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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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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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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电池铝箔坯料、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铝晶粒细化剂和电池铝箔坯料属“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公司主营业务铝晶粒细化剂和电池铝箔坯料分别属“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范畴下的“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和“C3252铝压延加工业”。2021年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锂电池材料行业,在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投资建设六氟磷酸锂项目,2022年2月成立子公司赣州松辉投资建设PVDF项目。

  (一)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情况

  1、铝晶粒细化剂行业发展趋势

  (1)铝晶粒细化剂市场回稳

  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滑,加上外部需求疲软、货币政策收紧、经济转型缓慢和通胀等影响,大宗商品承压严重,铝价整体呈现震荡波动走势。2023年我国铝材产量为6,303.4万吨,同比增长5.7%;我国未锻轧铝及铝材出口量为567.5万吨,同比下降13.9%(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作为铝加工材生产的重要添加剂,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消费量与铝加工产业的增速直接挂钩。长期来看,随着国家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以高端铝板带和大型工业铝型材为代表的新兴市场铝材需求增速将提高。得益于新能源汽车、高铁、船舶、航空等高端应用领域的发展以及“以铝代钢、以铝替木、以铝节铜”产业政策的不断深化实施,中国铝材产量仍将呈增长态势,铝工业对铝晶粒细化剂的需求量也仍保持增长,预计到2024年,我国铝晶粒细化剂消费量将达18.7万吨(数据来源:广东省铝镁轻金属材料产学研战略联盟-铝加工及铝晶粒细化剂市场概况与前瞻)。

  (2)高端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需求比例增加

  铝工业高速发展,特别是高端铝材对铝晶粒细化剂和高端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钛、铝锰、铝钒、铝铌合金等)将提出更高技术要求,将带动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行业逐渐向颗粒团直径更小、形核能力更强、纯净程度更高、晶核扩散速度更快的趋势发展。随着双碳、双控政策的提出,新能源、清洁能源及轻量化的概念进一步推广,在传统用铝的基础上,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站及组件、5G基站及储能装置、高端装备制造以及航空航天、军工、轨道交通等行业基于强度和减重、成本等要求对高端铝产品使用规模不断扩大,高端铝材将成为未来主要增长市场,作为铝材生产重要添加剂,高性能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的使用比例也将随之提高。

  (3)行业竞争激烈

  近几年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国内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制造商纷纷通过降价抢占市场,扩大生产量与销售量,导致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整体毛利率较大幅度下降,一部分规模较小、生产成本较高、产品质量较差、财务能力较差的厂商将逐步退出市场。但作为头部企业,在此过程中会带来因竞争而导致的阵痛,头部企业不得不参与到价格战行列而导致毛利大幅下降,但随着竞争的加剧,部分竞争实力较差的企业会逐步退出,行业集中度将得到一定的提升,同时将带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装备进步。

  2、铝晶粒细化剂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

  铝晶粒细化剂直接应用于铝材制造加工,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成型后铝材性能,铝晶粒细化剂按其功能可分为四个高低等级,等级不同,其用途和售价也不同:第一类专用于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的生产;第二类主要是轨道交通用铝材、普通装饰用铝板、普通包装用铝箔、汽车铝板类产品;第三类用于建筑铝型材;第四类用于铸造铝材。目前,英国LSM、美国KBAlloys、荷兰KBM及深圳新星为高端(即有能力生产第一类、第二类产品)铝晶粒细化剂主要生产厂商。目前国内主要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企业包括深圳新星、立中集团、宝武镁业、江西永特合金有限公司、湖南金联星冶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等几家。

  3、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厂家如英国的LSM、美国的KBAlloys、荷兰的KBM以及中国的深圳新星,基本代表了目前行业内领先技术水平。从铝材最终应用领域来看,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对铝材性能要求最高,轨道交通、普通装饰、普通包装及汽车用铝箔、铝板的要求次之,而以上专用铝材生产加工所需铝晶粒细化剂基本由上述四家企业生产。

  (二)六氟磷酸锂行业情况

  1、六氟磷酸锂行业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提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愿景,即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将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标准统一、兼容互通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趋势,拉动了上游锂电池材料的需求增长。

