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有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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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房地产业务
受市场持续调整影响,2023年公司合同销售金额398.8亿元,销售面积333.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38.6%和38.7%,平均销售价格11,969元/平方米,同比微升0.2%。在销售金额中一、二线城市占比45.3%。
2023年公司新开工面积147.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2%,完成年度计划的183%;竣工面积994.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4.3%,完成年度计划的91.4%。由于竣工规模增加,2023年公司房地产业务结算收入639.3亿元,同比增加27.2%。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有所改善,全年结算毛利率11.22%,同比增加9.88个百分点。
截止2023年末,公司461个项目中,在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合计约1,370万平方米,未开工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合计约489万平方米,可竣工资源总面积1,859万平方米,其中一二线城市面积占比约33%,三四线城市面积占比约67%。
建筑业务
2023年公司建筑业务新承接(中标)项目合同总金额35.5亿元,同比增加2.1%。受市场非良性循环的持续影响,公司2023年建筑业务营业收入46.1亿元,同比下降51.3%。综合毛利率-18.51%,同比下降7.51个百分点。
面对市场挑战,公司积极应对,保持了稳定的发展。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84.9亿元,同比增加16.0%;综合毛利率9.77%,同比提高9.86个百分点。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控制费用,全年公司销售费率2.39%,同比降低0.69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2.87%,同比降低0.96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率2.68%,同比降低1.54个百分点。经过努力,2023年公司净亏损48.6亿元,同比减亏47.8亿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2.9亿元,同比减亏38.9亿元。
在市场持续下降的情况下,2023年公司货币资金减少62.4亿元,期末为75.0亿元。不过全年公司月均经营性现金流入19.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亿元,持续保持正值。
期末公司总负债率91.14%,比2022年末增加1.33个百分点;净负债率(有息负债减去货币资金与净资产的比值)177.82%,比2022年末增加69.65个百分点。公司总体负债中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在有关产品没有竣工确认收入前视为负债的合同负债及相关待转销项税合计736.6亿元,占公司全部负债的35.62%。剔除有关负债之后,公司的负债率为58.68%。公司总负债和总资产同时扣除预收账款(含合同负债、预收账款和待转销项税)的负债率为86.88%,比2022年末增加4.41个百分点。期末公司有息负债432.6亿元,比2022年末减少42.9亿元。其中一年以内的各项有息负债合计227.3亿元,比2022年末减少4.8亿元。有息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19.06%,继续在行业保持最低水平。2023年11月以来,公司发行存续的公司债券都已完成展期5年,公司2024年债务偿还压力将小于2023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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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公司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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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偿还债券: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1、20中南02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公司于本期债券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公司2023年2月7日起先后三次发布关于“20中南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持有人回售事项的提示性公告,部分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回售登记期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5日间的交易日内将8,000,000张债券进行回售,有效回售数量200,000张,并于2023年3月6日完成全部回售事项。“20中南01”剩余托管数量为8,800,000张,债券余额88,000万元。
2、21中南01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4年,附第2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存续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公司2023年2月20日起先后三次发布关于“21中南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持有人回售事项的提示性公告,部分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回售登记期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间的交易日内将2,450,490张债券进行回售,有效回售数量510,000张,并于2023年3月17日完成全部回售事项。“20中南01”剩余托管数量为9,490,000张,债券余额94,900万元。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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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2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拟进行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陈锦石董事长主持,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及决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将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4、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相关内容。
5、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可参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将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报告摘要》。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将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经过独立董事单独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1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石军、王云川、张秋敏、崔光灿回避表决。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意见》。
1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营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第九届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编码
■
注:以上议案均可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投出相同的表决意见。股东重复投票,如能区分投票先后的,则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不能区分投票先后的,视为弃权。
(二)会议议程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6、审议2023年度报告和摘要;
7、审议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方案的议案;
9、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提案4、5、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以上提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年度报告和摘要》、《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方案的公告》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等有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15日本次股东大会会前(可用信函、邮箱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 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 系 人:汪菁
6、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需进行网络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1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请访问http://wltp.cninfo.com.cn,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查阅(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访问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请用正楷填委托人和受托人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委托人姓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持股数请填写数字,如未填数字,则被视为委托人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钱军主席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及决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4、审议并通过关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字段无保留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字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认为相关说明反映了公司情况,将推进公司尽快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6、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决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布有关报告。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8、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决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4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3年度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85亿元。公司各项减值准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有关情况已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体现。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1,595.35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9,683.74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808.23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82.00万元,转回、核销及其他变动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885.05万元,转回、核销及其他变动导致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减少16,651.61万元。2023年末,公司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99,438.5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水平。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新增对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132,943.97万元,对开发产品计提跌价准备29,367.16万元。合并导致开发产品跌价准备增加162,311.13万元。同时转销以前年度开发成本跌价准备187,196.37万元,开发产品跌价准备18,412.84万元。2023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合计314,477.57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对于符合合同资产定义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2023年公司新增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2,616.41万元。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0,355.97万元。
4、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对于符合合同取得成本定义的,以账面价值高于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相应地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新增计提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11,471.91万元。转回以前年度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2,084.7万元。2023年末,公司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14,629.58万元。
三、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0.21亿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21亿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4亿元,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84亿元。
公司坚持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有关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投资资金余额人民币9亿元以内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等低风险产品。有关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有关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9亿元,有关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等低风险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授权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本次理财产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改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回报率,同意有关事项。
