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81                                                  公司简称:大丰实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0.5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73);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 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3599)”。根据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和轨道交通行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一直以“引领文体产业、传播美好幸福”为企业使命,历经三十余载,发展成长为全球领先的文体旅产业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集文体旅创新科技和文体旅赋能服务于一体的平台企业,构建文体旅智能商业生态系统的文化平台。近年来,公司积极向文体旅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开启了从高端智造向内容创意和运营服务延伸的产业创新升级之路。随着产业链逐渐完善,公司已打造了创意、科技、数字、运营四大业务平台,各平台业务横纵联合、高效融合,探索文体旅产业与数字经济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进一步提升产业链高度。作为专业从事文体科技装备、数字艺术科技、轨道交通装备、文体旅运营服务等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创意、研发、试制、生产和检测基地(或研究院),综合实力雄厚。尤其在智能舞台领域,通过多年品牌服务积累和技术创新沉淀,公司已成为行业龙头。

  作为专业从事文体旅科技装备、数字艺术科技、轨道交通装备、文体旅运营服务等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创意、研发、试制、生产和检测基地(或研究院),综合实力雄厚。尤其在智能舞台领域,通过多年品牌服务积累和技术创新沉淀,公司已成为行业龙头。

  文体旅科技装备业务主要包括:智能舞台、智能座椅、灯音工程、数字场馆等核心产品的研发、智造与安装;以创新科技产品为核心的高端智能文体场馆(含智慧物联网和数字平台)、文体旅城市核心地标、泛文体综合体(多馆合一)的咨询规划、投资与建设运营等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文体旅产业策划咨询、特色文体活动(文化节、艺术节和赛事)、品牌IP策划推广、文化大数据及运营等服务。典型案例有央视春晚(连续25年)、新中央电视台大剧院,北京鸟巢体育场、杭州奥体中心、G20杭州峰会、金砖厦门峰会、上合青岛峰会、上海世博会、迪拜世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主会场、杭州亚运会、深圳音乐厅、上海前滩31演艺中心、建国70周年、建党百年、中国艺术节主会场、金鸡百花奖主会场、最大的室外秀场“中国出了个毛泽东”、最大的室内秀场武汉汉秀、全球最大戏剧聚落群“只有河南”等。

  数字艺术科技业务主要是为文化综合体与城市光影文化、历史文化街区复兴与夜间经济、景区提升与文化小镇开发提供形象升级、文化光影秀、沉浸式演艺空间、综合艺术水景、虚拟互动体验、艺术亮化、多媒体艺术装置等文化创意策划、产品、服务与系统解决方案。典型案例有首个文商旅综合体中的数字秘境-全球最大免税城海口国际免税城、雅加达亚运会闭幕式“杭州时间”、无锡拈花湾动态雕塑、贵州安顺山里江南《夜书·今生缘》、临安苕溪光影秀、厦门星际酒吧、泰州意象凤城、梦回龙游、金砖厦门峰会海沧湖“白鹭水秀”、山东烟台葡萄酒文化街、韩城水秀“黄河魂”、济南“大明湖秀”、南京中华门投影秀、诗话西溪、黄酒小镇、乐动敦煌等。

  轨道交通装备业务为城轨、城际、高铁、普铁车辆配套、轨道工艺设备、旅游观光车提供设计研发、系统集成产品和服务,集设计、生产、安装、售后于一体,助力交通新经济。轨道交通装备以内装为基础,以轨道座椅、铁路装备为重点发展方向,与中车长客、四方、浦镇、株机、唐客、大连机车,以及阿尔斯通、庞巴迪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坚定不移的实施名配角战略。公司已承接CRH动车,宁波、杭州、广州、武汉、重庆、昆明、贵阳等地铁,长沙磁悬浮,以及印度、巴西、阿根廷、菲律宾等国内外轨道交通项目。

  文体旅运营服务主要分为文旅融合运营、场馆运营以及赛事运营三方面,是以创意引领和运营前置的理念,提供各类文体旅内容策划咨询、IP孵化、剧目创制、赛事运营等。为文体旅场景提供IP植入、智慧运营与艺术教育等服务,提升产业的整体服务和运营效率。通过多种前沿的科技手段与新颖的艺术手法相融合,创造沉浸式体验,同时赋予城市型、城郊型、景区型等应用场景新的艺术生命力。典型案例有“今夕”系列、杭州金沙湖大剧院、杭州亚运博物馆、杭州临平大剧院、杭州马拉松、宁波马拉松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8亿元,同比下降3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1亿元,同比下降64.81%;总资产为79.00亿元,同比增长3.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95亿元,同比增长1.4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279.0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172.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063.03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945.24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8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180.02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248.5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437.3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321.81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2,935.58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0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4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294.6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4月1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8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1.34亿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0.60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0.74亿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大丰实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

  ■

  ■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跨境直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低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商业银行天长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上海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孙)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65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0亿元.。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45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宁波启鸿建设有限公司;DAHONG HOLDINGS SINGAPORE PTE.LTD;HONGKONG DAFENG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DAFENG INDUSTRY";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丰文化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开拓海外市场等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65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0亿元。

  本次均为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不是关联方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

  1、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员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对外担保方式、签署担保协议等具体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其中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以未来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5、本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6、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

  ■

  3、宁波启鸿建设有限公司

  ■

  4、DAHONG HOLDINGS SINGAPORE PTE.LTD

  ■

  5、HONGKONG DAFENG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

  6、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

  7、浙江大丰文体设施维保有限公司

  ■

  8、杭州云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9、浙江大丰文化有限公司

  ■

  10、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DAFENG INDUSTRY"

  ■

  11、深圳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二)截止2024年3月31日,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根据控股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拟开展的担保行为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良性发展,可以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虽然部分控股子(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公司能对该等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345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数量),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3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申请人民币33000万元的授信,授权期限为2024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并提供以下资产作为授信业务抵押物:位于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厂房及工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5322.24平方米,土地面积合计64653.52平方米。

  公司本次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免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以及是否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

  本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459,459.51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459,459.51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540,540.60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2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至0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2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2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丰华

  董事会秘书:谢文杰

  财务总监:张进龙

  独立董事:费忠新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2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 至0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大丰实业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64-62899078

  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4年4月2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11、12、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14: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207会议室。

  (四) 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574-62899078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14、《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拟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丰华、丰岳、顾江;其中,丰华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费忠新、杨金生、顾江;其中,费忠新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丰华、王石、顾江;其中,顾江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丰华、王石、费忠新;其中,费忠新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丰华、GAVIN JL FENG回避表决。

  2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关于修订公司若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4、《关于审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5、《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6、《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费忠新、顾江、王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2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11、《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下转B342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