂主导,峰岹科技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通过长期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设计出自主知识产权电机控制处理器内核架构,凭借技术性能优势及系统级服务优势实现产品在智能家电、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电动工具、工业与汽车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开展研发布局,为下游新兴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具备卓越性能、可靠品质、高性价比等竞争优势,已在BLDC电机领域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和行业地位。未来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之路,不断提升产品和技术水平,以优异的产品、先进的技术、全方面的系统级服务不断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持续发展高集成度芯片设计技术,向更高集成度目标前行

  高集成度是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不断追求的目标之一,就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而言,如果单颗芯片能集成更多的器件和功能,则其应用于具体下游产品时,可大大简化外围电路、减少外围器件,更好地满足应用需求,在帮助客户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整体方案的可靠性。公司的电机主控芯片MCU集成电机控制内核(ME)和通用内核,双核架构大大提升了芯片的集成度,提高运算速度和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高可靠性智能双核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持续提升芯片产品的集成度,更好满足下游应用需求。

  (2)持续攻克无感FOC控制算法,推动高效控制系统发展

  BLDC 电机控制中,算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优劣直接影响电机的控制性能。算法自身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进行迭代更新,从方波控制向有感SVPWM、FOC方向发展,伴随控制性能不断提升,算法复杂度也随之提升,对控制芯片的计算量和计算速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无感FOC控制算法能够实现高效率、低振动、低噪音控制,成为电机驱动控制领域的发展趋势之一。报告期内,面对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新需求,公司持续在无感FOC控制算法领域进行研发和攻关,不断丰富和增强该领域的技术积累,推动高效电机控制系统的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1%。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9.08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344.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846.1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17,302.1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4,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4,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34,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9.08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344.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846.1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年5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方式,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遴选的其他用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多产业融合大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购置房产已变更为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方式,公司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遴选的其他用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多产业融合大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由于该项目合作建设周期较长,使募投项目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公司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建设进度等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

  2、“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峰岧上海,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获取募投项目所需的场所尚未完成。公司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房产购置进度等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

  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下转B388)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