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可循环包装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公司主要产品为不同系列的可循环包装产品;公司主要服务为租赁及运营服务。公司基于对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运用定制化可循环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家电制造、果蔬生鲜、快递物流等众多行业的客户提供可循环包装产品的定制设计、生产制造、性能测试、租赁及物流运输、仓储管理等贯穿全过程的供应链服务,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
1、组合成套类包装产品
组合成套类包装产品由不同材质的托盘单元、顶盖单元、箱体单元及衬垫单元组合配套而成。
■
2、厚壁吸塑类包装单元
■
3、薄壁吸塑类包装单元
■
4、周转箱类包装单元
■
公司的主要服务如下:
公司提供的租赁及运营服务分为动态租赁服务及静态租赁服务,具体如下所示:
1、动态租赁服务
公司在租赁期内,按照出租包装器具的使用次数及使用数量计算租金,同时还能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仓储分拣、清洁维护、物流配送、空箱回收和规划统筹等配套服务。
动态租赁服务租赁收入=包装器具租金及服务费单价×租用数量×使用次数。公司动态租赁服务如下图所示:
■
2、静态租赁服务
公司在租赁期内,按照包装器具的使用天数及使用数量计算租金,租赁期间客户自行管理租赁包装器具。
静态租赁服务按照静态租赁收入=包装器具租赁单价×租用天数×租用数量。公司静态租赁服务如下图所示:
■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销售可循环包装、提供租赁及运营服务实现收入。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项目订单为导向,“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塑料粒子、塑料板材、塑料卷材和料架等。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部根据销售订单、库存情况、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综合考虑集中采购、错峰采购等因素,遵循适时、适质、适价、适量的原则,确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形成采购订单,在保障材料质量、供货及时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在供应商选择上,充分调查供方信息,包括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供货及时性等情况,确定合作关系。
采购中心通过与合格供应商询价、比价和洽谈的方式,在保证质量和交期的情况下,以价格优先为原则,选择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以及交货时间。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前期的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中期的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询价比价、采购订单下达、供应商反馈交期;后期的原、辅材料送货质检、验收入库、付款等环节。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一般情况下,在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产品的供货时间要求、生产复杂程度及生产周期统筹进行生产安排。
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订单情况,采取自主生产、委托生产和组合装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司主要承担定制化可循环塑料包装的方案设计、材料配方制定、模具开发、核心工艺制造、测试检验、品质控制等核心的、技术含量高的工艺工序。
4、服务模式
公司租赁及运营服务包括动态租赁服务及静态租赁服务。
5、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均采用直销模式。公司获取订单的主要方式有:企业招标、商务洽谈、参与行业展会及行业峰会等。
(四)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及市场驱动
可循环包装作为降低生产企业成本的必要材料,其需求在国家提倡绿色环保、可循环发展的大背景下将不断增大。公司是可循环包装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享受行业增长带来的红利,未来可确定性较高。可循环包装能够替代传统的一次性包装,在不同的行业均具有较大发展前景。以汽车行业为例,目前可循环包装的使用主要集中于各大汽车主机厂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未来在“双碳政策”的指导下,随着可循环包装使用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和降本增效的效果体现,其使用范围和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有较大发展空间。除汽车行业外,公司目前正在大力拓展家电行业,在服装鞋帽、果蔬生鲜、快递物流等行业也进行了一定的布局。
2、全产业链运包一体化服务能力
公司以汽车主机厂商及核心零部件制造商为切入点,作为细分领域中“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的先行者,公司推行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服务模式能够帮助客户实现整体包装方案优化、降低包装相关经营与管理成本、提高其产品包装作业效率、提高客户产品包装环保性能。公司通过深度介入下游客户的物流包装环节,实现与下游客户的绑定,奠定公司业务在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并且通过租赁运营模式的推广,进一步降低客户使用可循环包装的门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效益。
综上所述,公司充分抓住了国家推行“双碳政策”及可循环包装持续不断替代传统一次性包装的良好契机,在管理层正确、前瞻的布局领导下,全体员工上下联动、凝心聚力,共同创造出生产经营向上、向好的发展局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是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五)以上议案14、议案1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8、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慈溪天策控股有限公司、罗志强、罗胤豪、毛鹏珍、何佳莹、宁波君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婕文需回避表决。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2024年 5 月15 日(星期三)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17:00止。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
2、邮政编码:315317
3、联系电话:0574-58968850
4、传真:0574-63559828
5、电子邮箱:joy@joy-nb.com
6、联系人:蔡超威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98”,投票简称为“喜悦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罗志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整体经营正常运行。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就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毛骁骁、沈旺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的需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02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向关联方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宁波市涌孝水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商品采购、商品销售、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为10,5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罗志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截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已生效银行授信到期后续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外币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商票贴现及保贴、贷款承诺、结构化融资、项目并购贷款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视银行要求,由实际控制人之罗志强和/或罗胤豪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罗志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参股子公司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罗志强、安力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结合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度整体业绩及主要财务数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02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截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已生效银行授信到期后续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资金能力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视银行要求,由实际控制人之罗志强和/或罗胤豪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因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1,804,775.17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870,077.9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804,775.17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02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02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8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贺科技”)、宁波市涌孝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孝水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商品采购、商品销售、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为10,56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志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在2024年一季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5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贺军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企业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祥路41号
