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发布了南方稳福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于2024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南方稳福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30日,A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稳福120天持有债券A,基金代码:019700;C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稳福120天持有债券C,基金代码:019701,请投资人留意。
一、根据上述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的募集结束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即2024年4月30日仍然接受认购申请,投资人须于各销售机构约定的认购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2024年5月1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二、参与本基金认购的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3月18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4年4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8,534,093.03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份的50.2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4,633,773.28份基金份额同意,595,872.98份基金份额反对,3,304,446.77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8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8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4年4月24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说明,本基金将从2024年4月26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将继续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同时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并不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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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
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4月25日对下列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涉及基金名单
本次涉及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进行调整的基金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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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事项
本基金自2024年4月25日起由原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调整为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以南方新兴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调整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对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调整为: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三、重要说明
1、本次法律文件修订的内容符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将按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申请。上述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据此同步进行调整。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上述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南方誉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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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开放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开放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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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
投资人多次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相关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2 代销机构
1、南方誉民稳健一年持有混合A: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南方誉民稳健一年持有混合C: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24年4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誉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誉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誉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