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大豪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见2024年4月25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6、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郑建军、谭庆、吴海宏、茹水强、赵玉岭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4年5月9日至5月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0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3、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晓军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15

  电话:010-59248942、010-59248923

  传真:010-59248880

  电子邮箱:zqb@dahaobj.com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松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年分红规划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109,174,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32,752,431.9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审费用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75万元。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选聘,根据招标结果,2024年度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向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总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闲置票据,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不超过2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融资租赁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业务规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正式注册设立,主要在公司现有业务所在产业链的上下游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预计2024年融资租赁业务总体新增放款规模不超过5亿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授权议案》

  同意2024年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不超过2500万元的授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松、郑建军、贺群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群、王敦平、黄磊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及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表决情况如下:

  19.1、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2、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3、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4、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6、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及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表决情况如下:

  2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20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审定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2.1、《关于审定执行董事郑建军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郑建军回避表决。

  22.2、《关于审定董事谭庆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谭庆回避表决。

  22.3、《关于审定董事吴海宏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海宏回避表决。

  22.4、《关于审定董事兼总经理茹水强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茹水强回避表决。

  第22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审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3.1、《关于审定高级副总经理邢少鹏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2、《关于审定高级副总经理王晓军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3、《关于审定副总经理杨艳民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4、《关于审定副总经理傅晓旗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5、《关于审定副总经理孙永炎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6、《关于审定副总经理刘超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7、《关于审定副总经理(离任)穆春元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8、《关于审定副总经理穆子健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9、《关于审定财务总监周斌先生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并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333,271,567.40元,2023年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599,216,022.74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496,187.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109,174,77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2,752,43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8日,于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室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1]0073号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雪艳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本公司 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注册会计师:赵曼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本公司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负责多个证券业务及央企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3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南网科技、金钼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上市公司与大信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2023年财务审计服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合计服务费用75万元,同上一期服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初选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择。2024年2月22日在公司官网发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邀请招标文件。2024年3月18日进行项目现场评标。根据招标结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评标小组向公司审计委员会优先推荐年审事务所,根据投标情况向审计委员会建议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大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推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费用为70万元。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审费用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费用为7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均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诸暨轻工时代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特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在前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本次涉及担保事项为公司为使用授信额度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1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本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汇票贴现、保理、供应链金融、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承兑汇票抵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融资涉及的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准。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在前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若为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手续,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在上述授信担保的额度范围内,2024年度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对外担保额度。上述对外担保预计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豪”)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81837435B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杨艳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浙江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大豪100%的股份。

  浙江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7,188.38万元、负债总额为     53,834.37万元、净资产为23,354.0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543.69万元、净利润19,682.85万元。

  浙江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334.77万元、负债总额为69,038.83万元、净资产为31,295.94万元。2024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692.05万元、净利润7,926.63万元。

  2、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豪”)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0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PNDRM2J

  成立时间:2022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茹水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天津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大豪100%的股份。

  天津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064.91万元、负债总额为19,263.03万元、净资产为20,801.8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4.97万元、净利润605.32万元。

  天津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998.45万元、负债总额为29,089.78万元、净资产为20,908.67万元。2024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9.25万元、净利润106.79万元。

  3、诸暨轻工时代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时代”)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BGBE66W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徐海苗

  注册资本:163.91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轻工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轻工时代53.35%的股份,其他股东为自然人徐海苗持股10.28%、自然人冯煜婷持股3.05%、诸暨轻工时代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3.32%。

  轻工时代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684.08万元、负债总额为6,559.33万元、净资产为5,124.7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46.22万元、净利润1,824.24万元。

  轻工时代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764.24万元、负债总额为6,454.83万元、净资产为5,309.42万元。2024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29.72万元、净利润1,323.14万元。

  4、苏州特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点”)

  注册地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山路333号同济科技广场1幢9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1MQYE61Y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法定代表人:刘超

  注册资本:639.3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产品的开发;服务机器人控制系统的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机电成套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苏州特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苏州特点51%的股份,其他股东为自然人刘超持股49%。

  苏州特点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935.06万元、负债总额为7,646.89万元、净资产为7,288.1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63.49万元、净利润1,629.12万元。

  苏州特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423.65万元、负债总额为12,894.08万元、净资产为9,529.57万元。2024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85.82万元、净利润2,225.66万元。

  5、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汉网际”)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5号楼2单元二层2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2101730A

  成立时间:2006年9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茹水强

  注册资本:3,645.95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数据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智能网设备;计算机产品及零附件进出口,批发电子产品;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兴汉网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兴汉网际47.72%股份,其他股东为李平等自然人持股11.92%,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37%,珠海鑫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64%,北京赛鑫网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46%,智慧互联电信方舟(深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39%,通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79%,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71%。

  兴汉网际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212.45万元、负债总额为18,869.68万元、净资产为35,342.7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856.19万元、净利润3,137.22万元。

  兴汉网际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683.81万元、负债总额为9,522.99万元、净资产为35,160.82万元。2024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00.07万元、净利润-382.28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公司主体与银行实际商谈确定、签署的文本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提供的对外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前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若为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公司及股东利益提供了保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提交议案的担保额度),该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6.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7.76%,已批准额度内尚未使用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85亿元。

  上述担保全部系公司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