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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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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现阶段国家出台的诸多扶持政策和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2023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2023年5月,《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除此之外,习近平总书记于2023年9月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强调要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2023年12月再次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当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局部领域已有成熟案例落地,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的进程持续加速。在全球经济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智能制造成为少数仍保持快速增长的行业之一。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围绕企业智能制造需求,基于制造企业现有状况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比如实现过程监控、柔性化生产制造、精益化管理运营等。其中,实现车间生产数据实时采集、提升车间的操作自动化、生产管理精细化、装备应用智能化成为当前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的主要业务,也是市场接受度较高的领域。

  (2)基本特点

  智能制造应用市场巨大。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具有以下特点:1.产业关联度高,与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2.产品成套性强,需要各环节之间紧密配合。因此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对企业的专业化研发技术能力要求高。目前我国工业经济规模已位居全球首位,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智能制造需求旺盛,中国将会是最大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市场,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市场呈现巨大潜力,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行业竞争者技术参差不齐,高端市场门槛较高。部分竞争者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存在研发能力薄弱、缺乏核心技术及自制装备、项目实施经验不足等问题,业务往往集中于搬运、码垛等中低端应用领域,侧重于外购机器人、机械臂等装备的简单集成与应用,仅能实现自动化。而在全球知名厂商核心生产工艺等高端应用领域,由于工艺复杂,定制化及智能化要求较高,进入门槛较高。在该领域,欧美发达国家拥有较强的制造技术基础、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及强劲的创新能力,其智能制造技术水平也处于领先地位。而国内少数公司经过持续的研发技术投入及项目经验积累,已经开始涉入全球知名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实现进口替代,甚至抢占国际市场。在国家出台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2006)》和《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等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后,行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技术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在装备连续性、制造品质可靠性、信息化控制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缩小。

  (3)主要技术门槛

  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技术集高端机电一体化开发设计、大型工程设计、智能自动化控制、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和IT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高端设备加工、装配、调试、远程服务等一系列的技术于一身,而这些核心技术还需要不断地实践、积累、深化和传承,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够拥有,需要多年的技术、产品、项目集成等多方面的积累。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物联网、边缘计算、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升级换代等均有可能导致行业设备技术的更新。另外,与技术先进企业相竞争,尤其是与国际上长期占据技术与管理领先优势的企业直接竞争,还需要配合适宜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理念。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制造装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依靠深厚的研发实力、持续的技术创新、十余年的工艺技术知识的积累、强大的人才团队及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等优势,公司在聚焦以汽车电动化、智能化产业为主航道的智能制造业务领域的战略定位下,在汽车智能装备、锂电池、充换电等细分单元业务积累了大量全球知名客户。相比国内可比公司,公司在技术和工艺积淀、国际化程度、工业数据智能化以及智能制造标准化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汽车设备业务板块,以“聚焦客户制造挑战,提供最佳的装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持续助力客户快速实现高效生产”为使命,致力于“让制造变得简单”的愿景。作为汽车制造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全球前十大零部件厂商中大陆集团、博世、采埃孚、电装、麦格纳、爱信精机、李尔及法雷奥均为公司客户,连接器领域龙头企业如泰科电子、莫仕、矢崎集团等均为公司客户,且合作深度和广度都在进一步拓展,与此同时,公司与安波福、马勒、比亚迪、巨一科技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技术实力及应用方面,公司技术主要应用于全球知名企业的核心生产线,并已走出国门,与国外一线同行竞标赢得项目,并且已经建立本土化服务能力。尽管国外竞争者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和品牌优势,但是公司依托不断夯实的技术和工艺优势、项目实施能力、快速响应能力、更具性价比的整体解决方案,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电池设备业务板块,在“助力客户提升生产力”这一使命下,凭借多年在智能制造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公司业务覆盖消费锂电、动力锂电及储能电池领域。公司的产品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响应能力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已与亿纬锂能、欣旺达、天鹏能源、力神、珠海冠宇、比亚迪、松下集团等锂电池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锂电池装配、化成、分容、检测、数据追溯等中后道专业领域具备独特技术,特别是在化成分容设备细分领域,已完成6A/15A/30A/60A/80A/100A/120A/200A/240A的电源开发并上市,电源产品齐全,受益于“器件归一”和“标准化设计”工作,公司的锂电池设备在成本优化和产品价格上相较同行业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公司研发的数字电源技术,解决了芯片短缺造成的电源交付困难问题,缩短了设备产线交付周期,大大提升公司的产线交付优势。

