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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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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4月11日总股本977,755,64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412,256股后的967,343,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三类:

  一、膜类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隔离膜(基膜和涂布膜)、BOPP薄膜(烟膜和平膜);二、包装印刷产品,主要包括烟标和无菌包装;三、纸制品包装,主要包括特种纸产品(镭射转移防伪纸、直镀纸和涂布纸)、全息防伪电化铝、转移膜及其他产品。

  公司生产的湿法锂电池隔膜主要运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领域、3C类产品及储能领域;烟膜应用于卷烟行业;平膜主要应用于印刷、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烟标运用于卷烟包装材料;无菌包装主要用于牛奶盒、饮料盒等;特种纸产品中镭射转移防伪纸主要用于烟标、化妆品盒、牙膏盒、药品盒等,直镀纸主要用作烟标内衬纸、巧克力等食品包装纸,涂布纸主要用于烟草、食品、医药、化妆品和食品行业。

  2、行业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3年,随着全球对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日益关注,迄今为止已有超过150个国家设立了碳中和的宏伟目标。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近200个国家共同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阿联酋共识”,这标志着各国在近三十年来首次就推动能源系统从化石燃料向清洁能源的转型达成共识。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各国纷纷加大力度推进以锂电池为核心技术的新能源产业建设。在中国碳中和、碳达峰的国家战略目标指引下,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锂电池隔膜作为锂电池的四大关键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消费类电子产品、储能电池等领域,在推动中国乃至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公司作为锂电池隔膜行业的龙头企业,不仅在全球产能规模、产品品质、成本效益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显著竞争力,更是成功融入了全球绝大多数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覆盖动力、消费和储能三大领域,应用前景丰富。2023年,公司仍保持行业龙头地位,隔膜产品的产能与出货量水平均居行业首位。

  3、行业发展趋势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锂电池产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为锂电池隔离膜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显示,2023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出货量同比增长32.8%,达到176.9亿平米,其中湿法隔膜出货量达到129.4亿平米,干法隔膜出货量达到47.5亿平米。EVTank在白皮书中表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隔膜出货量已经突破210亿平米,中国隔膜企业出货量的全球占比在2023年已经突破83%。

  (1)隔膜行业市场空间广阔,产能规模要求高

  从全球视角出发,中国汽车电动化发展已走在前列,而欧美等海外地区正迅速跟进。鉴于海外新能源汽车和锂电池市场的巨大增长空间,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测,至2030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超过4TWh。海外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相较于国内仍然较低,因此,其未来市场的增长速度预计将超过国内市场。锂电池隔膜,作为锂电池制造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材料,其稳定可靠的产能是隔膜企业承接下游客户大规模订单的重要基石。基于产能优势,隔膜厂商能够持续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关系,进而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增强市场影响力。

  (2)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的重要性凸显

  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件,随着市场由政策导向逐渐过渡为市场驱动,厂商对锂电池的安全性、续航能力和使用寿命等关键性能的要求日益严苛,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对隔膜产品的性能提升和技术迭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的隔膜企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与空间。

  自2023年以来,隔膜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是隔膜企业发展的趋势之一。通过在基膜上涂覆无机陶瓷材料、PVDF、芳纶等材料能有效提升锂电池隔膜的抗穿刺和耐热等性能,增强电池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相较于基膜,涂覆膜更能满足锂电池对于隔膜关键性能的需求,产品附加值也更高,因此掌握高品质涂覆膜核心技术的隔膜企业更具有发展前景,加大涂覆膜出货量有助于企业综合盈利水平的提升。同时,隔膜企业需要不断开发新产品以能保证企业具有新质生产力,避免在产能出现阶段性过剩、成本与价格竞争加剧时处于被动。在具体产品特性方面,提升隔膜产品的耐温性、机械强度等性能以满足锂电池对于安全性和使用寿命的需求,同时满足轻薄化需求以提升提高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续航能力,依然是隔膜产品发展的趋势。此外,在满足上述特性的基础上,开发低成本的隔膜产品也是目前的发展趋势之一。在优化客户结构方面,一个维度是加强维护及开发头部客户的力度,另一个维度是加强开拓海外市场的力度,加快全球化布局。

  (3)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与成本管控需持续加强

  进入2023年以来,随着锂电池隔膜企业产能的大规模集中释放,原有的供求关系出现变化,隔膜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在此情况下,锂电池厂商对上游隔膜企业的产品品质要求更为严格,同时隔膜价格也面临下行挑战。因此,隔膜企业更需加强在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成本管控方面的努力,生产高质量、低成本的隔膜以加强和提升市场份额。

  此外,公司在多个细分领域如BOPP膜、无菌包装及铝塑膜等均有丰富的产品线。随着BOPP薄膜行业在我国约30年的稳健发展,技术日趋成熟,但市场竞争也较为激烈。未来,该行业的发展方向将更多地聚焦于生产符合客户需求的差异化产品,比如烟膜、镭射基膜等,这些产品将广泛应用于卷烟、食品等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包装细分领域。随着终端市场的持续扩张,BOPP薄膜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增长机遇。

