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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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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36,749,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从事综合环保服务和新材料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危固废处理、水务运营、新能源综合利用等,致力于通过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和技术咨询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环境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已逐步形成南材料、北固废、西水务的产业格局。

  (1)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惠州伊斯科开展碳五、碳九系列石油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致力于裂解乙烯的副产物一一碳五、碳九分离和综合利用,不断延伸产业链,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材料。惠州伊斯科主要产品为异戊二烯、间戊二烯、双环戊二烯、戊烷发泡剂、碳五石油树脂、混三甲苯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橡胶、弹性体、热熔胶、路标漆、轮胎、农药及医药中间体等终端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拟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建设的广东伊斯科碳四碳五制高端新材料项目已完成土地购置,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端新材料领域的影响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危固废处理业务

  公司以子公司吉林固废和黑龙江京盛华为主体开展危固废处理业务,在吉林投资建设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在黑龙江投资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与资源化再生利用中心,对废物进行收集、储存、焚烧处置、安全填埋、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报告期内,子公司吉林万邦达运营的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丙烯腈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调试成功,标志着公司在工业高难废水处理领域、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领域取得了又一重大成果。

  (3)水务工程及运营业务

  公司同时为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大型工业水处理系统提供托管运营服务,主要项目类型包括BOT模式的水务运营项目、EPCO水务运营项目、传统托管运营项目以及劳务型托管运营项目。作为水务工程和运营业务的配套补充,公司同时向下游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环保产品、技术、以及工艺包等。报告期内,揭阳分公司运营的广东石化世界级炼化项目的配套处理项目实现全系统全流程调试成功,标志着水固联动的新服务业务模式成功落地,公司已具备解决综合性环保减碳难题的能力。

  (4)新能源综合利用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晋纬环保及青海万邦达开展新能源综合利用业务,主要从事盐湖提锂相关产品的开发。在盐湖提锂领域,公司开发出高性能吸附剂,并结合公司在工业废水,特别是高盐水处理方面的经验及技术优势,攻克了高镁锂比、低品位卤水中提取锂资源的关键技术,有效提升了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报告期内,提锂高性能吸附剂完成产业化方案设计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1月6日,控股股东王飘扬先生因股权性投资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2024年2月5日,控股股东王飘扬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2024年4月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王飘扬先生通知,其将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13日,公司按期兑付了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万邦达MTN001)回售部分的本金9,000万元和需付的利息495万元,上述合计9,495万元,已划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完成了票据回售及付息。至此,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均已全部偿还。

  3.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新增股票上市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持有的锦泰钾肥5.4885%股权以27,4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富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将公司持有的锦泰钾肥5.4885%股权以27,4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工会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1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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