  充换电设备业务板块,在“助力客户提升充换电运营效率”为使命、致力成为“充换电设备行业头部企业”的愿景下,公司凭借多年在智能制造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已开发完成底盘、分箱、侧向、顶吊式等不同充换电技术路线,已形成底盘式换电、顶吊式换电、侧向式换电、动力总成、充换电系统、充电产品等六大产品线,分别在乘用车、轻卡、重卡、矿卡、无人机、船舶等多场景布局,可适应高温、高寒、沿海、高海拔等区域,为整车厂,动力电池厂,运营商和能源提供商等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在助力客户实现车电分离和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当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充换电分会理事单位。公司作为充换电领域的头部设备企业,具有先发优势,初步完成主机厂、运营商、电池厂、能源商四大类客户的覆盖和布局,已与宁德时代、协鑫能科、吉利集团、蓝谷智慧能源、东风集团、捷能智电、中石化、国家电网等客户建立并保持良好合作,成功拓展终端商用车、终端乘用车、电池箱、EPC等客户业务,实现充换电业务的进一步突破。目前公司与四川省交通建设的国有企业蜀道集团达成换电业务战略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在充换电领域也获得了“2023中国换电技术创新大奖”等行业内认可的奖项,展现出行业对公司换电产品和技术实力的认可。

  公司已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江苏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2022智能工厂非标定制自动化百强奖”、“2022年度非标自动化集成商苏州百强企业奖”、“江苏省五星级上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导向计划”、“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等荣誉资质,代表了社会及政府对公司产品和技术实力的肯定。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制造升级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在不断的深入,制造业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智能制造作为重要的方向,正在不断的突破新技术,催生新业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智能制造融合了通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制造过程中的分析、推理、判断、构思和决策等智能活动。通过人与AI的合作共事,去扩大、延伸和部分地取代人类专家在制造过程中的脑力劳动。数据、算力、算法和网络,是构成智能制造的四大核心技术基础。与传统制造相比,智能制造在产品设计、加工、制造管理以及服务等方面均有较大革新。制造过程,各个环节几乎都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系统技术可以用于工程设计,工艺过程设计,改变传统的设计方式,使产品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加工过程,更加柔性化,智能化加工可实现在线实时监控和调整,跟踪生产过程,优化生产调度,提高制造效率,加强故障判断能力,降低制造风险;管理方面,实现智能化技术管理,扩大管理范围,优化管理方式,节省管理成本;服务方面,从仅仅服务产品本身扩展到服务整个产品生产周期过程中去,扩大管理范围,优化管理手段,增强管理效果。

  (2)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将带动汽车制造智能装备的发展与升级

  2020年,各国对碳排放提出新的要求,习总书记提出中国要在2060年前努力实现碳中和,世界各国都在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在此背景下,国内外车企纷纷推出以混合动力、纯电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我国新能源汽车也迎来了蓬勃发展期,而汽车电子及汽车三电系统市场也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转型以及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提高而显著提高,具体来看:

  1)汽车电子在车型中成本占比较大:根据盖世汽车研究院的数据,汽车电子在纯电动车型的成本占比高达65%,在传统车型中的占比由原先不到5%持续提高至30%。预计到2025年,整体乘用车汽车电子成本在整车成本中的占比有望达到60%。汽车存储芯片有望成为汽车电子行业成长最快的细分市场之一。

  2)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大且增速快:汽车电子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年均增速为12.62%。2022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达到9,783亿元,2017-2022年均增速为13.29%。

  3)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已成为整车占比最高部分:在新能源汽车的成本结构中,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控系统(合称为三电系统)是最关键的部分,合计大约占整车成本的50%。其中,动力电池是三电系统中成本最高的部件,约占新能源汽车成本的38%,而驱动电机和电控系统各约占6.5%和5.5%。除了三电系统和汽车电子外,新能源汽车的其他成本还包括动力电池包配套零部件、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气连接以及车漆、灯光等组件。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汽车电子与三电系统是新能源汽车成本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其占比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3)4680圆柱电池开启批量化应用,头部电池厂商密集加码

