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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田永顺、娄亦捷、吴凤陶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与浙江云谷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谷”)共同出资设立浙江电光云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250万元,持股比例65%;浙江云谷认缴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持股比例35%。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对外投资有关协议及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与浙江云谷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谷”)在浙江乐清签署了合资协议,公司与浙江云谷出资设立浙江电光云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3250万元,持股比例65%;浙江云谷认缴1750万元,持股比例35%。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对外投资有关协议及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浙江云谷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浙江云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

  出资方式:合作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云谷云计算有限公司

  1、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股东构成:目标公司设立时股东为甲方及乙方。

  3、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甲方持股65%,认缴出资金额为3250万元,以货币出资;乙方持股35%,认缴出资金额为1750万元,以货币出资。

  4、出资时间:甲乙双方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资。

  5、目标公司设立后召开相关会议,按照公司法设立组织机构,按如下条款确认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指定2人,乙方指定1人。

  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

  财务人员由甲方指定。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均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旨在以发挥投资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深入加强合作共同深化人工智能在数字化转型中的重要驱动和赋能作用,实现合作共赢。通过该项投资,新公司拟建立智算中心、数据中心,更好地向市场提供大数据、大模型、物联网、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服务器托管及网络接入等方面的服务。助力公司煤矿智能化系统业务的推广,服务煤矿云计算,数字化建设,对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该项投资可能会受经济环境、市场、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优化合资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加强对运营管理过程的监督、完善风控体系等措施积极应对投资风险。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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