  (2)六氟磷酸锂市场需求情况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年快速发展,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锂电产业的发展。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 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相比前两年爆发式的增长,2023年增速有所放缓。202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同比增长25%,其中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80GWh、675GWh、185GWh。(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中国六氟磷酸锂(LiPF)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2023年全球六氟磷酸锂出货量增长26.1%达到16.9万吨,但是由于六氟磷酸锂价格大幅下跌,市场规模仅为194.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3.7%。展望未来,EVTank预计全球六氟磷酸锂的需求量在2030年将达到70万吨。

  (3)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厂商及锂电池厂商纷纷加速产能扩张,锂电池材料头部厂商纷纷扩产,由于头部厂商具有扩产的资金和技术等优势,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随着扩产项目的纷纷落地,产能逐步释放,供需状况逐渐发生变化,六氟磷酸锂等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价格大幅回落下降,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将由供应能力转向技术和成本竞争,具备完整产业链、技术和规模优势、成本控制能力的企业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落后产能将持续出清,整体市场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六氟磷酸锂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

  目前国内六氟磷酸锂生产企业较为集中,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多氟多、胜华新材、永太科技、天赐材料、巨化股份、杉杉股份、天际股份等企业。公司自2021年开始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目前已建成了年产能达5,800吨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产品质量好且稳定,主要应用客户有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

  4、六氟磷酸锂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作为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材料六氟磷酸锂,纯度是直接影响其性能的重要指标,因此生产六氟磷酸锂对原材料氟化锂、氢氟酸的纯度要求极高。由于六氟磷酸锂本身极易吸潮分解,制造工艺技术壁垒较高,因此对设备及工艺要求苛刻。六氟磷酸锂生产工艺涉及低温、高温、真空、耐腐、安全以及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六氟磷酸锂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等特点,生产六氟磷酸锂需要有成熟的工艺技术且对原材料纯度要求极高。目前国内大规模工业生产六氟磷酸锂主要采用氢氟酸溶剂法。公司六氟磷酸锂技术来源于目前已工业化生产的成熟技术氢氟酸溶剂法,生产工艺具有成熟、安全、环保的特点;参股公司汇凯化工生产的高纯无水氟化氢能够保证六氟磷酸锂产品质量更优,同时得益于公司完整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能够用于铝晶粒细化剂原材料制造,解决了行业环保难题。目前公司六氟磷酸锂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三)电池铝箔坯料行业情况

  1、电池铝箔坯料行业发展趋势

  (1)新能源、储能行业的发展将为电池铝箔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资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全球掀起了新能源革命,新能源产业也被我国列为五大新兴战略之首,清洁、高效的化学电源必将更快、更大规模的增长;新能源汽车等交通工具正在成为动力电池爆发性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电池铝箔作为动力电池的集电器,可大幅度降低正负极材料和集流之间的接触电阻,提高两者之间的附着能力,从而显著提升新动力电池的续航能力。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的增长,为铝加工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将钠离子、固态锂离子电池、液态金属电池、百兆瓦级液流电池等技术路线作为“十四五”储能行业技术装备攻关重点方向。新型储能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未来将得到长足发展。

  作为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电池铝箔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2030年有望达到3,000GWh,加上储能市场以及细分领域的电动化,钠离子电池未来的市场化,将带动电池铝箔的需求量提升,进而带动电池铝箔坯料的需求增长。

  (2)电池铝箔行业技术壁垒高

  电池铝箔技术壁垒较高,扩产周期和认证周期也相对较长。电池铝箔作为电池集流体要求具有较低的粗糙度、更好的导电性、拉伸强度、伸长率,此外对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也有较高的要求。由于电池铝箔对性能要求更高,故生产电池铝箔的企业良率大多数不高。

  目前公司生产的铝箔坯料铸轧卷,已和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试制,产品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电池铝箔坯料的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2、电池铝箔坯料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