六、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定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5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合计人民币632万元(不含差旅费)。以上费用不包含可能发生的其他特定审计事项的服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博,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炜,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博、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洋因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连续签字年限超过2个完整会计年度,违反《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于2021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除前述情况外,李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考虑行业现状和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定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人民币5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96万元,合计人民币632万元(不含差旅费)。以上费用不包含可能发生的其他特定审计事项的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认为致同所在以前年度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致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通过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前年度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 军
王云川
张秋敏
崔光灿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规则应用新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应用新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应用新会计政策概述
1、应用新会计政策原因
2022年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应用新会计政策前后的变化
(1)应用新会计政策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应用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修订前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2)应用新会计政策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应用后,公司将执行前述国家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3、应用新会计政策日期
公司于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二、本次应用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均为元):
■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单位均为元):
■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①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存在可能根据前述规定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上市规则9.2.3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晚公告了《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均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于2024年4月21日晚公告了《关于存在可能因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股而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主要内容
致同在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指出:“我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中南建设公司2023年归母净亏损为529,270.02万元,且于2023年12月31日,中南建设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674,212.42万元,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有息负债余额共计为2,272,686.50万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750,489.03万元,其中包括受限资金335,753.53万元。同时,金融机构、供应商等部分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向中南建设公司相关经营主体和债务主体追偿逾期债务,导致中南建设公司及子公司陷入多起债务诉讼或仲裁。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南建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审慎评估目前及不少于未来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可能的融资来源,鉴于公司2024年之后竣工交付规模下降支付需求降低,以及国家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进一步落地,公司新增融资有机会增加,融资性支出将进一步下降,公司认为未来将能够获得足够的运营资金、融资来源以及减少偿债支出,以确保公司未来一年及更长时间内能够持续稳健运营。公司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础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是恰当的。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盘活资源,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实现稳健经营。
(1)进一步优化销售策略,加强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
(2)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沟通,进一步优化付款安排,合理控制有关款项支付,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盘活合作项目资产、处置非核心资产、追回各类应收款项等多种渠道,化解债务纠纷,快速回收现金;
(4)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评估选取优质项目,充分发挥集团内产业间联动优势,通过轻资产等多种方式,承接EPC模式的代建项目,展开新的业务;
(5)围绕基建、房建、安装、装饰、劳务、机具料具等坚定打造建筑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与加强与央国企合作及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争取更多发展机会;
(6)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变革,开展多项降本增效举措,减少非核心必要的营运开支,减少资金需求。
2、借助各类政策支持,合理增加新的融资,与金融机构及各类投资者就原有融资达成新的偿付安排,降低成本,改善负债结构。
(1)抓住“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国家政策机会,充分利用现有项目资源,增加保交付借款和纾困资金;
(2)借助《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及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支持,积极申请经营性物业贷融资及落地白名单融资;
(3)利用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等机会,持续与各类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协商,达成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偿付安排,化解债务风险,降低成本,减少现金偿付压力。
特此说明。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南建设”变更为“ST中南”,证券代码仍为“000961”;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中南建设”变更为“ST中南”;
3、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000961”;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4月23日,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度报告披露日(2024年4月23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4月24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依据公司2021、2022、2023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81,953,677.00元、-9,183,273,202.95、-5,292,700,162.0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036,494,220.39元、-9,656,037,408.66元、-4.626.979.274.94元,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在此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性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公司上述情形符合第9.8.1第(七)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专项说明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关于对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有与持续性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说明,公司也将采取措施尽早撤销公司股票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对于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审慎评估目前及不少于未来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可能的融资来源,鉴于公司2024年之后竣工交付规模下降支付需求降低,以及国家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进一步落地,公司新增融资有机会增加,融资性支出将进一步下降,公司认为未来将能够获得足够的运营资金、融资来源以及减少偿债支出,以确保公司未来一年及更长时间内能够持续稳健运营。公司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础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公司也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盘活资源,降本增效,努力保持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实现稳健经营
(1)进一步优化销售策略,加强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
(2)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沟通,进一步优化付款安排,合理控制有关款项支付,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盘活合作项目资产、处置非核心资产、追回各类应收款项等多种渠道,化解债务纠纷,快速回收现金;
(4)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评估选取优质项目,充分发挥集团内产业间联动优势,通过轻资产等多种方式,承接EPC模式的代建项目,展开新的业务;
(5)围绕基建、房建、安装、装饰、劳务、机具料具等坚定打造建筑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与加强与央国企合作及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争取更多发展机会;
(6)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变革,开展多项降本增效举措,减少非核心必要的营运开支,减少对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
2、借助各类政策支持,合理增加新的融资,与金融机构及各类投资者就原有融资达成新的偿付安排,降低成本,改善负债结构。
(1)抓住“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国家政策机会,充分利用现有项目资源,增加保交付借款和纾困资金;
(2)借助《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及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支持,积极申请经营性物业贷融资及落地白名单融资;
(3)利用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等机会,持续与各类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协商,达成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偿付安排,化解债务风险,降低成本,减少现金偿付压力。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咨询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照规定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传真:(021)61929733
电子邮件: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栋9楼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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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的公告
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城投”)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减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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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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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中南城投目前未知被冻结原因。
3、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中南城投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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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中南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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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中南城投通知,称由于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详见2024年1月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拍卖及后续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4年1月1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拍卖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其持有的77,000,00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1%)于2024年4月18日被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通过股份转让形式强制执行处置。
有关股份源于中南城投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质押纠纷。
2、累计被拍卖/强制执行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中南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成功拍卖/强制执行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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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被拍卖/强制执行均因质押纠纷导致。
三、2022年8月15日以来的减持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及后续被动减持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披露,中南城投称其持有部分公司股份因业务纠纷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存在8月15日开始的3个月内减少公司现有总股份数(3,826,558,901股)3%的风险。
2022年8月2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披露, 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39,927,621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4%。
