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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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偿还前期股票质押式融资债务,相关债务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待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刘建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及质押比例将有所下降。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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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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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14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62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177%,对应融资余额27,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022.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7.30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5376%,对应融资余额37,000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