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9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1、新能源电池业务

  公司以“领湃新能源”作为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品牌,秉承“技术领先,澎湃动力”的宗旨,全方位布局新能源汽车、储能、工程机械三大应用领域,产品类别覆盖电芯、模组、系统集成,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市场提供一流的解决方案,以领先的技术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收缩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完成了对全资子公司惠州达志100%股权的转让,同时公司新能源电池战略调整,且受到新能源汽车A00级细分市场整体销售大幅下滑的影响,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22.60 万元,同比下降60.30%。公司坚定发展新能源业务,积极布局储能市场,第二条新能源电池生产线正式量产投料。公司推行降本增效措施取得成效,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均有所下降,体现公司管理效率的提高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体系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力度,深入开展产品研发,具备材料、电芯、模组及PACK的独立开发测试能力,产品在安全性、循环寿命、成本等方面具有行业竞争优势;公司快速提升产线生产能力,在动力电池方面,与北京汽车制造公司、山东雷驰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车企持续合作,产品获得市场进一步认可;在储能电池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长寿命高安全型 280AH 磷酸铁锂电芯开发完成,随着系统集成模组线、第二条产线建设完成,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生产能力迈向了新的台阶,丰富了公司的产品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公司业务涉及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主要产品包括涂镀添加剂与涂镀中间体等,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电子材料、涂料、建筑、船舶、航空航天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惠州达志100%股权,并对达志化学10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预披露,持续收缩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集中现有资源优势加速发展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

  (二)经营模式

  1、新能源电池业务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电池产能提升,不断提高产品交付能力。研发方面,公司拥有自主研发团队并通过与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的合作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为核心竞争力进行产品开发。启动、完成100Ah电芯产品试产以及280Ah电芯产品产线投产。公司新能源电池研发中心已形成一定的电芯、模组、PACK产品设计、试制、调试、验证能力,为公司电池及电池系统集成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持。

  生产方面,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公司产能以及原材料的供应情况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并对标行业,开展质量改善、精益管理,追求更高标准和更高质量的产品生产,持续提升产品优率,不断完善原料供应、生产管理、产品交付全栈式管理,确保高质高效交付产品。

  采购方面,公司已获得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评价和选择供应商,并按照相关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和再评价。持续开展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分析,通过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及材料成本优势。

  营销方面,坚持“储能+动力”双轮驱动,通过对家储、工商储及大储方向的多维尝试,拓宽更多市场渠道。围绕目标客户提供多应用场景的能源解决方案,致力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销售涂镀添加剂、涂镀中间体等产品实现盈利。研发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与“产、学、研”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依靠公司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自主研发的同时,通过与各大科研院所的合作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在新型环保涂镀中间体产业化等工艺技术方面取得了业内领先成果。采购方面,公司在考虑市场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购买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并建立与原材料采购有关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来保证公司采购的稳定性。生产方面,公司根据各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预测,在参考客户订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安排生产。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产品主要销售给下游涂镀生产加工企业和涂镀添加剂生产厂商,公司根据产品成本及期望毛利率拟定产品期望售价,并综合考虑不同的客户类型、客户规模、产品推出市场的时间等因素,对具体销售价格进行适度调整。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将继续受益于多个关键因素,推动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同时也将不断努力应对挑战,以保持竞争优势。

  1. . 储能电池市场潜力释放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的政策引导下,储能电池市场持续释放潜力。公司将积极响应政策,加大在储能电池领域的布局,满足多元化储能需求。随着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储能电池市场的拓展。

  2. 技术创新驱动增长

  公司将继续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以满足市场对高能量密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长寿命电池产品的需求。通过与高校等合作,紧密关注科研前沿,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3. 国家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

  国家在能源、环保和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引导将持续为公司提供有利的市场环境。公司将充分利用政策支持,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策略和市场定位,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实现业务的稳健增长。

  4. 持续改进的运营管理

  为应对业务增长和市场竞争,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运营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和供应链,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持续改进,公司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上市保荐书等相关材料,,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5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新能源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科技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领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530证券简称:领湃科技公告编号:2024-015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对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计提、转回减值共计6,618.08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

  2023年度,公司转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0.03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3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8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45.9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800.48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1,272万元,计提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内的长期资产组减值2,045.39万元,上述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618.08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内长期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报告期内计提、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618.08万元,导致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6,618.08万元。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公告编号:2024-01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96.1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414.3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于洪涛、周华佗、郑敏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96.1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0,414.33万元 ,实收股本为17,195.1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2023年度全年业绩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应对新能源电池市场变化,对营销团队进行重构,部分客户订单不稳定,导致本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持续亏损。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围绕整体的发展战略,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资本平台优势为新能源电池业务赋能,加快推进多渠道融资工作,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以此增强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公司管理及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业务良性开展。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的公司激励及约束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进一步吸引更多各业务板块的高端人才,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3、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公司将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同时,对供应链进行优化,寻求合作伙伴、采购原材料以降低采购成本。此外,公司将注重产品设计和工艺优化,提高产品性能和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4、发展储能业务,拓展市场。针对新能源领域的储能市场,公司将积极布局储能业务,结合公司现有的新能源电池技术优势,开发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储能产品,如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以及大储等。这将有助于拓宽公司的市场领域,提高产品销售和市场份额;

  5、加强储能领域的技术创新。为了在储能市场保持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加大在储能技术研发上的投入。重点关注储能系统的技术创新,提高储能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充放电效率和成本效益。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合作,以掌握最新的储能技术动态;

  6、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公司将积极与汽车制造商、电池材料供应商、充电设施建设商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新能源电池和储能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链协同效应,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致力于提高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于洪涛、郑敏、周华佗作为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2.43万股。其中,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87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2.56万股。本次作废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归属或作废。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营业收入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80万股。

  本次作废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65.00万股。上述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61.23万股。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0、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离职,公司拟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2.43万股。其中,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87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2.56万股。本次作废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归属或作废。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21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授予人员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涉及应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185万股。本次作废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8人调整为17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6人。

  3、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

  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权益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营业收入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80万股。

  本次作废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65.00万股。

  上述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61.23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此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实施的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部分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部分作废具体情况等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 号准则解释”),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执行16号准则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执行 16  号准则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公告编号:2024-024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姜薇女士的书面辞职函。姜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姜薇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姜薇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姜薇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有效运作,经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拟选举陈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陈平先生简历

  陈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出生,曾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现任公司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陈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0日发出补充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风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指导公司规范运作和业务发展,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3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女士、罗万里先生、赵航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查,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面对2023年新能源电池行业上下游的波动和日益加剧的竞争,公司管理层以创新促发展,向外开拓市场,对内加强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总经理就2023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96.1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414.3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内部各个业务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基本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

  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关联董事于洪涛、周华佗、郑敏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96.1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0,414.33 万元,实收股本为17,195.1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董事于洪涛、周华佗、郑敏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47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7日15: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并于2024年4月20日发出补充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96.15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0,414.33万元 ,实收股本为17,195.1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 47 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辞任监事、监事会主席姜薇将继续履行职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