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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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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08912)于2024年4月23日发生大额赎回。为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4月23日起提高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八位,小数点后第九位四舍五入。本基金C类份额将自大额赎回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再产生重大影响时,恢复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精度,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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