  由于2170圆柱电池单体能量容量小、所需电池数量多,致使圆柱弧形表面空隙大的问题显著放大,电池包体积利用率极低,圆柱电池大型化迫在眉睫。2020年9月,特斯拉展示了当前最大的单体圆柱电池一一“4680型电池”,相比上一代能量容量提升5倍,续航里程提升16%,单体电池数量从4000+件减少到960件,性能优势显著,并于2022年2月达到量产标准。2023年6月,特斯拉宣布德州工厂累计生产1000万颗4680电池,4680大圆柱进入规模化扩产“拐点”。当前国内外头部动力电池厂商包括比克电池、亿纬锂能、宁德时代、特斯拉、松下等大规模加码布局4680电池项目。

  (4)储能是能源转型催生出的万亿级新赛道

  2022年3月,《“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方案提出,开展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研究,集中攻关超导、超级电容等储能技术,研发储备液态金属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给新型储能以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2023年中国储能新增并网项目规模达22.8GW/49.1GWh,按容量规模比较,是2022年7.8GW/16.3GWh新增装机的近3倍。2022一2023年,国内市场连续两年实现超200%的高速增长。同时,2023年新增并网项目规模也超过去10年中国储能市场累计装机规模的总和。

  (5)新能源汽车补能行业将迎来新机遇

  首先,国家继续加大促消费政策实施落地,新能源汽车的产品体验进一步提升,充换电设施建设也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政策扶持力度继续加大,例如在7月20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中提到: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中明确了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采用“车电分离”的形式分别开具发票,分开计税;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60+万辆;将建设70+万台充电桩,0.78万座换电站。除此之外,为规范重卡换电市场,国家于2023年10月发布重卡换电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汽车可更换电池技术规范、换电设备技术规范、换电电池技术要求及换电服务规范等,为重卡换电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统一标准保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560.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2,072.6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7月18日,本公司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金鸡湖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80078801700001004)、在中信金鸡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70048557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募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支行,银行账号8112001012700485572,已于2023年6月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吴中支行89080078801700001004,已于2023年12月注销)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7,328.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292.5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5日出具了《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3号)。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181.2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500万元。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33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832.41万元。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系统及高端装备的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4,216,732.2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首发募投项目专户全部注销。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苏州市为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不超过67,669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在本专项报告中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两次融资分别进行了说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瀚川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瀚川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瀚川智能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实地走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瀚川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人对瀚川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交易类型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5、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6、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瀚川智能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4月22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9,120万元。本次议案关联董事蔡昌蔚、何忠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属于正常性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我们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3年同类业务采购总额/收入总额

  (四)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

  ■

  2、宁夏众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成都新工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为关联方提供服务及劳务、租赁厂房;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以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合同与协议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瀚川智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2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款项的核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做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共计人民币2,305,905.16元,具体如下:

  ■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共计人民币2,305,905.16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所有的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有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账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款项的核销。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并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另外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12,723.45万元,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536,018.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86,079,682.16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2,723.4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

  二、2023年度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3,943.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53.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540.6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14.82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607.97万元。公司积极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及“新基建”实施的政策窗口,大力发展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公司充换电等新兴业务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及产能建设,以抢占换电设备市场份额,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产品和服务属于我国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当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局部领域已有成熟案例落地。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与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产品成套性强,需要各环节之间紧密配合等特点,因此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对企业的专业化研发技术能力要求高。

  (三)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柔性、高效的一站式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助力制造行业客户提升生产力。公司通过多年的业务实践,已建立了模块化、单元化的工艺及系统模块,能够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研发、设计并有机组合成系列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号召,紧跟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步伐,主营业务聚焦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等主航道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汽车智能制造装备、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和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

  (四)2023年度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9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2,723.45万元,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并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考虑到公司充换电等新兴业务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及产能建设,以抢占换电设备市场份额,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同时考虑到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12,723.45万元,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度不实施额外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各重点项目的生产运行,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全资子公司苏州鑫伟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瀚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博睿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鑫伟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瀚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博睿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其中苏州瀚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和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池质押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融资决议。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针对苏州鑫伟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博睿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苏州瀚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鑫伟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二)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苏州瀚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四)苏州博睿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8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59%。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521,395股,已于2024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4年1月15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175,356,929股增加至175,878,324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5,878,32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针对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余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 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智文,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IPO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和范智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3年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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