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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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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润滑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工业润滑油产品生产商之一,产品包括变压器油、液压油、内燃机油、齿轮油、金属加工油、特种、导轨油、切削油、导热油等13个类别、200余种规格型号,基本涵盖工业机械设备、工程机械、汽车用油所需的润滑油品种,实现了产品系列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是工业润滑油领域内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器设备、工程机械、工业机械设备、冶金和交通运输等领域。公司通过向石油炼化企业或其他经销商采购基础油,并通过精馏切割、补充精制、调合等工序对基础油进行加工,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润滑油产品并向终端用户销售,部分产品亦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润滑油业务正由传统的工业润滑油提供商逐步向工业润滑油与车用润滑油等多品种齐发的综合产品提供商转变。

  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是提供环境治理综合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深耕环境治理领域,主要业务包括生态修复、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网运维、土壤修复、环境工程EPC及环境咨询服务等。在水处理、土壤修复、环境工程等方面拥有显著的技术优势,抓紧抓实成本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动态,促进环保业务持续稳固发展。积极探索城市水管家模式为业务指导纲领,以助力减污降碳实现为目标“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将信息化智慧化为植入进日常工作体系做到平台统筹化、运维管理一体化。土壤治理板块以化工、有色金属企业退让地块为业务重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调查并修复治理,尤其在重金属企业土壤地块修复治理过程中突出以企业自有专利为技术核心,科学精准降低修复成本并持久稳定修复成果。

  目前公司以润滑油业务与控股子公司中晟环境的环保业务实现双主业运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U0YTa8Tv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程国鹏,副董事长、总经理 单秀华,财务总监 陈桂云,独立董事 易永健,独立董事 贺喜明,证券事务代表 马文蕾(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U0YTa8Tv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文蕾

  电话:0510-87688832

  传真:0510-87681155

  邮箱:314363051@qq.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对于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中晟高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晟高科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不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617,761.86元,母公司净利润-52,785,344.65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1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8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第九届独立董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予以听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已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提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 票。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利益相关,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1-2、议案4-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7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监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13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4244

  联系人:马文蕾

  电话:0510-87688832

  传真:0510-87681155

  邮箱:314363051@qq.com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78”;投票简称为:“高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8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二: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数量:                  。

  3.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5.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6.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惠芳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7、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杨惠芳、沈维新、马建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与该议案利益相关,因此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 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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