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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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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的总股份数28,000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859,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079,670.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3,742,15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3,742,150股(最终转增股份数及转增后总股本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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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云母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C30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下的“C3082云母制品制造”。

  云母制品拥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热性、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等特征。云母材料在绝缘材料领域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随着全社会电气化进程加速,云母耐高温绝缘材料逐渐在建筑、汽车、电力、工业、家用电器等多个行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且云母材料相关研究领域的发展将促进云母耐高温绝缘制品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拓宽。相较于高温冶炼、电力、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等云母制品传统应用行业,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和电池储能行业是云母材料制品应用的新兴领域。并且随着电气化水平在各行各业的渗透率逐渐提高,电热绝缘性能优异的云母材料将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国云母制品市场不断增长,为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预计2023-2027年世界云母材料市场复合增长率为18.00%,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18.10亿元;云母材料按使用功能可分为耐火绝缘材料、珠光材料和其他材料,预计到2027年耐火绝缘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355.64亿元。

  (二)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

  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根据EV 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465.3万辆,同比增长35.4%。其中,美国和欧洲2023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294.8万辆和146.8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18.3%和48.0%,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49.5万辆,占全球销量的64.8%。

  云母制品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中主要作为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使用。近年来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性能也不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逐步提升成为总体趋势。新能源市场景气度高,带动新能源绝缘材料成为公司新的增长驱动力。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及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将带动各类云母制品和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市场需求的持续提升,国内外市场有望迎来中长期发展机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预计2023年到2027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云母材料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60%,预计2027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云母材料市场规模约为104.40亿元;预计2023年到2027年全球储能云母材料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将为64.40%。

  (三)小家电行业

  云母制品在小家电领域主要应用于微波炉、电吹风、取暖器、多士炉、智能马桶等产品阻燃绝缘防护。市场研究机构欧睿国际(Euromonitor)的数据显示,我国家庭小家电保有量在每户10种以下,远不及欧美等发达国家每户30种的保有量水平,说明我国小家电市场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持续增长,为小家电市场需求增长奠定了物质基础。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机电一体化技术、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家电技术的普遍应用,小家电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电器产品应用场景在家居生活领域不断扩宽延伸,附带加热功能的小家电品类也在不断增多,与小家电加热功能适配性优秀的云母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预计2023年到2027年全球家用电器云母材料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10%,预计2027年全球家电云母材料市场规模约为11.72亿元。

  (四)电线电缆行业

  云母制品在电线电缆领域主要用于防火电缆和特种电缆的阻燃绝缘防护。电线电缆行业是现代经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基础性配套产业,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营收规模为1.08万亿,同比增长5%。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26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将增长到1.8万亿元左右。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预计2023年到2027年全球电缆行业云母材料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90%,预计2027年全球电缆行业云母市场将达到27.40亿元。

  (五)其他工业应用

  云母制品作为保温、耐火材料及绝缘材料在高温冶炼、电力、轨道交通等行业被广泛使用。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预计2023年到2027年球高温冶炼行业和电力云母材料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00%和10.30%,预计2027年全球高温冶炼和电力云母材料市场规模为68.89亿元和48.04亿元。云母制品在其他工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小家电阻燃绝缘件、电缆阻燃绝缘带等。公司不断提升创新能力,适应客户需求推出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公司产品从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拓展到新型轻量化安全结构件等非云母产品,应用领域从新能源乘用车拓展到储能、新能源商用车等多个电动化领域。

  新能源汽车行业是耐高温绝缘云母材料应用的新兴领域,作为较早进入该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紧密贴合产业需求,在材料配方、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进行了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在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特斯拉、大众、宝马、奔驰、沃尔沃、上汽集团、一汽集团、吉利等全球或国内知名汽车厂商及全球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等。2023年,公司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收入57,46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39%,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1.81%。公司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收入金额及占比持续上升,是公司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与客户相互依托采取交互式研发模式。一方面,公司在与客户的日常合作过程中,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技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等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部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全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另一方面,对产品潜在应用广泛的下游新兴领域,公司与客户共同把控技术路线发展趋势,对产品应用、材料构成、制造工艺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研究。

  2、采购模式

  采购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商品经检验合格后完成入库流程。公司在供应商开发方面,制定了《供方评价与选择程序》,保证入选供应商能达到要求。公司依据《供应商评价与管理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对其质保能力进行评价与选择,以促进供应商进行持续的改进。

  3、生产模式

  公司云母制品为自主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并适当进行备货的模式。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确定销售订单,生产部根据订单及库存情况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控制程序》,对生产工序的工艺参数、材料、设备、人员等进行有效控制,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目前已实现了柔性化生产加工产线配置以及智能揉单生产组织模式。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公司前期需要和客户共同确定产品方案,并不断了解客户需求,改进设计产品,最终获得客户订单开始批量生产。在此过程中,客户一般会对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供应链管理能力、产品研发及量产能力、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多方面进行审核评价,通过相关评审后公司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一般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即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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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0,255,001.9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802,278.8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继续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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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不含税)。对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规定,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3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005.46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使用资金12,318.79万元,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3年7月25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6,651,581.40元,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843号《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8月置换先期投入86,651,581.4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2023年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7.76%。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浙江荣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浙江荣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浙江荣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获取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荣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系截至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投入金额占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比例。

