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2年6月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数为2,980,000股。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61,9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72,10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及接待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3、联系人:董秘办
4、电话:0592-5891697
5、传真:0592-5891699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①首次授予部分8,144,100股;
②预留授予部分828,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①首次授予部分3.832元/股;
②预留授予部分3.772元/股。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3.832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44,1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3.772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合计注销8,972,100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21年6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6月3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1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何少平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6、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5日,盛屯矿业在公司内部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2021年6月17日,公司监事会公告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7、2021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21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9、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1年8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8,605,000股。
12、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4、2022年6月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完成,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股份数为2,980,000股。
15、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监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17、2023年5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15、2023年5月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6、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17、2024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将对19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44,1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将对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8,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972,100股。
3、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2年7月5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该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11日实施完毕。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价格为3.87元/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832元/股,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2)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价格为3.81元/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772元/股,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8,972,1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8,972,100股。股本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后续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四)》。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考虑到当前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经与各相关方审慎分析、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本次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及资本市场等其他因素做出的决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不存在实质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业务,具体为: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资产及贸易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1.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香港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产品;公司交易品种主要为与公司产业布局相关的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品种。
2.商品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交易本金既可采用自有资金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授信额度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价差结算。
4.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透明性的增强,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价格管理、风险管理、丰富盈利模式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公司经过多年对大宗商品市场研究的积累,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操作规范
1.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行为主要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主要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风险为主要目的。
2.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商品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
3.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商品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公司使用与商品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商品衍生品业务,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注重风险防范,坚持风险控制与具体操作相互分离的原则。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选择正规衍生品交易所交易,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衍生品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通道。
2.构建专门的衍生品交易决策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衍生品交易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履行计划安排、协调配合、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当商品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交易部门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由领导小组决策后下达操作指令。交易部门按照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具体操作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3.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和持仓头寸。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 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项目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以及海外投资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本议案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汇资金收支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
● 被担保人:盛屯金属有限公司、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科立鑫(阳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盛屯新能控股(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四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四川高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石棉环通物流有限公司、汉源环通物流有限公司、四川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中合镍业有限公司、CHENG TUN METAL 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Wang Sing International Resources Limited(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CHENGTUN GLOBAL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盛屯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Chengtun New Materials Co., Limited (盛屯新材料有限公司)、CHENGTUN CONGO RESSOURCES SARL(刚果盛屯资源有限责任公司)、KALONGWE MINING SA (卡隆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PT. Youshan Nickel Indonesia(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HONGKONG XUCHEN LIMITED(香港旭晨有限公司)、HONG KONG KELIXIN METAL MATERIALS CO.LIMITED(香港科立鑫新材料有限公司)、Brother Mining SASU(刚果兄弟矿业有限公司)、PT.YONGYU INTERNATIONAL ENERGY INDONESIA(印尼永誉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风险提示:本次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8.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7.5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
一、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本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在2024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三)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介绍
(一)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8704XX
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40号102单元A01室
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营业期限:2001年11月1 日至2041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家用电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黄金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84,001,249.29元,净资产为元912,339,461.48元,总负债1,371,661,787.81元;2023年营业收入1,691,683,552.55元,净利润-6,077,088.60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盛屯金属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3081194U
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C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1月16日
营业期限:自2015年1月16日至2065年1月15日
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其他日用品零售;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黄金现货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
股权结构: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2,076,826.33元,净资产为110,983,720.91元,总负债21,093,105.42元;2023年营业收入153,716,668.56元,净利润379,262.7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原上海振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561461A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51号1幢F1079室
