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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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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 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5,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6,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377.6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实施完毕,实际补流金额为34,278,410.51元,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迪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美迪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美迪西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

  附表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

  2、人员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雷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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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谭红梅

  ■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3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5.00万元。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有效性,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同)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会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2,55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关联关系

  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陈国兴子女控制的公司。

  (二)上海维申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马大为直接持有上海维申医药有限公司9.15%的股权,通过上海维旻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海维申医药有限公司5.08%的股权,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三)上海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马大为直接持有上海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4.39%的股权,通过上海陟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海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95%的股权,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新药研发服务,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4,513,741股增加至134,673,08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513,741元变更为人民币134,673,08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具体如下:

  ■

  上述治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后的部分相关治理制度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予以核销。

  2023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6,138.30万元,拟核销应收账款2,515.33万元,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249.7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按账龄组合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88.53万元。

  (三)核销资产

  公司对经营过程中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坏账金额为2,515.3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138.3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138.30万元(不包含所得税影响)。资产核销均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相关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性判断,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相关审议与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性判断,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相关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性判断,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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