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事项经公司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12、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博威亚太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谢朝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9:30-11:30,12: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丽娟
联系电话:0574-82829375
邮箱:IR@bowayalloy.com
联系传真:0574-82829378
邮政编码:315137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13时在博威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珍绒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该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群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
八、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4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 01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十三、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刘佩娟女士、任燕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四、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将依据其在公司管理岗位所对应的级别标准获得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十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召开本次会议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由公司工会主席刘佩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出席职工代表56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赵璇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姓名:赵璇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2年11月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经济师。曾任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销售内勤、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办公室助理、宁波市明楼街道常青藤社区党委副书记、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中心企业文化部经理、人力资源中心高级经理、线材事业部HRBP、人力资源中心人才发展经理;现任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
赵璇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13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3,573,360.8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4,069,077.2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0,406,907.72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3,166,453.14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250,007,488.5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3,173,941.68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截止2024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781,865,87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334,000股,即780,531,870股,以此计算,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51,239,341.50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26%。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34,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4、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其他
1、本事项属于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识才先生、张明先生、郑小丰先生、谢朝春先生、张宪军先生、高贵娟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崔平女士、陈灵国先生及许如春先生参加了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购买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相关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备注:公司与博曼特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中包含向其销售产品1925.16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573.05万元,合计发生金额为2498.21万元。
(四)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博曼特”)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后陈村
法定代表人:谢识才
注册资本:768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博曼特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2086.09万元、净资产17645.83万元、营业收入31096.43万元、净利润585.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博曼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曼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宁波博银谐波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博银谐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银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前后陈村
法定代表人:李海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2月2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博银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705.23万元、净资产825.16万元、营业收入3386.54万元、净利润-187.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博银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伊泰丽莎(越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伊泰丽莎(越南)有限公司(简称“伊泰丽莎”)
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北江市双溪一内黄工业区B5,B6
法定代表人:史恒涛
注册资本: 18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3日
经营范围:制造和加工销售合金材料,高级合金卫生设备配件,锁,阀配件,炼金机械,汽车明细备件,气动备件;批发,零售合金材料,高级合金卫生设备配件,电机设备备件。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伊泰丽莎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3037.11万元、净资产9578.37万元、营业收入13568.77万元、净利润-1.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伊泰丽莎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伊泰丽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双方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确定价格或费用时,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和收费为标准,若无市场价格参考或定价受到限制,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16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包括以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主要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
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
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板带”)
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香港)”)
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
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尔特”)
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尔特(美国)”)
Berkenhoff GmbH(以下简称“BK公司”)
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霍夫(越南)”)
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香港)”)
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霍夫合金”)
贝肯霍夫(香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霍夫(香港)”)
博威尔特(海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尔特(海阳)”)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1、2024年度,公司计划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
2、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博威合金(香港)、博德高科、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香港)、博威板带等公司现有各级主要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5,865.46万元(其中包含 4,304.24万美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04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30,579.90 万元; 4130 万欧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7.587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 31,335.5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担保范围及额度
2024年度,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计划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1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康奈特、博威板带、博威合金(香港)、博威尔特、博威尔特(美国)、BK公司、贝肯霍夫(越南)、博德高科、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合金、贝肯霍夫(香港)、博威尔特(海阳)等公司现有各级主要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博威合金(香港)、博德高科、博德高科(香港)、贝肯霍夫(香港)、博威板带等公司现有各级主要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
2.1 上述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额度;
2.2 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等;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2.3 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4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配;
2.5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主要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1 康奈特
■
1.2博威板带
■
1.3博威合金(香港)
■
1.4博德高科
■
1.5博威尔特
■
1.6 博威尔特(美国)
■
1.7 BK公司
■
1.8贝肯霍夫(越南)
■
1.9 博德高科(香港)
■
1.10 贝肯霍夫合金
■
1.11 贝肯霍夫(香港)
■
1.12 博威尔特(海阳)
■
2、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主要全资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全资子公司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5,865.46万元(其中包含 4,304.24万美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04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30,579.90 万元; 4130 万欧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7.587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 31,335.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25%,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8%,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
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组织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相关成员提名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定提名谢识才先生、张明先生、谢朝春先生、郑小丰先生、李辉先生、孟祥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崔平女士、陈灵国先生、许如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中,李辉先生、孟祥鹏先生为首次获提名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谢识才先生、张明先生、谢朝春先生、郑小丰先生、崔平女士、陈灵国先生、许如春先生均为本公司现任的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刘佩娟女士、任燕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上述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3、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谢识才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1年1月
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优秀企业家”、“优秀创业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宁波市杰出人才”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历任宁波铜材厂鄞县分厂厂长、鄞县文教铜材厂厂长、宁波有色合金线材厂厂长、宁波有色合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博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博威合金精密细丝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德高科(香港)有限公司、博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博威亚太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常务理事、IWCC(国际铜合金协会)董事、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鄞州区人大常委、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鄞州区工商联主席。
谢识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张明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5年2月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获“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历任宁波有色合金线材厂技术员、技术部经理,宁波有色合金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工,博威集团合金分公司总经理、生产总监,宁波博威合金棒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鄞州博威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直接持有公司1,389,400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谢朝春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4年7月
