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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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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业务及产品

  公司并购上市之初,是一家以熟料、水泥产品及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等为基本主业的建材公司。为加快可持续发展步伐,公司积极谋划产业转型并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空间:2015年,公司纵向延伸建材产业并开始谋划环保战略转型;2016年,公司通过发布非公开发行方案,全面启动环保转型宏图;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12亿元,全方位进军环保产业;2018年,公司正式更名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分类变更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寻求优质环保项目,打造全牌照一体式危(固)废处置平台;2019年,公司提出调整优化环保产业规划,在全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基础上开辟发展资源化综合利用。2020年,公司在现有资源化综合利用及稀贵金属提取生产体系基础上,拓展有色金属高纯材料生产及钴镍等新材料深加工业务。2021年,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涉足新能源材料领域,致力于成为以锂资源产业链为核心,固危废资源化处置和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并重的新能源材料主流供应商。2022年,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建材、环保及新能源材料三个部分,根据公司制定的《二次腾飞发展规划》,公司在2022年完成战略性的退出水泥建材行业,2022年9月实现水泥建材业务的剥离,可持续发展环保业务,着重聚焦发展新能源材料。2023年公司坚定转型方向,稳步发展新能源锂资源产业。

  1.1环保业务

  环保业务包括主要为产废企业提供危(固)废无害化处置服务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其中无害化处置目前可细分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及一体化综合处置两种方式。水泥窑协同处置是利用水泥企业新型干法水泥窑线对危废固废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一体化综合处置是采用专业焚烧、安全填埋等多种危(固)废处置技术,实现对危(固)废的无害化综合处置,力争同步实现社会、环境及经济效益。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指通过对有价资源含量较高的工业危(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处理,再销售富集回收的稀贵金属及其它金属合金,实现危(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是在现有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体系基础上,拓展有色金属高纯材料生产及新材料深加工业务,谋求在稀贵金属回收及提炼等产业领域有所突破。

  1.2新能源材料业务

  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是通过上游盐湖卤水锂矿的开采提炼,进而制造锂产品应用于新能源锂电池等领域。同时建立废渣提锂合作模式,通过对含锂废渣进行深加工得到含锂卤水。同时,进行全面实现资源整合,构建上游锂资源开采提炼、下游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

  2、经营模式

  2.1管理模式:公司组建了以环保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为业务中心、职能部门为监管中心,公司总部一事业部一分子公司的三级管理架构,形成了权责清晰、高效执行的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

  2.2采购模式:公司旗下各分子公司生产所需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均通过总部招投标平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危险废物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经环保部门批准后进行危险废物转移。

  2.3产销模式:公司实行总部指导、事业部统一管理的产销模式,各分子公司以年度预算目标为导向制定年度计划并执行,事业部进行统筹管理。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着重聚焦发展新能源材料事业

  在报告期内,国内西藏捌千错项目完成了年产4000吨碳酸锂产线的厂房建设并投入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同时结合现场工况条件对原2000吨碳酸锂试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术优化及提升,也为后续产线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捌千错盐湖万吨级锂盐项目始终坚持“尽早投产,尽量多产”的八字方针,后续产线产能优化提升将成为公司在2024年的重点工作,公司将持续对现有产线建设进行技术优化和升级,从而加快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和盈利指标。

  国外,公司组织多支团队多方面洽谈海外锂资源项目,积极在海外布局、探寻获取锂资源。报告期内,公司阿根廷卡罗盐湖与帕依项目均已安排团队进行相应的勘探钻井工作,待勘探钻井工作完成后盐湖储量将更精准,有利于加强公司在上游锂资源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加速推进阿根廷锂盐湖项目未来的开发、建设和投产,有利于公司实施新能源515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新能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98.47万元,归母净利润-3,972.70万元。

  (2)坚持可持续发展低碳环保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窑协同危废处置业务因市场竞争加剧,危废处置量价齐跌,营业收入及利润下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067.31万元,同比下降32.59%;实现归母净利润-5,625.82万元,同比下降1,354.19%。

  报告期内,公司固废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因停产检修原因,导致营业收入下滑。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60,150.14万元,同比下降34.73%。江西汇盈公司在复产以后,通过采购降本、生产提效、优化生产工艺等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亏损,固废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8,065.44万元,同比上涨74.0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合并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66,930.00元,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522,638.36元,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232,411.26元,上年度所得税费用增加455,708.36元,净利润减少455,708.36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8,327,617.6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    -308,332,578.60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3,462,789.0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9,173,955.91元。

  鉴于公司2023年未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预计公司未来将加快现有项目建设及优质锂资源项目投资,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预计公司未来将加快现有项目建设及优质锂资源项目投资,本次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及已获得的激励收入,公司制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监事不单独因监事职务发放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人员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6,19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坏账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6,193.04万元,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63,840.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

  (2)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87.8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

  (2)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5,505.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①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③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6,193.04万元,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共计减少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63,840.64万元,占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4.11%。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66,193.04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00.00  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1,000.00万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的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00万元(含上年已申请未到期的授信额度52,000万元),其中公司本级43,000万元,子公司71,000万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含)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含),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实际控制人赵璧生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其中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及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二、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情况:

  (一)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1)上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2)公司为上述清单中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或股权质押等方式)等风险控制措施,或被担保方以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措施。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担保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1)上述清单中未确定具体融资机构的担保额度(即其他金融机构担保额度),将在确定融资机构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方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材料”)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0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幢3003室

  法定代表人:姜艺豪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圆新材料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名称: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汇盈”)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6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崔建军

  主营业务: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

  股权结构:

  ■

  与上市公司关系: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名称: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革吉锂业”)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注册地点:西藏革吉县文布当桑乡

  法定代表人:杨凤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

  ■

  与上市公司关系: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公司名称:西藏金藏圆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藏圆锂业”)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5日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20号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楼406室

  法定代表人: 蔡国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藏圆锂业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西藏金藏圆锂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方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或由被担保人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担保财务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0%。

  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辉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辉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的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661942230J

  住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小甘沟109国道K279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沈建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宏扬100%股权。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青海宏扬水泥总资产为84,860.28万元,净资产为33,062.67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41,198.49万元,净利润6,344.9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青海宏扬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青海宏扬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青海宏扬是由控股股东金圆控股控制的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公司名称: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杰环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5671375145M

  住所:东源县漳溪乡上蓝村

  法定代表人:陈常亮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石灰石加工、销售;物流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持有金杰环保80%股权,广东金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杰环保20%股权。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总资产为94,509.76万元,净资产为15,928.16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3.3万元,净利润-8,798.43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金杰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杰环保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金杰环保是由控股股东金圆控股控制的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后续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预计发生的,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公司与控股股东水泥业务的优势互补,充分促进控股股东水泥业务与公司的技术协同和融合,从而更好的实现与公司在市场上的协同和补充,以期更好的协同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提升客户服务的广度、深度与粘性,继而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更大的收益。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非排他性,并且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2024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8,327,617.6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    -308,332,578.60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3,462,789.0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9,173,955.91元。

  鉴于公司2023年未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预计公司未来将加快现有项目建设及优质锂资源项目投资,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00.00万元(含上年已申请未到期的授信额度52,000万元),该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及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000.00万元(不含保证金),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及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6,193.04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687.89万元、资产减值准备65,505.15万元),共计减少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840.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有出席董事均为本议案关联方,故均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方光泉、连长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4年0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0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联 系 人:杨晓芬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0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4年05月10日下午收市时,我本人(本公司)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剑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上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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