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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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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万元、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善渊”)、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善渊”)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仅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1、情况如下: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9,986.16万元,负债总额82,678.05万元,资产净额67,308.11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5,581.01万元,净利润7,894.67万元。

  3、信用情况 :不属于被失信执行单位。

  4、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

  1、情况如下: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5,366.84万元,净资产总额3,879.44万元。负债总额41,487.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1,416.43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3.45万元。

  3、信用情况 :不属于被失信执行单位。

  4、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

  1、情况如下: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3,385.29万元,净资产总额8,641.36万元。负债总额44,743.9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731.05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720.14万元,净利润545.35万元。

  3、信用情况 :不属于被失信执行单位。

  4、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及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解释16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二)执行解释17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包括“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不存在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

  ■

  ■

  ■

  ■

  ■

  除上述修改及部分序号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5月10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晓丹

  联系地址: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电话:0576-89185661

  电子邮箱:dyzqb@eapharm.net

  传真:0576-8428539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2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二、授信事项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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