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期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人民法院执行款3,100,000.00元,相应转回坏账准备1,321,669.89元;公司收到以前年度单项全额计提坏账河北东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940,524.52元,相应转回坏账准备940,524.52元;合计转回坏账准备2,262,194.41元。公司核销上海盟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2,404.63元,相应核销坏账准备12,404.63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以“-”列示)
单位:元
■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8,350,831.95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以“-”列示)
单位:元
■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724,591.74元。
(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亏损以“-”列示)
■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2023年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2,742.0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抵消减值准备转回及汇兑收益的影响)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48,825,002.27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他议案相关内容可参见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非法人组织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9:00一12:0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572-8219166
传真:0572-8237099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经审计)
单位:元
■
2023年公司与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产品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致公司采购原辅料数量减少。
三、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 至5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hugeleaf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崔巍
总裁:李海江
董事会秘书:景霞
董事、财务总监:陆黎明
独立董事:麻国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7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 至5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hugeleaf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景霞
电话:0572-8219166
邮箱:600226@hugeleaf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因母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7,103,036.59元。
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7,103,036.59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状况与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7,103,036.59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355,159.91元。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向母公司实施分红金额累计21,000,000.00元。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子公司虽根据账面可分配利润向母公司进行一定比例的分红,但仍然存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6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一致。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和胜任能力,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20万元向海南外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外服”)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炎龙科技股权,炎龙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目的与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发展,公司拟向海南外服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炎龙科技100%股权并豁免公司对炎龙科技的债权4,414.87万元,交易价格为12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炎龙科技股权,炎龙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海南外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GHCD9G
法定代表人:张雪豪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月21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富音路景园悦海湾1号楼1单元100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税务服务;财务咨询;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版权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企业管理;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品批发;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广告发布;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彭行亮持股90.00%,张雪豪持股1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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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沈培今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名称: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海涛
注册资本:1,25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09日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紫薇东路77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二)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炎龙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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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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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对炎龙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3月8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川审[2024]38号)。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炎龙科技及其子公司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等已在2020年度陆续离职,业务停滞、尚未开发完毕的开发项目业已全部终止开发,存在多项未完结的诉讼或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3万元,负债总额8,181.76万元,净资产-8,180.13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全年亏损89.56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炎龙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六)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川审[2024]38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炎龙科技净资产-8,180.13万元。公司与炎龙科技发生往来形成对炎龙科技的债权4,414.87万元。
因炎龙科技业务已停滞,结合炎龙科技的资产负债与实际运营情况,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对炎龙科技的债权4,414.87万元基本无法收回,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为顺利推进炎龙科技股权转让,公司拟豁免炎龙科技与公司的上述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债务豁免为一揽子交易。
鉴于炎龙科技现有五个游戏版号,参考游戏版号市场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炎龙科技100%股权以120万元转让给海南外服,并豁免炎龙科技对公司的4,414.87万元债务。
(七)交易标的涉及的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炎龙科技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存在多项未完结的诉讼或仲裁,涉案63件,涉案金额累计1,098.61万元。
炎龙科技因涉及诉讼、仲裁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目前,炎龙科技累计冻结金额为1.39万元。炎龙科技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其他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炎龙科技100%股权。截至目前,炎龙科技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炎龙科技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除公司与炎龙科技发生往来形成对炎龙科技的债权4,414.87万元外,炎龙科技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炎龙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欠缴税费及滞纳金合计约460.87万元(计算至税务局关闭其业务前)。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转让方: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海南外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经协商一致,公司在免除对标的公司应收账款44,148,721.71元后,将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12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分两期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1)受让方于本合同双方签订完成之日,向公司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80万元;(2) 受让方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部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40万元。
公司在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后,将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受让方,应包括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印章及相关资料的移交,移交日即为交割日。
公司应在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须促使标的公司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材料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双方确认在本次股权转让时,受让方已明确知悉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子公司交割日前的债权债务及相关资产负债情况。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及相关资产负债随标的公司转移并由受让方承接,公司不承担标的公司债务的任何偿还责任。
根据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合计对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为44,148,721.71元且无应付款,如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同意免除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应收账款即44,148,721.71元。公司与标的公司间的债权债务于交割日消灭。
(五)受让方非因公司原因而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款项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非因公司原因,受让方在股权转让款应付日满10日仍未完成对应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或受让不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经催告后10日仍未配合的,公司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标的公司股权还原至公司,且受让方向公司支付相当违约金20万元。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炎龙科技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炎龙科技的股权,炎龙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产生税前利润3,885.38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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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主席虞卫兴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虞卫兴先生回避表决。
(二)监事嵇海斌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嵇海斌先生回避表决。
(三)职工监事张振翼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振翼先生回避表决。
(四)原监事会主席孙康宁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原监事韩冬青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原职工监事杨晓萍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七、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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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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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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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