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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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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二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商誉减值测试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2,618.26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452,423,301.98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3,924,492.63元,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2,964,733.56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后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谷林业”)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在2024年度内拟与关联方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美木业”)、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格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银木业对2024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不含税)。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业务发展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与关联方欧美木业、盈格迪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合计不超过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需回避的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春芹

  注册地址:正定县东柏棠村东

  经营范围:板材、木质地板的生产、销售。

  欧美木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延庆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小贺庄村嘉阳花园28栋1门402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人造板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盈格迪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欧美木业成立于2002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的股东、董事王兰存之子王爱青委托张春芹持有欧美木业100%的股权。

  王兰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的股东和董事,持有汇银木业24.5%的股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认定欧美木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2)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盈格迪成立于2021年7月,盈格迪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李延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总经理李炳堂之子。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认定盈格迪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欧美木业、盈格迪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活动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未来与其发生交易前,公司及汇银木业将对其履约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分析,以确保相关交易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汇银木业与欧美木业、盈格迪在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汇银木业向其销售板材产品。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汇银木业与欧美木业、盈格迪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汇银木业在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所需,且上述交易是公允的、必要的,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汇银木业、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充分的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或转回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5.62万元(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他变动是本年度公司将历史长期积累下的未收到商品或服务并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款项或应收款项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以账龄等作为依据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合并增加应收票据减值准备44.66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3.3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46.27万元,公司当年收回或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44.66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1.84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02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7.66万元,随着子公司的清算注销,相应转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48万元,从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转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84.26万元。

  (二)计提预付账款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证据表明预付款项已经发生了减值,应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如果经检查预付账款具备其他应收款性质,应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按其他应收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对预付款项进行全面检查,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从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转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84.26万元,随着子公司的清算注销,相应转销减值准备2.31万元,收回或转回6.31万元。

  (三)计提存货的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4.87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0.83万元;随着存货的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67.23万元。

  (四)计提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21万元,随着固定资产的处置,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6.95万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将其划分为核心商誉及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针对核心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至少在年末终了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针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部分在合并层面折旧摊销的计提,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计提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核心商誉年末未发生减值,不计提减值准备;而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78.54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当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59.26万元,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净利润259.2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78万元。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期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600133号)》,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情况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在2023年度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优质主业资产、关停多元化经营业务、合理配置经营资源、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降本增效等多项措施并举,有效扭转了经营颓势,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均得到大幅改善。

  (二)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600108号)》。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589,735,449.99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586,183,949.3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2,618.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73,589.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4,570,388.71元,总资产979,282,699.20元。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4)1600050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已经消除。

  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逐项排查,2023年年度报告不触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前述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条规定:“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撤销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应当在本所要求期限内提供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谷林业”)第八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现将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融资计划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汇银木业在2024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办理银行票据贴现业务:

  1、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计划向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利率不超过4.5%。

  2、邮储银行唐县支行

  2024年度,汇银木业计划向邮储银行唐县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利率不超过4.5%。

  3、景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度,景谷林业拟向景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利率不超过4.7%。

  4、银行票据贴现业务

  公司在2024年度将结合资金需求,适时合理安排银行票据贴现,计划贴现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以提升公司资金利用价值。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汇银木业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汇银木业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汇银木业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授权委托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和利率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和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融资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2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则要求,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说明1:报告期内人造板产品产量、销量、库存量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3年完成了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的控股权收购,自2023年3月起,汇银木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并计入汇银木业的相关经营数据后,公司人造板产品产量、销量、库存量同比变动率大幅增加。

  说明2:林化产品产量、销量同比减少,库存量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林化产品销售市场及价格仍较为低迷,公司结合目前林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产品库存情况适时调整了产供销政策,因此公司第四季度林化产品产量、销量减少,库存量增加。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2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则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说明1: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人造板产品产量、销量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司完成了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的控股权收购,自2023年3月起,汇银木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4年一季度由于汇银木业并入数为1-3月份产量,上年同期并入数仅为3月份产量,导致本期产品产量、销量同比变动率大幅增加。