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2月2日
营业期限:2015年2月2日至2045年2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除专项审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环保材料、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棉纺织品、木材、钢材、建筑材料、矿产品(除专控)、金属制品的销售,企业管理服,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工程业务流程外包,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72,973,557.91元,净资产为203,191,445.58元,总负债369,782,112.33元;2023年营业收入1,846,300,314.06元,净利润-5,158,103.92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9115222177612705X6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乡巴根黑格其尔矿区
法定代表人:周思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09日
营业期限:2005年07月09日至2035年07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铅矿、锌的开采,原矿选别;对铜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国家明令禁止以外的矿产品交易;普通货运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43,292,237.42元,净资产为497,588,825.26元,总负债145,703,412.16元;2023年营业收入13,947,694.74元,净利润14,516,961.30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五)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91532928767087244Y
住所: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21号
法定代表人:朵盛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4,150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营业期限:自200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09日
经营范围:探矿;矿产品、矿山材料及机器设备、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批发零售。(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65%。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7,801,917.23元,净资产为-5,557,007.75元,总负债213,358,924.98元;2023年营业收入13,097.34元,净利润-16,375,467.01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六)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40849421U
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浪涌路6号
法定代表人:郑良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营业期限:2002年12月18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931,692,120.44元,净资产为 486,274,496.85元,总负债 445,417,623.59元;2023年营业收入 576,386,558.89元,净利润 -12,311,644.47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七)科立鑫(阳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科立鑫(阳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0774028875K
住所:阳春市马水镇锡山岭脚
法定代表人:郑良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3日
营业期限:2005年06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1,389,659.00 元,净资产为55,169,954.1 元,总负债216,219,704.90元;2023年营业收入233,373,450.34 元,净利润 -13,081,359.26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八)盛屯新能控股(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新能控股(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0JPD00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408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翁雄
注册资本:1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永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1,613,448.60元,净资产为87,405,660.26元,总负债14,207,788.34元;2023年营业收入90,537,533.22元,净利润-12,594,339.7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九)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771680577R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回隆乡竹马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龙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2日
营业期限:2005年03月02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934,110,705.48元,净资产为 1,721,350,809.82 元,总负债 3,212,759,895.66 元;2023年营业收入 3,367,632,502.07 ,净利润 -195,014,136.3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35796162760
住所:四川省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唐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8日
营业期限:2011年7月28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铅锌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矿产品购销;锌锗系列产品冶炼、深加工、销售;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冶炼、销售;锌锗原料伴生金属及废渣综合回收、加工、销售;锌焙砂加工、销售;硫酸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525,607,256.01 元,净资产为 1,149,789,055.66 元,总负债 2,375,818,200.35 元;2023年营业收入 3,349,823,540.05 元,净利润 - 204,604,986.53)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一)四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EJA60M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街40号1栋6层17号
法定代表人:李诚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7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17日-长期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电器机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煤炭、焦炭、钢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197,928,226.96 元,净资产为 117,180,550.27 元,总负债 1,080,747,676.69 元;2023年营业收入 4,328,020,085.90 元,净利润-1,936,459.30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二)四川高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高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43144115588
住所:石棉县工业园区竹马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龙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11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含锗废弃物资源的再生与加工;高纯二氧化锗生产、批发;金属、稀有金属及贵金属批发,新能源材料及电子材料的研发、批发: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稀有金属及相关冶金、化工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配件。
股权结构: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61,585,717.42 元,净资产为 71,340,415.98 元,总负债 90,245,301.44 元;2023年营业收入46,905,811.74元,净利润 8,323,170.74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三)石棉环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石棉环通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4MA68NJMN0Y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建设路32号2幢4号
法定代表人:周晋鲲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3日
营业期限:2020年03月03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信息咨询服务:通用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批发专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50,740,946.74 元,净资产为 22,330,751.25 元,总负债 28,410,195.49 元;2023年营业收入40,409,279.53元,净利润 2,547,144.96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四)汉源环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汉源环通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3MA6ACNMC34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65号2幢6层12号
法定代表人:周晋鲲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6日
营业期限:2021年07月16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40,105,445.92 元,净资产为 9,495,676.87 元,总负债 30,609,769.05 元;2023年营业收入17,888,852.28元,净利润 1,767,639.73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五)四川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4MAC38GWTX2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杜敏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11-09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75,204,724.32 元,净资产为 31,942,983.27 元,总负债 43,261,741.05 元;2023年营业收入59,181,998.21元,净利润 1,081,043.02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六)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KFWAF9U
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金鑫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04-20
营业期限:2021-04-2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业产品生产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51%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737,421,901.69 元,净资产为 852,290,495.96 元,总负债 2,885,131,405.73 元;2023年营业收入 577,556,421.54元,净利润 -38,128,957.26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七) 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BN6W5D6C
住所: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金鑫
注册资本:人民币62893.261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5-16
营业期限:2022-05-16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52.3962%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735,529,232.77 元,净资产为 630,010,645.16 元,总负债 105,518,587.61 元;2023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 52,385.64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八)中合镍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合镍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74364566X6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七组二号
法定代表人:胡晓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23,88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01月08日
营业期限:2003-01-0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652,536,665.36 元,净资产为 244,981,106.73 元,总负债 407,555,558.63 元;2023年营业收入 781,487,817.49 元,净利润 395,915.94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十九)CHENG TUN METAL 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201601919D