4、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5、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汽车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通用机械设备的销售;包装技术开发;包装服务与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产品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31%股权,属于公司合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8、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佳贺科技的总资产为4,654.47万元,净资产为2,495.2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6,898.89万元,净利润为883.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宁波市涌孝水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毛鹏珍
2、注册资本:1,580万人民币
3、企业地址:镇海区九龙湖镇杜夹岙村
4、成立日期:2004年7月28日
5、主营业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宁波市涌孝水业有限公司系罗志强、毛鹏珍二人共同控制的公司,毛鹏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志强的配偶,系实际控制人之一罗胤豪的母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波市涌孝水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目前宁波市涌孝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8、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涌孝水业的总资产为3,748.12万元,净资产为540.4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67.52万元,净利润为-130.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公告披露日,毛鹏珍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未在公司任职,持有公司50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3.0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该等交易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喜悦智行”)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关联董事罗志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截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已生效银行授信到期后续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外币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商票贴现及保贴、贷款承诺、结构化融资、项目并购贷款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并视银行要求,由实际控制人罗志强和/或罗胤豪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总额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总额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向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二、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为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核并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喜悦智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喜悦智行”)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拟为参股子公司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贺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80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参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佳贺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贺军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企业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祥路41号
4、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5、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汽车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通用机械设备的销售;包装技术开发;包装服务与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包装产品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31%股权,属于公司合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佳贺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方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佳贺科技的股权结构: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参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佳贺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800万元。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佳贺科技为公司持股比例31%的参股公司,佳贺科技其余股东将同比例为佳贺科技提供担保,公司为佳贺科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事项,上述授权期限与有效期一致。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计划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参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佳贺科技。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志强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安力先生;独立董事毛骁骁先生;保荐代表人李超先生。
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规划,拟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的情况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包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慈溪市智翔路188、199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 4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431,415.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568,584.92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99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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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30万套(张)绿色循环包装建设项目”,“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403,213,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募资金净额为80,355,584.92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金额为8,035.56万元。公司于2021 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2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41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华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431,415.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568,584.92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99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40,321.3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28,474.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1,180.47万元(含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余额及利息等)。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按照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3.45%)计算,公司预计12个月最高将节约财务费用约345万元。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喜悦智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可达(688800)、禾昌聚合(83208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润禾材料(300727)、金富科技(003018)、瑞可达(68880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玥,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兴源创(688001)、巨一科技(68816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
项目合伙人洪志国、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项目质量复核人王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已召开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