2022年11月5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质押股份变动及被动减持超过2%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9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1月4日中南城投累计被动减持的公司股份达77,811,10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3%。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满3个月及后续减持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99)披露,2022年8月15日-11月15日的3个月间,中南城投持有的股份被动减持107,883,9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2%,并且从11月16日开始的未来3个月内,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进一步被动减少公司现有总股份数3%的风险。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被动减持超过3%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02)披露,2022年8月15日-11月17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16,123,180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03%。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被动减持超过4%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15)披露,2022年8月15日-12月12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53,477,810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1%。
2023年2月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股份冻结及质押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披露,2022年8月15日-2023年2月1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63,153,365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6%。
2023年2月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持股被动减持及后续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披露,2022年8月15日-2023年2月9日中南城投称其持有的163,421,266股公司股份已被金融机构擅自处置,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7%。
2023年2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被动减持满6个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16日的6个月间,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67,247,85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7%。
2023年2月24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被动减持及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中南城投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73,200,51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53%。
2023年3月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股份冻结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27日,中南城投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78,686,97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67%。
2023年3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被动减持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3月16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92,696,13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4%。
2023年3月2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持股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3月27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198,314,48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18%。
2023年4月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冻结及持股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4月3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200,434,81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24%。
2023年4月17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参与转融通业务、质押股份变动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205,240,15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6%
2023年5月5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4月28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金融机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206,232,1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9%。
2023年5月25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5月23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41,238,3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31%。
2023年5月3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5月29日,中南城投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46,297,01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4%。
2023年6月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6月2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49,696,74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3%。
2023年7月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6月29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69,292,4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04%。
2023年7月1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和冻结股份变动、持股减持以及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1,595,3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0%。
2023年7月11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持股减持及后续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10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2,119,7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1%.
2023年7月14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13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2,741,73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3%。
2023年7月2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18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3,227,31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4%。
2023年7月2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2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3,969,1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6%。
2023年8月2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及持股减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9%;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274,177,34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7%。
2023年11月4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冻结股份变动、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5)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1月1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3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2%;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11,963,71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15%
2023年12月2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冻结及被司法拍卖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3)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4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8%;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0,665,2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64%。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及被司法拍卖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4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8%;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1,112,9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65%。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6)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4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8%;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3,188,95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71%。
2024年1月3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质押及被司法拍卖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5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54%;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4,747,34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75%。
2024年1月9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变动、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后续股份可能受到被动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1月5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6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0%;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36,471,5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79%。
2024年2月2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拍卖及权益变动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披露,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2月2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78,9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6%;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52,734,93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22%。
2024年3月30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持股变动及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披露,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3月28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171,015,2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68,601,38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63%。
2024年4月18日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披露,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4月16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171,015,2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76,569,9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84%。
根据中南城投通知,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质押业务纠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79,14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7%;被司法拍卖171,015,27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7%;被司法强制执行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1%;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376,569,97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84%,有关股份来自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及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
四、控股股东前次权益变动披露以来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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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提示
1、目前中南城投正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减少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有关股份减持及冻结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和司法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南城投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