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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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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035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4,731,59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8,870,96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4,731,590股后股本744,139,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60,448,781.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60,448,781.60元=744,139,376股×0.3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的现金红利应以3.432056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43205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3432056元/股=260,448,781.60元÷758,870,966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32056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6日及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3月25日的总股本758,493,25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4,723,590股后股本743,769,6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预计人民币260,319,38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派息分配金额方案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377,712份,公司的总股本相应增加377,712股,公司总股本由758,493,254股增加至758,870,966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增加回购8,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由14,723,590股增加至14,731,590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8,870,96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4,731,590股后股本744,139,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预计人民币260,448,781.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5、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权激励授予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各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8,870,96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4,731,590股后股本744,139,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0000元(含税),预计人民币260,448,781.6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2日至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60,448,781.60元=744,139,376股×0.3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的现金红利应以3.432056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43205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3432056元/股=260,448,781.60元÷758,870,966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32056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9-0.3432056≈6.35元/份;本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72-0.3432056≈10.38元/份。

  (2)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22-0.3432056≈3.88元/股;本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6.94-0.3432056≈6.60元/股。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1.93-0.3432056≈11.59元/份。

  (2)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67-0.3432056≈7.33元/股。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对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

  咨询联系人:吕俊铎

  咨询电话:010-62758875

  传真电话:010-627676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03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 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其中购买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且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金融风险评级为R2级及以下。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其中购买非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且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金融风险评级为R2级及以下。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久远智能消防”)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近期赎回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如下:

  ■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JADE BIRD FIRE ALARM INTERNATIONAL (EUROPE), S.L.(以下简称“JBE”)、苏州珀斯方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斯方得”)、久远智能消防近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委托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JBE、珀斯方得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实际交易币种非人民币,购买/赎回金额及投资收益使用实际交易币种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及子公司近期赎回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具体实施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遵守《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管理与运行的相关举措,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15,500.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未到期余额为6,493.89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情况(含本公告所述购买产品情况)

  ■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未到期情况(含本公告所述购买产品情况)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四、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合同、开户证实书等;

  2、理财产品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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