住所:50 RAFFLES PLACE,#38-07,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 (048623)
执行董事:张振鹏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5日
经营范围: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一般批发贸易(包括一般的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2,534,110,812.09 元,净资产为576,396,669.27元,总负债 1,957,714,142.82元;2023年营业收入 27,203,659.00 元,净利润 9,333,236.46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Wang Sing International Resources Limited(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2688850
住所:ROOM 22G 5/F SELWYN FACTORY BUILDING404 KWUN TONG ROAD KWUN TONG KOWLOON,HONGKONG
执行董事:张振鹏
注册资本:50,000,000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7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152,631,168.22 元,净资产为-304,151,407.81 元,总负债 3,456,782,576.03 元;2023年营业收入 63,892,516.84 元,净利润 -31,767,888.97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一)CHENGTUN GLOBAL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盛屯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2494474
住所:FLAT/RM A 12/F, KIU FU COMMERCIAL BLDG, 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执行董事:张振鹏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公司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7日
经营范围:资源投资、冶炼厂投资、设备进出口、大宗商品贸易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间接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23,441,191.60元,净资产为453,590,100.52元元,总负债369,851,091.08元;2023年营业收入153,466,929.00 元,净利润-49,117,707.4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二) Chengtun New Materials Co., Limited (盛屯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盛屯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2815087
住所:FLAT/RM 1006 10/F PO YIP BUILDING23 HING YIP STREET KWUN TONGKL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2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957,948,314.64元,净资产为633,759,727.06 元,总负债1,324,188,587.58元;2023年营业收入193,603,088.15 元,净利润136,747,210.67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三)CHENGTUN CONGO RESSOURCES SARL(刚果盛屯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刚果盛屯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刚果民主共和国卢瓦拉巴省科卢韦齐市曼尼卡县穆特沙沙区穆索姆坡村社区人民路大道15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9日
股权结构:盛屯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95,684,282.9元,净资产为 83,285,853.5元,总负债1,512,398,429.39元;2023年营业收入3,892,686,998.28元,净利润69,491,828.31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四)KALONGWE MINING SA (卡隆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卡隆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刚果民主共和国卢阿拉巴省克鲁韦齐市玛尼卡镇630大街第113号。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7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间接持股9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229,274,096.68元,净资产为170,812,151.15元,总负债3,058,461,945.53元;2023年营业收入1,661,640,351.15元,净利润168,288,314.33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五)PT. Youshan Nickel Indonesia(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友山镍业印尼有限公司
住所:Sopo Del Ofl.rce Tower A Lantai 21. ll.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l0 1-6, Kawasan Mega Kuningan, Kel.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p. DKI Jakarta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27 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间接持股35.7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65,626,162.8元,净资产为3,346,837,833.56元,总负债 518,788,329.24元;2023年营业收入3,551,423,543.61 元,净利润570,430,622.8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六)HONGKONG XUCHEN LIMITED(香港旭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香港旭晨有限公司
住所:ROOM 1006,10/F.,PO YIP BUILDING,23 HING YIP STREET,KWUN TONG,KOWLOON,HONG KONG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2,947,312,067.15 元,净资产为 1,594,087,661.95 元,总负债 1,353,224,405.20 元;2023年营业收入 860,506,675.58 元,净利润 840,928,940.53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七)HONG KONG KELIXIN METAL MATERIALS CO.LIMITED 香港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香港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Flat/Rm 1006 10/F Poyip Building 23 H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4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753,046,972.23 元,净资产为 8,275,702.26 元,总负债 744,771,269.97 元;2023年营业收入 4,134,995.13 元,净利润 9,714,099.07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八)Brother Mining SASU(刚果兄弟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刚果兄弟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No208,AVENUE BANZA MONA, QUARTIER MUTOSHI, COMMUNE MANIKA, LA VILLE DE KOLWEZI, PROVINCE DU LUALABA EN REPUBLIQUE DEMOCRATIQUE DU CONGO
注册资本:1,000,000USD
成立日期:2017年9月5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4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15,147,829.92元,净资产为-48,793,081.78 元,总负债1,563,940,911.7元;2023年营业收入4,931,604.81 元,净利润-34,584,263.27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十九)PT.YONGYU INTERNATIONAL ENERGY INDONESIA(印尼永誉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印尼永誉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CENTENIAL TOWER LANTAI 35 GATOT SUBROTO BLOK. KARET SEMANGGI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DKI JAKARTA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间接持股8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213,296,294.92 元,净资产为 72,384,032.58 元,总负债 140,912,262.34 元;2023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481,305.5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期限
上述拟担保限额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上述为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助于改善子公司的流动性,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66,571.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26%,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8,181.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19,962.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0%,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5,854,997.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694,255.5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2023年度以现金回购A股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1,641,38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972,1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A股股份32,057,729股,可分配股利的股份数为3,090,611,551股,以此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428,716.86(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1%。
2023年度,公司就回购A股股份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1,657.44元(不含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总额人民币229,420,374.30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6.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稳定及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了321,520,664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24,922,994.8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5,9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09,022,994.8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09,743.8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4,113,25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520,664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2]证验字第0400002号)。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
3、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已对承诺项目使用完毕,募集账户已注销。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已建成投产,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22,492.30万元,公司累计向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5,271.90万元(不含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利息与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为705.9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5,845.33万元。
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和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等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盛屯矿业编制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盛屯矿业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盛屯矿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盛屯矿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不含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