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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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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金属陶瓷结构与功能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股东情况:灿勤科技持股51.00%,党一纵持股 40.00%,宁国焕持股 9.00%

  (二)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266号2号楼第三层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朱田中

  5、成立时间:2023年3月24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半导体薄膜及MEMS工艺电路等元器件产品

  7、股东情况:灿勤科技持股65.00%,张家港杰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35.00%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将不使用募集资金,也无需单独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仍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拓瓷科技、频普半导体新增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anqindb@cai-qi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朱田中先生

  董事、总经理:朱琦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陈晨女士

  财务负责人:任浩平女士

  独立董事:孙卫权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anqindb@cai-qi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0512-56368355

  邮箱:canqindb@cai-q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勤科技”)董事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0元,共募集资金1,050,000,000.00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46,3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3,650,000.0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区支行账号为1102027229000391009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734,004.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65,995.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共用于募投项目支出90,200,951.8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用于募投项目支出391,269,318.57元,累计收到的利息及扣减手续费净额32,021,018.8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15,017,695.4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0年6月8日经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11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中信建投,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4,8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200,951.8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4,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1月。该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所作出的决定,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2023年9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灿勤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灿勤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灿勤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266号灿勤科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 年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266号灿勤科技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266号灿勤科技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56368355

  联系人:钱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制定和修订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

  上述拟制定和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4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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