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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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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两大主业分别涉及零售行业和食用菌种植行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零售业”的披露要求

  ●  量贩零食业务

  (一)公司布局量贩零食业务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设立南京万兴开始经营量贩零食连锁业务,具体从事休闲食品为主的采购、销售、运营等,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便捷、愉悦的购物体验,来满足广大消费者在食品饮料等高频、刚需消费品类的日常消费需求。自南京万兴成立以来,公司量贩零食业务得到快速发展。

  为了促进公司量贩零食业务实现高质量的跨区域发展、并取得更好的规模效应和品牌势能,公司于2023年10月将旗下“陆小馋”、“好想来”、“来优品”和“吖嘀吖嘀” 四大品牌统一合并为“好想来品牌零食”。同时,为了确保量贩零食业务实现稳健高质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供应链能力、仓储物流能力、品牌建设、组织精细化管理、数字化等方面持续进行投入,不断增强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量贩零食门店网络遍布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河北省、重庆市、广东省、陕西省、福建省、四川省、辽宁省、山西省、天津市、湖北省等多个地区,共覆盖4726家门店,旗下“好想来品牌零食”已成为全国知名连锁品牌。

  2023年度,公司量贩零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7.59亿元,较同期上升13,057.81%;剔除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后实现净利润0.33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度、下半年度量贩零食业务收入分别为19.49亿元、68.10亿元,2023年下半年度较上半年度增长249.50%;2023年上半年度、下半年度量贩零食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87%、9.99%,2023年下半年度较上半年度提升2.12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度、下半年度量贩零食业务销售费用率分别为5.76%、4.67%,2023年下半年度较上半年度下降1.09个百分点;2023年各季度量贩零食业务净利润分别为-0.12亿元、-0.66亿元、-0.43亿元、0.16亿元,剔除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后分别为-0.11亿元、-0.31亿元、0.05亿元、0.70亿元。 对应净利率分别为-2.03%、-2.23%、0.18%和1.82%,经营效益和利润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二)量贩零食业务的主要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形成覆盖水饮冲调、膨化食品、烘焙糕点、糖巧果冻、肉类零食、坚果炒货、方便速食、果干蜜饯、素食山珍等9大核心品类的产品组合,基本涵盖食品饮料所有子品类。单店SKU数量约1500多个,囊括各类目的国内国际头部品牌以及地方性特色品牌, 充分全面地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群体的多元化食品需求。

  (三)经营模式

  公司量贩零食连锁的经营涉及休闲食品为主的采购、销售、仓储物流环节,不涉及生产环节。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产品品类丰富度、品质及性价比是量贩零食连锁业务的核心,公司从外观、口感、口味、包装、资质检查等维度制定了产品选择、供应商选择及品质控制标准。为将优质且更具性价比的产品供应给终端消费者,公司与供应商就价格、规格、数量、到货周期等采购事项与供应商谈判商定;公司结合市场实际销售情况更新其产品组合并制定具体采购计划;量贩零食业务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公司结合不同区域发展情况设置仓库辐射服务周边门店,采购人员结合所负责仓库存货情况及周边门店动销情况开展集中采购,再根据销售需求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物流配送至门店。

  公司采购部负责经营所需商品、设备、装修耗材等的对外采购工作。建立了《商品采购入库流程》、《新品引进流程》等制度,对采购谈判、下单、验收、入库等关键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

  2、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量贩零食连锁业务采购水饮冲调、膨化食品、烘焙糕点、糖巧果冻、肉类零食、坚果炒货、方便速食、果干蜜饯、素食山珍等9个品类后主要通过供货给门店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赚取进销差价实现盈利。公司以丰富品类、性价比、优质等为亮点吸引消费者进店。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线下各类渠道向用户提供商品。具体销售模式包括直营门店、品牌门店和企业客户集采三种。

  I 直营门店模式

  直营门店模式是指公司直接在各个区域市场开设连锁门店,公司对各直营门店拥有控制权和所有权,并承担门店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各个门店进行统一管理,面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直营门店零售业务的客户主要为个人。

  II 品牌门店模式

  品牌门店模式是指公司与门店签订协议,向门店供应所需的销售商品,由该门店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协议约定未经公司同意,品牌门店不得从其他供货商进货。协议约定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即在订单经公司确认后、货物配送前,品牌门店将相应货款及时足额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品牌门店独立运营、独立承担收益和风险。

  公司品牌门店模式的收入来源包括产品供货收入。

  直营门店及品牌门店的主要异同如下:

  ■

  III 企业客户集采模式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为直营门店和品牌门店模式,这两种销售模式占量贩零食业务收入的95%以上。此外,公司还通过其他渠道作为补充,包括企业客户集采。

  3、仓储物流模式

  目前公司已在安徽、福建、河南、河北、山东、浙江、江西、江苏、陕西、广东、辽宁、天津、重庆等省市设立仓库,并通过公司的物流合作方辐射服务各区域门店。

  I 仓储模式

  仓储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入库、在库及出库三部分。

  入库环节包括:采购部根据《商品采购入库流程》等管理制度,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仓库管理人员对到货数量、内容逐项清点、核对,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并录入系统。