  近年来,我国无菌包装市场已逐步构建出一个技术成熟、品种多样的产品体系,能够满足多种液体无菌灌装的需求。无菌包装的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液态乳制品、非碳酸饮料等食品消费品行业。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繁荣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消费观念与健康意识逐渐提升,乳制品和非碳酸饮料的消费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同时,国家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使得食品、饮料等行业对包装材料,尤其是无菌包装材料的要求愈发严格,需求逐渐上升。尽管国际包装巨头凭借其市场先入优势仍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我国生产企业材料技术和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内无菌包装市场正迎来快速成长的机遇。展望未来,国内厂商凭借性价比优势,产品有望从中低端市场逐步拓展至高端无菌包装市场,国产无菌包装厂商的市场份额将有望实现逐步提升。

  铝塑膜作为软包电池的重要封装材料,是软包电池产业链中技术挑战性最大的环节之一,对软包电池的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与圆柱电池和方形电池相比,软包电池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展现出明显的优势。在追求高容量和轻薄化的消费电子领域中,软包电池已成为主流选择,其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电池中的占比均超过80%,在平板电脑电池中的渗透率更是接近饱和。而在动力电池领域,欧美新能源汽车市场更加偏好软包动力电池。随着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不断降低,软包电池的竞争力也在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汽车厂商开始选择软包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来源,这也进一步推动了软包电池出货量的增长。预计在下游锂电池需求的带动下,软包电池及铝塑膜的市场需求将持续扩大,铝塑膜市场在未来几年中的规模将持续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新世纪于2023年4月29日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跟踪(2023)100005),维持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恩捷转债”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30日,公司股票触发“恩捷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不行使“恩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股票触发“恩捷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自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不行使“恩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号、2023-129号)。

  2、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Yan Ma女士、Alex Cheng先生、马伟华先生、冯洁先生、寿春燕女士、潘思明先生、张菁女士;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张涛先生、李兵先生、康文婷女士。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并续聘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5日、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号)。

  3、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了两次公司股份计回购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469,800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149,973,873.79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号)。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7,238,804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400,002,812.96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9号)。

  4、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认可,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7日,公司实控人Paul Xiaoming Lee先生(董事长)及李晓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078,318股,增持金额为1.94亿元,其中,Paul Xiaoming Lee先生增持1,246,718股,增持金额为1.16亿元;李晓华先生累计增持831,600股,增持金额为0.78亿元,相关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号)。此外,Paul Xiaoming Lee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号),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5、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计划自2023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增持主体已增持14.43万股,合计增持金额888.0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正在实施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号),2023年1月30日、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8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号、2023-053号、2023-155号),相关部门已解除对李晓华先生、Paul Xiaoming Lee先生的强制措施,Paul Xiaoming Lee先生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目前,李晓华先生和Paul Xiaoming Lee先生均在公司正常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7、报告期内,上海恩捷与多家重要客户达成了良好合作,上海恩捷与宁德时代签订2023年度《保供协议》,上海恩捷向宁德时代(包含宁德时代及其关联公司)按约定数量供应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上海恩捷与全球某知名大型锂电池生产商签订《产能锁定协议》,由匈牙利工厂2025-2033年向其供应不少于9.6亿平方米的锂电池隔膜材料,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上海恩捷收到某全球电池公司的供应商提名信,确认成为其锂电池隔膜供应商,从2023年至2031年向其在欧洲、亚洲等生产基地的主流车型锂电池供应隔离膜产品,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4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签订〈保供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能锁定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8号)、《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名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4号)。

  8、2023年4月12日,红创包装与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签订《红创无菌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决定终止原双方2021年12月20日签署的《“恩捷液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同日,红创包装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红创无菌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由红创包装在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域内的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红创无菌包装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公司已完成项目备案和迁入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由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红创包装与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恩捷液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号)、《关于下属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号)。

  9、公司拟在金桥开发区设立新能源上海管理总部、恩捷研究院和海外运营总部,预计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17.20 亿元。2023年5月22日,上海恩捷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金桥集团将以预售方式转让位于金桥1851项目B、C、D三栋楼的独占部位。暂定预售总价为17.145 亿元,公司将按协议约定的暂定预售总价分批次予以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集团总部办公楼、研发中心及海外运营总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号)。

  10、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421,412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87.80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2023年6月8日在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于2023年6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2023年12月20日,上述85,421,412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224号)。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结合公司2023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

  (ESG)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制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并选举李晓华先生、翟俊先生、张菁女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晓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和召集人,委员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制定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委员候选人简历

