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游爱国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事宜。以上授信期限为签订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或资产抵押、或信用保证及资产抵押。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立董事离职的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严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严杰先生在任期届满前夕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杰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离任后公司独立董事人员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严杰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严杰先生在任职前述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各项职责,在此,公司对严杰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徐艳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徐艳辉女士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相同。
截至本公告日,徐艳辉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艳辉女士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艳辉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徐艳辉女士: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等,现任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徐艳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3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安排,预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将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担保期限为1年,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业务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等,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纳尔”、“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四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游爱国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限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文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二)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纳”、“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青岛路西侧、金桥西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游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数码喷绘打印材料(打印车身贴、数码喷绘布、离型纸、PVC压延膜)生产、销售;数码喷绘产品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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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纳尔”、“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6日
注册地址:南通高新区金桥西路628号
法定代表人:游爱国
注册资本:4,515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销售;洗车服务;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5.6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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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被担保人、债权 人协商确定,以公司最终向债权人正式出具的担保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丰城纳尔、南通百纳、南通纳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向银行提供履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次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丰城纳尔、南通百纳及南通纳尔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次,本次之前无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57%,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戚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戚燕女士(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1272888
传真号码:021-31275255
电子邮箱:qiyan@nar.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戚燕女士: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4月加入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历任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戚燕女士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47,030股股份。戚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金申、游爱国等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80,80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582.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232.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124.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80,803 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纳”或“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纳尔”或“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8,000吨数码压延膜项目”(以下简称“压延膜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西侧、金桥西路北侧变更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四路25号;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600万平汽车保护膜及100万平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项目”(以下简称“保护膜功能膜项目”)的部分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该部分项目对应的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南通高新区金桥西路628号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西侧、金桥西路北侧。
因此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5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南通百纳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18,000吨数码压延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为负,主要系该项目截至2023年末产能利用率较低
[注2]因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取得东莞市骏鸿光学材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该公司主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为避免重复投资公司未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光学电子功能膜项目。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仅限于年产600万平汽车保护膜项目部分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游志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贤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22)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745万元,同比减少8.09%;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9万元,同比减少71.54%。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何正光、尤睿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9627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4,220.8675万股变更为34,214.9048万股。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688,781.64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60%。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3年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301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30)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安排,预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将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担保期限为1年。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戚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5、8、10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3)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5月13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邮编:201314,传真:021-3127525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314
联系人:戚燕
联系电话:021-31272888
联系传真:021-31275255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5”,投票简称为“纳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_________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加盖单位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蒋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游爱国先生主持,会议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督企业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营,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
公司独立董事严杰、蒋炜、张薇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游爱国先生所作的《202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745万元,同比减少8.09%;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9万元,同比减少71.54%。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何正光、尤睿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9627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4,220.8675万股变更为34,214.9048万股。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688,781.64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60%。
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301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严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杰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提名徐艳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30)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融资安排,预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将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其他融资方式以及业务合同履约,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担保期限为1年。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戚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公司当期合并的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5%。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的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提请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 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 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何正光、尤睿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9627万股。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627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9627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4,220.8675万股变更为34,214.9048万股。注:34,220.8675万股为截至本公告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数,其中包含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4-003)的因个人离职涉及回购注销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12.0372万股,但还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15:00–17:00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在“全景网”和“约调研”两个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1、“全景网”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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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2、“约调研”参与方式: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小程序,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纳尔股份”即可参与交流;或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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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游爱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游爱军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何正光、尤睿共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7日到2022年6月16日通过公司工作平台和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截至2022年6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2022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宜,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7、2022年8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共88人,授予价格5.21元/股,共计470.26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健验字 [2022]378号”验资报告。
8、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马继戟、何屹能、范娟、孙琳君4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8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6.8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4,460.0327万股变更为24,429.1927万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3]36423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6.84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42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4人。
9、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6月12日,授予股数为20万股,授予人数为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并在中登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10、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508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甘霖共1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8382万股限制性股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王海峰、赵金余共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99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何正光、尤睿共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被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何正光、尤睿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627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何正光、尤睿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第一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现金分红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为3.5081元/股。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价格为3.5081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0.917815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9627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4,220.8675万股变更为34,214.9048万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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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4,220.8675万股为截至本公告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数,其中包含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4-003)的因个人离职涉及回购注销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12.0372万股,但还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回购注销。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和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引起的公司减资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