  在库环节包括:对不同种类的货物进行分类管理存储,财务部、仓储部定期对仓库内货品进行盘点。

  出库环节包括:接到门店订单后,公司通过系统将订单需求转换为物流作业任务,在执行拣货、验货复核后完成出库。

  II 物流模式

  为提高运输效率、节约运输成本,公司直营门店、品牌门店采取统一的配送体系。公司根据各区域门店的采购需求,通过第三方物流合作方从仓库直接向门店配送产品。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食用菌业务

  (一)公司食用菌种植业务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于鲜品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培育与销售,以现代生物技术为依托,采用工厂化方式生产食用菌,为消费者提供“绿色、环保、安全、优质”的食用菌产品。公司现有福建漳州和江苏南京两大生产基地,目前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并辐射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北地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食用菌日产能达393.5吨,其中:金针菇日产能354吨,真姬菇日产能28吨,鹿茸菇日产能11.5吨,位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公司采用工厂化方式生产鲜品食用菌产品,属于新型设施农业,是在环境相对可控条件下,以米糠、玉米芯、麸皮等农业产品下脚料为培养原料,采用科学先进的微生物生产技术,通过模拟和控制食用菌生长环境,进行食用菌培育,并对生产废料进行充分循环利用。与传统农业靠天吃饭、易污染、食品安全无保障相比,公司工厂化培育食用菌在稳定生产、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产品产量和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均有较明显的优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国家鼓励的农业发展方向。

  (二)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食用菌产品包括金针菇(白金针菇、黄金针菇)、真姬菇(真姬菇包括蟹味菇、白玉菇、海鲜菇)和鹿茸菇。

  (三)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以现代生物技术为依托,采用工厂化方式生产食用菌,以米糠、玉米芯、麸皮等农业产品下脚料为培养原料,采用科学先进的微生物生产技术,通过自动化控制食用菌的生长环境条件,实现了食用菌整个培育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立体化、标准化和周年化生产。

  2、采购模式

  (1)采购的生产物资

  公司采购的生产物资主要包括米糠、玉米芯、麸皮等生产原材料,包装箱、包装袋等包装物和日常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等。

  (2)采购渠道

  公司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包括米糠、玉米芯、麸皮等,大多为农业下脚料,具有来源广、数量多的特性,流通性强且单位价值普遍不高,易于取得,可以供应上述原材料的厂家或个人数量众多。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公司通过贸易商或较大规模的加工企业采购原材料。公司采购的包装物与备品备件一般无特殊的技术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成本和时效性等因素,主要从相对较大的厂家进行采购,以保证物资供应稳定,成本可控,不会有短缺风险。

  (3)采购流程

  公司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门,根据市场与生产需求,负责制定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采购实施。公司主要生产物资采购流程如下:

  ■

  3、销售和结算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食用菌产品属于生鲜农产品,主要面向大众消费者,最终客户较为分散,因此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符合本行业的销售特点,是目前食用菌以及农产品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除经销模式外,公司也存在直接销售菌渣和少量零售食用菌的情况。公司经销模式为买断式销售,公司将商品交付经销商或承运人,并经对方验收确认后,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报酬即发生转移,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结算方式

  公司销售结算方式以银行收款为主,存在零星的零售收取现金情况。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低。

  (3)销售流程

  公司设有独立的销售部门,全面负责公司销售工作以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建立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提供帮助。公司食用菌的一般销售流程如下:

  ■

  4、研发模式

  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成立了研发中心,开展新品种及新技术等研发工作,研发中心主要职能包括新品种选育、新产品及新工艺技术的开发等。

  公司高度重视产学研结合,与福建农林大学等国内知名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

  5、生物资产管理模式

  本公司生物资产主要是自行栽培的金针菇和真姬菇两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培育过程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采收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约当产量法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产品)和完工产品间分配成本;在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日常培育过程中由生产、技术等多部门进行综合性管理,每月底进行实物盘点和记录,确保资产核算数量的准确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第三条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丽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具体详见 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具体详见 2023 年 11月22日、2023年1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

  1、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更全面体现公司产业布局及公司实际情况,准确地反映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便于集团化管理及精细化管控,进一步发挥公司品牌效应及品牌优势,公司拟将公司全称由“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万辰生物”变更为“万辰集团”。公司证券代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公司名称由“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万辰生物”变更为“万辰集团”,证券简称启用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证券代码300972保持不变。

  (四)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同时,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7日、 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9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于8月22日、10月24日以及11月14日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2023年10月24日以及2023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及《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020149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落实函为准。公司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落实并于2023年11月21日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报送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2号),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7,699,115股,由王泽宁全额认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39.84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0.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详见2024年3月1日出具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0800002号)。2024年3月2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7,699,115 股上市流通。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11月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归属完成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完成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47人,完成归属限制性股票119.4132 万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53,500,000股增加至154,694,132股,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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