  电池铝箔行业技术壁垒较高,轧制精度要求严苛,新进入者面临技术、良品率、设备、认证等壁垒。目前国内主要电池铝箔生产企业有南山铝业、鼎胜新材、云南铝业、常铝股份、华北铝业、华峰铝业、厦顺铝箔等。未来,受制于成本和技术差距,一些中小厂商将在市场价格周期波动中将逐渐被出清,市场份额将进一步集中在头部铝箔企业。2023年公司电池铝箔坯料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边建设边投产),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精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

  二、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等合金材料及锂电池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建成了从化工原材料到合金产品的产业链,产业链环节涉及氟化工原料制造(无水氟化氢、氟化锂、六氟磷酸锂、PVDF、氟化盐系列产品)及合金产品制造(铝晶粒细化剂、铝硼、铝钛、铝锰、电池铝箔坯料等合金)。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系铝合金材加工过程中所添加的金属及非金属新材料,为铝合金材加工制造商提供优质的新型添加材料。同时公司利用产业链优势,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契机,发展新能源材料产业,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1、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铝钛碳)及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军工、航海、汽车等各种领域用的铝材制造加工。通过添加细化铝坯锭结晶颗粒,可以确保加工成型后的铝材具有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通过添加不同的铝中间合金产品,可以有效提升被加工铝材的特定性能。公司目前系全球头部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主要为国内大型铝加工企业提供稳定的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目前公司在洛阳厂区有6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及3万吨/年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生产产能。

  2、氟化工原材料制造与销售

  氟盐材料包括氟钛酸钾、氟硼酸钾,该材料系铝晶粒细化剂主要原材料。氟盐作为生产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品质与质量,为全面把控公司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品质,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盐产品,该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完全满足了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所需,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同时向市场销售,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氢氟酸系氟盐制造主要原材料,氢氟酸占氟盐材料生产总成本比例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终端产品毛利影响较大。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终端产品毛利率,2018年公司增资汇凯化工,持有其30%股权,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无水氟化氢年产能为5万吨,基本实现满产满销。2023年汇凯化工无水氢氟酸产量为5.49万吨,销量为5.5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2,077.15万元,净利润为376.9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汇凯化工的投资收益合计为2,106.65万元,投资收益率为70.22%。

  3、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制造与销售

  2021年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六氟磷酸锂,在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生产线项目,其中800吨中试生产线已于2021年12月投产销售,一期3,000吨生产线已于2022年9月投产销售,二期2,000吨生产线已于2022年12月底投产销售,三期7,000吨生产线预计2024年6月达到投产运行状态。为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配套原材料需要,2022年子公司松岩新能源规划建设年产500吨氟化锂中试生产线。报告期内,氟化锂生产线已实现生产,产品质量合格,可满足公司六氟磷酸锂部分配套原材料需要,降低生产成本。

  2022年2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氟化锂、PVDF等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赣州松辉已完成非化工区域厂房基础工程建设和装修;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项目能评、环评和安评手续;完成了年产5,000吨R152a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厂房主体工程施工、生产线设备和管路仪表安装,预计2024年6月达到调试试生产状态。

  六氟磷酸锂、氟化锂、PVDF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布局发展。

  4、电池铝箔坯料制造与销售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投产(铸轧)产能为3万吨(一期2万吨,二期1万吨)。为验证项目铸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设备性能的稳定性,保证后续冷轧产品质量,公司先进行了铝箔坯料铸轧卷在单零、双零铝箔、药箔、空调箔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铸轧产品质量稳定得到客户认可后,开始与下游电池铝箔生产企业合作进行产品加工试制,目前加工试制的电池箔坯料质量稳定,能够满足客户要求,为项目冷精轧生产线的投产奠定了基础。

  该项目主要为电池铝箔生产制造商配套优质铝箔坯料,随着新能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对于电池铝箔的需求量增加,公司将利用在铝合金材料熔体净化、晶粒细化等领域技术优势,建设高质量的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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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氢氟酸、氯化钾、钛精矿、硼砂、氟化锂、五氯化磷等。公司实行“订单+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确保供货及时。销售部接到订单后,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仓库部根据原料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采购部向供应商询价、下单;原料到货后,入库前需经过检测,仓库部门入库,填写入库单;财务部审核单证齐全后根据账期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要求确定产品生产数量、生产计划,安排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及销售经验,进行少量备货生产。公司长期专注于开发铝晶粒细化剂市场,与国内主要的铝材加工厂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对下游市场的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对手信息有着较为准确的掌握。

