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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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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合并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7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6,300万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工作。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3,626,06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发行费用9,405,30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公司将择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公司将择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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