本科学历。历任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技术课工程师,上海源讯高维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开发部经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合金制造总经理助理,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香港奈斯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博威新能源(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博威尔特(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威尔特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董事、贝肯霍夫(越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谢朝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直接持有公司22,047,192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郑小丰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6年5月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宁波有色合金有限公司黄铜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代厂长,黄铜公司生管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品管部长、总裁办主任,伊泰丽莎(越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博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郑小丰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直接持有公司700,000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李辉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6年3月
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国际项目集管理专业资格(Pgmp);历任冶金工业部宁波勘察研究院工程师、博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资分析师、宁波博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博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经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李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孟祥鹏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3年8月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主任、信息研究课课长、信息研究课课长兼市场研究课课长、市场研究部经理,博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总监助理,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监助理、研发中心总监助理、研发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孟祥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崔平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57 年 2 月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科院固体物理所研究员/副所长/所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所长,宁波诺丁汉大学教授/副校长。现任甬江实验室主任、宁波爱发科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爱发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职业领域:先进材料、创新管理。
崔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陈灵国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1年4月
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伊顿圣龙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新秀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诺丁汉大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职业领域:会计、内审、法律、IT。
陈灵国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许如春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2年2月
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历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公司独立董事;职业领域:金融法律实务,公司法律实务,海事海商。
许如春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刘佩娟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90年2月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曾任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应收款会计、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银行会计/银行高级主办会计。现任公司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办公室主任助理。
刘佩娟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姓名:任燕萍
国籍:中国(无境外居留权)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91年2月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初级会计。曾任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员。现任本公司高级审计员。
任燕萍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22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及高管等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及细则的制定。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四、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为 12万元(含税)/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及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将依据其在公司管理岗位所对应的级别标准获得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监事薪酬。
公司企业经营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年薪总额(包括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奖金)和挑战目标奖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占比年薪总额的50%,年度绩效奖金占比年薪总额的50%。年薪总额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即年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得分/100*年度绩效奖金基数;公司设立挑战目标奖,对年度经营业绩突出,在经营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高管团队及个人进行奖励。
3、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23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年 12月 7 日、 2020年 12月 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12月 8日、 2020 年 12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 2020年 12月 7 日、 2020年 12月 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12月 8日、 2020 年 12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3,346,33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账户名称: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二、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和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约定,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即锁定期为 2021年2月8日至 2024年2月7日。
(二)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考核:公司2023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幅度不低于60%。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357.34万元,较2020年增长161.96%,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2、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中心将对持有人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持有份额归属后可享有的权益,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和(C)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的实际可享有权益比例:
■
若持有人在锁定期内任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该年度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持有人在锁定期内任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该年度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持有人在锁定期内个人绩效考核有两个(C),则无论锁定期满公司整体业绩是否达到考核要求,持有人可享有计划权益的额度为零,其对应的权益在对应的股票全部卖出变现后所得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返还所有持有人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同期定期银行贷款利息。
因锁定期内,存在18名持有人离职,根据《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照管理委员会职责第8条“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办理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对持有人份额进行调整,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持有人,现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106人。
人力资源中心对现有持有人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持有份额归属后可享有的权益,经评估,所有持有人业绩考核结果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解锁条件。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决定是否卖出标的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 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 至05月07日(星期二)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owayallo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08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谢识才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永生先生
财务总监:鲁朝辉先生
独立董事:陈灵国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8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 至05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owayallo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82829375
邮箱: IR@bowayallo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债券代码:113069 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Berkenhoff GmbH(以下简称“BK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康奈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本次为全资子公司BK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60万欧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587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7283.81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康奈特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79,100万元;公司为BK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170万欧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587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4,051.7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康奈特、BK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原担保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为BK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60万欧元,主要用于BK公司向银行借款。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2023年度,公司计划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5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
本次为康奈特提供的10,000万元担保及为BK公司提供的960万欧元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1 康奈特
■
1.2 BK公司
■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1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
保证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1.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4 保证期间:两年;
1.5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康奈特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2、《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2.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保证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2、担保金额: 960万欧元;
2.3、主要用途:主要用于BK公司向银行借款。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康奈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BK公司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控其运行,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5,865.46万元(其中包含4,304.24万美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046折算,人民币金额为30,579.90 万元; 4130 万欧元按照2024年4月19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7.5873折算,人民币金额为 31,335.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25%,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28%,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