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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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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3,298,273.3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329,827.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2,792,204.76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度现金红利30,825,791.10元,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8,934,859.65元。

  现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027,527,10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数732股后的股份总数1,027,526,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1,101,054.8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87,833,804.85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202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高速增长,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务出口小幅回落。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为123,258亿元,同比增长13.4%;实现利润总额14,591亿元,同比增长13.6%。

  1、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人工智能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当前,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促进千行百业加快转型升级,数字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凸显,已成为新时代我国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变量。中国信通院发布《中国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3)》显示,目前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万亿元,总量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数实经济融合愈发紧密。我国数字化发展继续保持强劲势头,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加速发展,预计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有望达到70.8万亿元。其中,人工智能等数字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其核心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以大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实现重大突破,成为当前各国科技与产业竞争新的制高点。伴随AI大模型技术的不断落地,人工智能逐步迈入AGI(通用人工智能)发展阶段,进一步加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全球的推广与应用,并为产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传统产业的数智化升级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2、信息技术引爆算力需求,加速传统IDC向AIDC智算中心转型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爆发,数据资源存储、计算和应用需求大幅提升,传统数据中心正加速向新型数据中心演进,从IDC向AIDC智算中心转型。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先后出台《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有效规范了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发展。当前,我国IDC产业正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全面演进,短期来看,供需矛盾显现,市场加速整合,近年来公有云及互联网应用需求增速放缓,IDC机柜平均价格有所下降;但长期来看,在双碳战略、东数西算等政策指引下,IDC产业供给将向布局更加均衡优化、规模效应更加明显、绿色化水平更高的方向逐步发展;在AI技术的普及应用和数字化转型加速的驱动下,市场对普惠算力的需求日益扩大。同时,作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在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方面面临更严格的要求,行业将迎来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3、数字政府产业增长放缓,信创产业迎来国产替代潮

  中国政府数字化发展已历经电子化、网络化阶段,当前正由数据化迈向智能化阶段。数字政府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支撑,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重要文件发布,擘画了政府数字化的建设方向,要求促进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在政策的引导下,数字政府市场处在重要发展窗口期,但受近年来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宏观经济波动等诸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与供给均有一定程度的延滞。据IDC报告,未来2-3年,数字政府产业预计进入相对低速的增长态势。与此同时,在国产化替代浪潮下,信创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应用在各行各业渗透加深,行业规模持续增长,2027年有望达到37,011.3亿元,中国信创市场将释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4、交通行业从大规模基建逐步转入智能化管理、运营、养护阶段

  在以智慧交通为代表的基建领域,近年来政府投资总体下降,项目规模缩减,行业竞争加剧。而5G、物联网、ICT、AI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城市化需求的多方加码,我国智慧交通行业仍具备广阔市场空间。在综合交通枢纽多层级一体化发展方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规划》等文件出台,围绕加快综合交通枢纽智能化升级、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三大目标,提出了建设枢纽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交通枢纽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同时,我国作为交通大国,在运营的公路、桥梁、管廊、隧道等逐步面临智能化升级改造、更换、维修和保养服务需求,这些都将进一步利好公司在基建数智化领域的市场拓展。此外,随着我国机场数量持续新增,国家对机场建设及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也将有望为公司的智慧机场业务带来一定的市场机遇。

  5、技术和政策双力驱动,金融科技、能源数字化快速发展

  产业数字化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千行百业,不断推动实体产业结构升级和价值释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兴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催生出金融行业的一系列创新产品和业务模式变革,金融科技也成为推动金融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市场存量空间巨大。伴随科技赋能、数字化转型、金融信创和金融科技业务监管的不断强化和推进,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引领金融科技发展方向。此外,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动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能源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以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为代表,能源数字化领域将进一步向深化阶段发展,预测到2025年,中国能源数字化市场规模有望达到数千亿元人民币。

  6、政策发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速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规范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提出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引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从自发探索进入规范探索的崭新阶段。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提出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随着数据要素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市场化配置改革也在持续推进,多地政府先行先试,进一步推动区域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速。在国家政策引领、地方试点推进、企业主体创新、关键技术创新等多方合力作用下,“十四五”期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红利迸发,将整体进入群体性突破的快速发展阶段。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做行业数智化专家”的战略定位,为政府及全球产业客户提供从咨询规划到架构设计、软件开发及外包、软硬件集成、运营维护以及大型工程总承揽。

  公司业务覆盖数智云服务、政府数字化、基建数智化、产业数智化四大应用领域,并持续深耕三大优势行业:智慧人社、智能交通、金融科技,助力推动政企客户及产业数智化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没有重大改变。

  数智云服务:公司通过布局全国的七大数据中心优势,持续为行业客户提供IDC托管、互联网资源加速和云计算服务,并依托东、西部区域数据中心算力资源,以及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承载网络资源,形成“算网融合”的发展模式。

  ●IDC托管业务是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及相关增值服务。

  ●互联网资源加速业务是通过数据分析、调度等为客户提供更快速、更优质、更低价的可定制资源优化服务。

  ●云计算服务是一种按需分配、弹性扩展、可计量的IT服务模式。

  政府数字化:公司以智慧人社、智慧医保、信用服务为核心,拓宽渗透到智慧监管、智慧城管、人事人才、智慧就业、智慧助残、智慧公安、智慧党建等更多领域,通过数智化技术创新、软件工程实施管理、大数据价值挖掘,为各级政府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

  ●智慧人社、智慧医保、智慧助残、智慧党建:扎根政府数字化核心赛道,参与其顶层设计与规划,并融合垂直业务赋能基层延伸。主要项目有:人社部就业跨地区系统、中组部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等国家级软件系统研发等。

