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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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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总额度为71,000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12,5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3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核、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15笔应收款项共计938.58万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因此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对募投项目“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148.8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14,447.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8,802.25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1911.15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212.29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经初步测算,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需求资金数额将超出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西北区域产能,推动提升公司市场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使用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建设,目前项目部分生产线可具备投产条件。公司始终坚持“品质高于一切”的价值观,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指标规划建设,生产设备选择、安装调试等项目严格按照原定规划内容进行。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相关公共卫生变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项目建设时间较原定计划时间有所推迟,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周期无法依照原定计划进行,项目投产时间相应延后,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基于现阶段公司“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2、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是公司通过建立营销中心、旗舰店、自营店,同时吸引更多优质经销商设立加盟店的形式,不断完善公司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受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市场预期增速放缓,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公司就目前消费市场环境、区域市场差异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对本项目推进规划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目前不具备大规模推进条件,短期内扩大门店数量可能面临较大经营风险。经公司慎重决策,将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预计时间完成。

  基于现阶段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24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进展和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现阶段公司“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同意基于现阶段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24日。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持续运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199,993.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698.5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294.56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咸阳得利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802.25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建设进度,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得利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得利斯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为《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后对比: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山东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了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思敏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柴瑞芳女士、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保荐代表人刘思淼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下午14: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2024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公司出具了大华内字[2024]0011000378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依据公司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经营状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165.42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99.7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4,728.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6,052.14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经过公司充分研究、分析,预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50%。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考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后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674,55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总股本基数为635,375,290股,现金分红金额约为6,353,752.90元。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272.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92.2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一2025年)》等规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10万元/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郑思敏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后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8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674,55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6,049,840股调整为635,375,290股。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闫德中、柴瑞芳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不超过51,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其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投融资等行为,相关公司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其中吉林得利斯、百夫沃德(公司持有其51%股份,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必要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4982号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核、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确定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15笔应收款项共计938.58万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基于现阶段公司“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同意基于现阶段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24日。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第7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第5项、第8项、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9339137

  传  真:0536-6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4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下午16: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2024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2)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中各个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风险作用;

  (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6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165.42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99.7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4,728.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6,052.14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变化等因素,经过公司充分研究、分析,预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50%。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后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涉及的674,55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148.8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14,447.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8,802.25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1911.15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212.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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