  注4:该项目尚处于爬坡期,未达到满产状态。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

  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荣泰”)年产1.5万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出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荣泰年产1.5万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该投资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505.46万元。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的风险: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物料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整体规划的风险。

  2、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的风险: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本次投资过程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3、短期内经营业绩受到影响的风险: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存在持续投入的过程,新增人员、折旧及摊销等费用可能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出现下降的情况,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3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005.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9,005.46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97,005.4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9,005.46万元。根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38.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和2023年9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和2023年9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2,5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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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荣泰拟在湖南平江县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该项目为公司与湖南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于2018年签订的《项目引进合同》中包含的二期项目中的一部分,已在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湖南荣泰与平江县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使用约730万元人民币购买位于平江县高新区迎宾路北侧25,70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后续,湖南荣泰将在该土地上新建年产1.5万吨新能源云母绝缘制品节能减碳绿色环保生产线,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荣泰年产1.5万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园

  3、建设周期及主要建设内容:湖南荣泰新建年产1.5万吨新能源云母绝缘制品节能减碳绿色环保生产线,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5,70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增加云母制品年产量1.5万吨。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前完成厂房建设及装修,2025年6月前安装、调试生产设备试生产,2025年7月前正式投产。

  4、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具体包括超募资金6,505.46万元和自有资金5,494.54万元。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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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MA4PFWHH3G

  法定代表人:曹梅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南省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云母矿石收购;云母纸、云母绝缘材料及电工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绝缘材料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云母原材料及绝缘产品贸易;经营自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浙江荣泰持股100%

  人员安排:曹梅盛为执行董事,陈驾兴为总经理,陈幼兮为监事

  6、项目审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南荣泰投资年产1.5万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荣泰以总额约1.2亿元人民币投资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湖南荣泰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平江县自然资源局位于平江县高新区迎宾路北侧25,709平方米土地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730万元人民币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1月17日与平江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规模化的新能源云母绝缘制品节能减碳绿色环保生产线,建成后可增加云母制品年产量1.5万吨。此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战略,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南荣泰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子公司云母制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将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四)主要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的风险: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物料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整体规划的风险。

  2、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的风险: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本次投资过程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3、短期内经营业绩受到影响的风险: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存在持续投入的过程,新增人员、折旧及摊销等费用可能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出现下降的情况,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五)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相关审批程序

  履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次公司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保证超募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项目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的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并带动公司核心产品的推广,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此外,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湖南荣泰年产1.5万吨新能源用云母制品生产项目。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出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浙江荣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浙江荣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浙江荣泰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1列示

  1.1.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1.1.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1.1.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1.2 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2.1 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1.2.2 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解释17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4月2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梅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的同时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三位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2.1关于董事曹梅盛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曹梅盛回避表决。

  12.2关于董事葛泰荣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葛泰荣回避表决。

  12.3关于董事葛凡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葛凡回避表决。

  12.4关于董事郑敏敏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董事郑敏敏回避表决。

  12.5关于独立董事魏霄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独立董事魏霄回避表决。

  12.6关于独立董事邱华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独立董事邱华回避表决。

  12.7关于独立董事柴斌锋的薪酬,表决结果:6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独立董事柴斌锋回避表决。

  12.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荆飞的薪酬,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

  此项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出意见,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核查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墨西哥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建设生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墨西哥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建设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提出意见,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7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4月23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蕾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7.1关于监事饶蕾的薪酬,表决结果:2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监事饶蕾回避表决。

  7.2关于监事杨鸣的薪酬,表决结果:2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监事杨鸣回避表决。

  7.3关于监事金水林的薪酬,表决结果:2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监事金水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墨西哥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建设生产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墨西哥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建设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反对;0名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登记的总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018,940.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的总股份数28,000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859,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079,670.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3,742,15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3,742,150股(最终转增股份数及转增后总股本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9月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1400.00万元(含税),2023年度累计的现金分红比例为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

  墨西哥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建设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投资金额: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荣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荣泰”)在墨西哥成立子公司的方式最终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本次项目预计累计总投资额约1,088万美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事项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墨西哥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完善海外新能源汽车产业供应体系,深化国际市场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与全球知名汽车厂商的深度合作,提高客户黏性需求,积极布局海外分支机构和生产基地,拓宽海外市场,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荣泰在墨西哥成立子公司的方式最终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本次项目预计累计总投资额约1,088万美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代码:603119                                                  公司简称:浙江荣泰

  (下转B0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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