  ●信用服务:面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客户提供完整的数字政府、企业征信、可信认证等“信用+”一体化数字产品与解决方案,包括“信用+监管”、银企信用信息、小微征信、政策精准扶持等各类场景。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打通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各环节,形成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数字智治”服务体系。

  ●智慧监管、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助力政府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组织架构、运作程序和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履职能力。

  基建数智化:以智能交通为核心,以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为延展。

  ●智能交通业务围绕城际交通、城市交通、交通运维等方面展开,为高铁车站、公路桥梁、城市隧道、地下综合管廊以及机场等交通设施提供智能化系统、相关工程建设、智能化管理养护服务。城际交通包括为铁路客运提供旅客服务系统、票务系统、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大型综合枢纽数智化平台等;为机场提供航显系统、物联网平台、自助行李托运、无纸化旅客核验等业务。城市交通包括城市隧道综合监控系统、城市道路运行指数分析系统、公路智能巡检、车流AI识别、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系统、路桥隧智能化维养及数字孪生平台等业务。

  产业数智化:公司围绕金融科技、能源数智化、新零售、智慧教育、第三方软件评测、用户体验设计等方面开展业务,为全球产业客户提供应用开发、测试与质量保证、用户体验设计、系统重构、IT运维、高端咨询、研究与开发等全方位专业技术服务。

  ●金融科技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人工智能业务分析平台、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国内金融市场系列产品,如AI资金交易员、报价引擎系统、外汇做市商系统、外汇资金交易系统、村镇银行信贷系统、综合行情分析系统、金融构件化快速开发框架、智能投顾、智能支付核算等。

  ●能源数智化业务是公司基于电力行业融汇创新,在电力交易领域沉淀出电力交易、电力结算、售电营销、区块链分布式电力交易平台及绿电交易存证平台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并形成了新能源远程诊断平台、水电站智慧水务系统等一系列数字电厂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连续22年上榜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企业,成功入选中国信通院发布的《2023数字政府产业图谱》,标志着公司在该领域的综合能力已获得数字政府权威评估体系的认可,占据市场优势地位。同时,公司作为浙江省大数据局的核心服务商,浙江省大数据产业应用示范企业,参与数据开放的授权组件工程,支持从政府侧的数据资源池向社会侧的应用进行有序开放,是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的重要参与者和规则制定者之一。

  在基建数智化领域,根据2023年公开招标信息显示,公司的智慧高铁客服信息系统业务中标金额及市场占有率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产业数智化领域,公司的电力交易市场产品在南方电网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9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04万元,主要系本期数智云服务及基建数智化业务净利润减少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0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计划,在合理预计2024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所作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公司财务报表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提名张彤平、姚晓燕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张彤平、姚晓燕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周力炜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1、姚晓燕:1983年出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2011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税务主管,现任公司监事。

  姚晓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彤平:1975年出生,西安统计学院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师,总会计师,注册管理税务师。历任绍兴县粮食局行政会计,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浙江盛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起至今任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张彤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8,200股,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职务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0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特征、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拟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整,与2023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1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晓通智能”)、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灵”) 、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软件”)。

  ●  担保额度: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8,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2024年度公司预计将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2,200万元的担保额度,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网新图灵、网新系统、网新软件提供的担保额度与上一年度一致,为晓通智能提供的担保额度比上一年度减少300万元,为网新电气提供的担保额度比上一年度减少800万元。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晓通智能”)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828906757

  (2)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8日

  (3)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4层B-01-2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4层B-01-2

  (5)法定代表人:陈锐

  (6)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7)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晓通智能100%的股权。

  2、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506654U

  (2)成立时间:2001年08月15日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425室

  (4)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39号浙大网新·智慧立方

  (5)法定代表人:陈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及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图灵55%的股权。

  (10)其他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自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持网新图灵 45%的股权。

  (11)担保说明: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为支持网新图灵的业务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网新图灵提供担保额度11,000万元(与上一年度一致),并由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年度担保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反担保。

  3、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30907

  (2)成立时间:1999年11月10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2层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

  (5)法定代表人:沈越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700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市政设施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系统100%的股权。

  4、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1737348B

  (2)成立时间:2011年03月31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01室1810-2室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

  (5)法定代表人:沈越

  (6)注册资本:人民币5250万元

  (7)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节能系统、通信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铁路电务系统、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技术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技术及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交通安全设备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设备维修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电气100%股权。

  5、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软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04209312K

  (2)成立时间: 1998年01月07日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座

  (5)法定代表人:江正元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0万元

  (7)主营业务: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开展人才信息咨询。(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信设备、数据处理技术;设计、安装、施工;小区、楼宇弱电工程、网络安全监控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广播电视器材、五金工具;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9)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软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晓通智能、网新系统、网新电气、网新软件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网新图灵一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鉴于网新图灵信誉良好、运作正常,考虑到公司对网新图灵有充分的控制权,且网新图灵其他股东为本次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反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网新图灵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2,05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0%,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余额6,1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1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等规则,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因注册地门牌号变更,公司拟对注册地址做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变更后的门牌号对注册地址作相应变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1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10、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史烈应回避议案8.01的表决;关联股东陈健应回避议案8.02的表决;关联股东沈越应回避议案8.03的表决;关联股东董丹青应回避议案8.04的表决;关联股东张彤平应回避议案9.01的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兰妮、徐越峰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750015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1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5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周力炜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周力炜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周力炜先生简历

  周力炜:男,1982年出生,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通信工程硕士学位。2004年起至2006年任职于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2006年起进入公司工作,2015年起任公司研发部副经理,现任网新安服事业部技术总监、港珠澳项目部课题管理组成员、公司监事。

  周力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于1956年出生,硕士,致公党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工商联合会主席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华盛顿州中国关系理事会会员。曾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

  公司代码:600797                                                  公司简称:浙大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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