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2023年度,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增新增呈和科技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13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注2: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定增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0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部分发行费用由一般户直接支付。
注2: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5842527010081账户已于2023年9月12日注销,剩余资金人民币26,775.06元已转入15475899020003账户。
注3: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6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3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6月,公司与中信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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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3,659,718.62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3年9月12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增新增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13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26.1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9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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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ZC10369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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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93,700,220.2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4月1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3,700,220.22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42,296,697.17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由于以下主要因素,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实现项目建设如期完工。
(1)募投项目所在地的石化工业区实施封闭化管理,对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等审批要求严格,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三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缓慢,使得项目设计、工程路径、设备规划等前期筹建工作耗时较长,项目建设工作启动时间滞后;
(2)建设期间,外部宏观环境与调控政策的影响,该项目在审批、施工材料供应、交通运输和用工等方面出现了阻碍或停滞,致使项目施工进度放缓;
(3)项目用地的地质影响及生产工艺的特殊需求,项目主体地下基础建设需要时间相对较长,且建设完成后新设备调试尚需一定时间,预计该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该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求,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研究,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至2024年9月。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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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8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增新增呈和科技服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新增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华路 13号作为实施地点。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不变。
注2:超募资金(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
注3:超募资金(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7月。
注4: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厂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投资建设,系对原有建筑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建设,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由于与原有生产系统共用采购、研发、生产人员和公用设施等,共同发挥作用,因此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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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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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一)董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结合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拟订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金额为税前每人人民币18.00万元/年,按月发放;前述薪酬为含税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二)监事的薪酬标准
公司根据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订了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加由上交所主办的2023年度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 下午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仝佳奇
独立董事:燕学善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燕芳
财务总监:余志亮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0-22028071
邮箱:ir@gch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和公司领导的全面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3年度的工作,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面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含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6,125,676.7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7,043,159.21元。
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35,327,6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844,565股后的股份数为132,483,133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362,349.75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94%。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根据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订了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公司当前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有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了解相关部门内控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业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熊榕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3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立信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其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未经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文林先生、广州众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501 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邮箱:ir@gchchem.com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后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制度中,序号1、2、3、8的修订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除此之外,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