  3、销售模式

  公司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经销”销售模式,六氟磷酸锂和电池铝箔坯料采用直销销售模式。销售部获取客户订单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单,仓库、采购、生产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采购、生产,完工后交付客户。铝晶粒细化剂和铝中间合金根据“订单日铝锭采购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度以及合作关系等要素给予不同的信用期,平均约2个月信用期。六氟磷酸锂根据订单日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销售价格,目前长期合作大客户给予2个月信用账期,小客户采用预收款结算方式。铝箔坯料根据“铝锭月均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铝箔坯料铸轧卷平均约1个月信用期。

  (四)行业地位

  1、铝晶粒细化剂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有6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及3万吨/年的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铁、铝锰等合金)生产产能。公司具备自主研发制造铝晶粒细化剂及铝中间合金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的能力,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晶粒细化剂的各项技术指标领先。此外,公司负责起草了《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1部分:铝钛硼合金线材》(YS/T447.1-2011)、《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2部分:铝钛碳合金线材》(YS/T447.2-2011)和《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3部分:铝钛合金线材》(YS/T447.3-2011)等行业标准。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2、六氟磷酸锂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建设有5,800吨/年的六氟磷酸锂生产产能,产品工艺技术成熟,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公司与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法恩莱特、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锂离子电解液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为下游企业提供优质产品。

  公司参股公司汇凯化工建有年产5万吨的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同时公司规划在江西建设六氟磷酸锂原材料氟化锂项目,能够为六氟磷酸锂提供充足的原材料氢氟酸和氟化锂,有利于提高原材料质量和控制生产成本。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1吨会产生6吨左右的废酸(氢氟酸和盐酸的混合酸),该种废酸可以用于公司产业链环节原材料氟盐的生产,能够降低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成本,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

  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瞪羚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江西名牌产品、江西省赣出精品称号,建有江西省氟精细化工技术创新中心、江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氟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赣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赣州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科研平台。

  3、电池铝箔坯料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年产10万吨电池铝箔坯料项目(10条铸轧生产线,每条产能1万吨和配套2条冷轧生产线,每条产能5万吨)一期2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3年7月投产销售;二期3万吨铸轧生产线已于2024年3月全部投产并销售;三期5万吨铸轧生产线和2条冷轧生产线预计2024年6月投产。公司利用在铝合金材料熔体净化、晶粒细化等领域技术优势,建设高质量的电池铝箔坯料生产线,通过工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良率。

  子公司洛阳新星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河南省铝基轻合金冶金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洛阳市轻合金冶金辅料企业研发中心、洛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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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2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营业成本150,531.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3.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55.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9.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为原审第三人

  ●  涉案事项及金额:公司及上诉人(原审原告)对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2005年6月15日订立的内容为“同意香港华威贸易行(以下简称“华威贸易行”)将其名下的被告100%股权以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柏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民事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现二审审理已终结。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获得胜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3民终4116号】。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传票和应诉通知书【案号(2020)粤0391民初8595号】,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陈锦林诉公司2005年6月15日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2022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就上述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向公司送达了《民事判决书》【(2020)粤0391民初8595号】,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陈锦林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上诉人陈锦林与上诉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陈学敏因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8595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陈锦林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改判确认新星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15 日制作的内容为“同意香港华威贸易行(以下称“华威贸易行”)将其名下的新星公司 100% 股权以 1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鸿柏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上诉人公司上诉请求:一审认定“华威贸易行是在香港登记的合伙实体,合伙人为陈锦林和案外人霍锦昌”有误,求二审法院依法纠正。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二、诉讼判决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向公司送达了《民事判决书》【(2022)粤03民终4116号】,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陈锦林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陈锦林已预交),由上诉人陈锦林负担。上诉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结果,法院驳回陈锦林和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2020)粤0391民初85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即驳回陈锦林的全部诉讼请求)。因本案不涉及经济赔偿事项,因此,本次诉讼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

  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下转B1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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