  说明2: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林化产品产量、库存量同比减少,销量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季度林化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持续波动,公司抓住机遇进行销售,但由于市场总体环境仍有不确定性,为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控制林化产品的产量及库存量,致使林化产品产量、库存量同比减少。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0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施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预计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的资金进行展期,是为了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借款展期的借款利息为3.45%/年,利率水平未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牛炳义、徐洪才、施谦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监事不享有津贴。

  (2)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相关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3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2023年4月27日,公司与周大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展期协议(一)》”),将上述借款展期至2024年5月29日。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周大福投资偿还了1,500万元借款本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剩余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向周大福投资再次申请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展期借款利息为3.45%/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周大福投资借款事项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因此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和《展期协议(一)》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展期借款利率仍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于2022年5月30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借款期限内免收借款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就上述借款申请展期。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双方于2023年4月27日签订了《展期协议(一)》,对前述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借款利息为3.6%/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周大福投资偿还了1,500万元借款本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剩余借款人民币3,500万元向周大福投资再次申请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借款利息为3.45%/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5,000万元借款外,公司还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了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2.75%,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上述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及3.5亿元人民币借款共计借款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43.06%。

  二、《借款展期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00)。

  2、展期利率:借款利率3.45%/年,日利率=年利率/365。借款到期时结清本息。对于公司已向周大福投资偿还的1,500万元借款本金在《借款合同》和《展期协议一》项下产生的且尚未支付的利息,在本协议约定的展期期限届满时一并结清,该部分利息金额将不重复计息。

  3、展期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公司可根据资金状况提前向周大福投资还款。公司在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周大福投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与公司的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HJL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29层07-08室

  法定代表人:陈凯

  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4日

  营业期限:2016年09月14日至2066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周大福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71,3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的资金进行展期,是为了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息为3.45%/年,无需抵押和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为一年,公司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公司可能会因此面临诉讼、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谷林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2,423,301.9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29,800,000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进行审议。景谷林业2023 年未弥补亏损金额总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一是公司原主要产品集装箱地板相关业务经营不善,导致了巨额的亏损,为改善经营,公司全面停止了集装箱地板相关业务,并全面恢复技术质量成熟、市场认可度高的传统名牌“航天”系列人造板的生产和林化产品业务,但是近年来受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及全球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化工企业及部分房地产建筑企业、家装行业对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下降,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整体经营成本上涨、利润下降;二是公司成立和建厂较早,历史年度存在较大金额的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及报废损失;三是近年来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融资,财务费用大幅增加。

  三、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在2023年度完成了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控股权的收购(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汇银木业自2023年3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均得到大幅改善,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26万元,较上年同期已扭亏为盈。

  2、关停多元化经营业务,聚焦主业。公司管理层结合董事会未来三年战略发展规划及夯实专注发展主业的决心,关停了福港能源(舟山)有限公司和福港(香港)有限公司两家从事能源贸易的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以实现稳健经营。

  3、及时止损,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本年管理层决定通过拍卖等手段处置了一大批闲置、关停的固定资产,盘活了不良资产;停止了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亏损贴面业务。

  4、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经营业务结构。本年度因公司两大主营业务市场情况的变化(人造板市场较稳定,林化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基于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公司管理层合理优化和配置资源,将流动资金等经营资源集中发展人造板业务及其并购重组,动态调节林化业务规模,减少因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带来的亏损。

  5、持续加强对主要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通过对子公司进行设备改造和产品升级,提升其在区域市场内的竞争力,旨在通过提升产品价格、降低生产成本等方式进一步保证和提高子公司的利润水平。

  6、在稳定发展现有主业的基础上,公司也将积极地探索战略转型,在合适的时机通过收并购等方式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合上述情况,这些措施或一次性减轻了后续的经营负担,或为后续经营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供保障,使公司形成稳定盈利的趋势,减少非经常性业务收益下降的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2201A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4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金领地大厦1304室,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汶静  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1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应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4-02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副总经理段贵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段贵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段贵祥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段贵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段贵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段贵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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