  (一)李晓华,1962年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2月毕业于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1993至1996年,任职于美国World-Pak Corporation;1996年4月起至今任红塔塑胶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德新纸业副董事长,成都红塑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2006年起加入创新彩印任总经理、副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瑞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5月至今任玉溪昆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历任苏州捷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22年2月至今任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江苏捷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历任常熟市巨兴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750,989股,通过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恒邹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72,696股。李晓华先生与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Sherry Lee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为李晓明家族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李晓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翟俊,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2000年4月至2006年1月,任职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任职于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任职于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职于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张菁,1961年生,中国国籍,东华大学理学院应用物理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华大学理学院常务副院长。2016年至2018年任上海恩捷董事;2015年至2020年任力学学会等离子体科学与技术专委会主任委员;2018年至今任上海郎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Plasma science and technology期刊副主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责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65.00万元人民币,并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0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康文军,199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姚瑞,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吕志,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服务等总费用为人民币26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5.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大华会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         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2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投资”)、玉溪昆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莎斯”)、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辰玉”)及其下属公司、苏州捷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胜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2、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公司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此项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交易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珠海辰玉及其下属公司、昆莎斯、捷胜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23年实际发生额包含珠海辰玉于2023年5月23日新设控股子公司辰玉(珠海横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发生额。

  2、关联租赁

  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合力投资、合益投资、昆莎斯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之昆莎斯

  1、名称:玉溪昆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22602946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住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

  5、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6、注册资本:叁拾万美元

  7、成立时间:1996年7月16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塑料色母料及塑料添加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9、关联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昆莎斯40%股权,且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担任昆莎斯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晓华担任昆莎斯董事、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分析:昆莎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总资产1,047.59万元,净资产768.1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7.42万元,净利润337.77万元,报告期内昆莎斯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涉及添加剂采购、原材料销售及房屋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11、经查询,昆莎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之捷胜科技

  1、名称:苏州捷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27B5GC0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州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肖辉

  6、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

  10、履约能力分析:捷胜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2,685.01万元,净资产27,418.8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1,707.64万元,净利润-7,973.53万元(未经审计),报告期内捷胜科技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专业从事精密模具、自动化设备、智能制造软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等的制造,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涉及购买设备及备件,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11、经查询,捷胜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之珠海辰玉

  1、名称: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QNJM3Q

  3、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581房(集中办公区)

  5、法定代表人:张延荣

  6、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7日

  8、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

  10、履约能力分析:珠海辰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4,751.81万元,净资产10,465.3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63.20万元,净利润3,647.08万元(未经审计),报告期内珠海辰玉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涉及采购材料、销售包装材料等,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11、经查询,珠海辰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方之合益投资

  1、名称: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563183154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

  5、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6、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7、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0日

  8、经营范围: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合益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3.39%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分析:合益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00,825.81万元,净资产53,673.1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7,840.03万元,净利润3,757.46万元(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合益投资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仅涉及租赁办公用房,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11、经查询,合益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方之合力投资

  1、名称: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566224388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市辖区抚仙路125号

  5、法定代表人:段林强

  6、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7、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7日

  8、经营范围: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曾担任合力投资董事,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晓华曾担任合力投资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10、履约能力分析:合力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09.84万元,净资产4,985.9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84.99万元,净利润430.25万元(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合力投资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仅涉及租赁办公用房,不存在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11、经查询,合力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2、销售、采购、租赁相关业务款项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支付。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昆莎斯、珠海辰玉及其下属公司、捷胜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合益投资、合力投资在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求,签署采购、销售及房屋出租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就目前情况而言,对公司主营业务是必要的,预计在较长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定价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预计的交易金额上限。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根据《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责任保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期限和额度内负责办理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审批投资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在审批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      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Yan Ma女士和离任未满一年的董事Alex Cheng先生分别持有上海恩捷3.25%和1.53%股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虽然公司会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对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5、资金使用期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6、资金用途:主要作为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按实际需求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恩捷

  公司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5.22%的股权,Yan Ma(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持有其3.25%的股权,Alex Cheng持有其1.53%的股权,上海恩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少数股东因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恩捷资产总额434.19亿元,负债总额310.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4.05亿元;2023年,上海恩捷实现营业收入103.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7亿元(以上为合并数据,经审计)。

  公司2023年度向上海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3年度末,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恩捷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6.64亿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2、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

  公司名称: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清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崔志龙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0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水处理膜等新能源材料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涂布膜、铝塑膜的制造、销售;水处理膜、新能源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持有无锡恩捷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恩捷资产总额80.04亿元,负债总额51.09亿元,所有者权益28.95亿元;2023年,无锡恩捷实现营业收入19.81亿元,净利润4.30亿元(经审计)。

  公司2023年度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截至2023年度末,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无锡恩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3、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

  公司名称: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高新产业园锦绣大道以南永安大道以北

  法定代表人:韩玲玲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整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证券代码:002812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债券代码:128095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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