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6,309,851.9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2,541,432.01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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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粘接复合与功能型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热熔粘接材料具有粘接力强、耐候性好等特点,相比传统液体型胶粘剂具备更高的环保性能,适用于现代工业连续化、自动化、规模化生产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分为热熔胶膜行业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行业。
1、热熔胶膜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热熔胶膜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各类产品主要市场情况如下:
(1)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是光伏组件的关键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片起到保护作用,并能够提高组件光电转换效率,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因素。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全球各国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绿色低碳能源转型,在可再生能源技术突破和政策工具的驱动下,2023年全球光伏市场规模总体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2023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4年形势展望》报告显示,2023年度中国新增光伏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023年度全球新增光伏装机390GW,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将达到512-587GW,继续呈现高速发展趋势。
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预测(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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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近年来,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并保持国际领先。目前,全球光伏产业近90%的产能在中国;光伏组件全球排名前十的企业里,中国企业占7家。国际能源署在《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中表示,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跑者。2023年中国风能新增装机容量比上年增长66%,2023年中国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相当于2022年全球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到2028年,中国将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60%,中国对全球实现可再生能源增加两倍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10周年。双碳目标背景下,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必然趋势。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党中央对2024年"双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李强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除《政府工作报告》外,2024年1月31日、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都重点关注了绿色转型、绿色发展,足见其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中央政策号召下,全国各地积极响应,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加快能源低碳转型。
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的“主力军”,在我国“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下将在未来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功能性胶膜产品。TOCF光学胶膜主要应用于各种尺寸的触控面板及显示模组的贴合封装,广泛应用于车载、媒体广告、教育展示、智能家居等平板显示领域,不仅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能,而且具有优良的封装粘接效果,赋予产品优异的防爆性能及耐候性,改变了传统胶粘剂的屏幕贴合方式,具有高效率、高良率、易反拆等特点,在大屏幕应用场景中适用性更好。
此外,公司新产品OCA光学胶膜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车载屏等终端产品。OCA光学胶膜具有高洁净度、高透光率、低雾度、高粘着力、无晶点、无气泡、耐水性、耐高温、抗紫外线等优点,并且其厚度均匀平整度高,与玻璃、PC、PMMA折射率接近,长时间使用不会产生黄化、老化、发雾、脱离被粘表面及发生气泡等问题,是目前触控屏最佳光学胶膜。
2023年8月,国家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一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方案提到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潜力,依托技术和产品形态创新提振手机、电脑、电视等传统电子消费,不断释放国内市场需求。1、推动手机品牌高端化升级,培育壮大折叠屏手机产业生态,从优化成本、改善技术、加大适配等角度促进折叠屏手机生态成熟。2、培育壮大新增长点,研究制定新一轮支持视听产业发展的接续政策,加快培育视听消费新增长点,促进车载视听、商用显示等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OLED TV、Mini LED、8K、75英寸及以上高端显示整机产品消费需求,引领彩色电视机新型技术发展,提升盈利水平。
自“十四五”以来,光学胶膜作为新型显示材料受到了国家多业项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五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工程院发布《面向2035的新材料强国战略研究》指出关键战略材料领域发展重点及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了高端光学膜、新型显示材料在内的新材料。
伴随着万物互联及智能化时代来临,触控显示行业也将迎来高速发展期,5G技术的发展和5G时代的来临将引发网络体系、通信体系、电子行业的变革,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可穿戴柔性、VR/AR产品的推广,万物互联的理念将给电子行业带来新的机会。
2、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行业基本情况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具有粘接效率高、环保性能优良、运输仓储方便等特点,使其具备极其丰富的下游应用领域。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调配,可实现功能性热聚烯烃热熔胶多种加工性能,除了高强度粘接功能外,还可实现复合材料的防腐性、阻燃性、阻隔性、耐热耐候性等功能,可满足下游多种行业的产品需求,在电子电气、新基建(5G)、新能源、医疗健康、绿色包装、互联网快件袋、卫材、汽车、建筑及室内装饰、日常生活用品等应用方面形成新趋势,是目前胶粘剂行业技术和商业开发的主流产品路线之一。
公司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各类产品主要市场情况如下:
(1)复合建材热熔胶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复合建材热熔胶利用热熔胶的粘接作用,将金属、塑料等不同性质的材料粘合,形成复合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产生协同效应,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复合建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复合板材(主要包括铝塑板、铝蜂窝板、装饰板等)和复合管材(主要包括给排水管道)当中。
2023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骨干网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水网有序实施,着力补齐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防洪排涝、水生态保护、水网智能化等短板和薄弱环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网工程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构建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国家水安全保障体系。本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水网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有望在未来十几年内增加水网基础建设,拉动市政相关大型塑料管道需求。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基础管道设施改造升级、建材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新型环保塑料复合管材、板材等复合建筑材料逐渐得到了政策鼓励和普遍应用。根据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广绿色建材,高端绿色建材市场将迎来广阔增长空间。
(2)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氢能、成品油输送管道外层粘接与防护,起到防腐、保温等效果。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实践,其自主研究开发的“防腐钢管胶粘剂”入选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防腐钢管胶粘剂-5R生产技术”入选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多个大型能源管道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石油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旨在细化落实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和五年期油气发展规划管道建设任务。2023年4月,我国首条“西氢东送”输氢管道示范工程被纳入《石油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氢气长距离输送管道进入新发展阶段,同时,我国多个省市出台的氢能专项政策中提出积极推进管道输氢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氢能各产业链均被纳入鼓励类目录。氢能的快速发展将为氢能输送带来强劲市场需求,输氢管道的发展或将为公司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提供新的潜在增长点。
(3)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主要用于高阻隔包装生产的多层共挤复合工艺环节,用于粘接通用树脂与高阻隔材料,同时起到阻隔氧气及水分的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日化等领域。目前,公司高阻隔包装主要产品为食品包装膜粘接树脂(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食品密封包装、快递气柱包装袋等)、肠衣膜粘接树脂、化妆品软管粘接树脂等。
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数据,我国高阻隔膜市场供应对外依赖较大,进口总量占供应总量约45%。随着下游行业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市场对高阻隔膜的需求持续快速上升,未来国内高阻隔膜中高端市场有望加快国产化进程,而作为国产供应商的发行人可在下游产品国产替代过程中获得较大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所处行业相关政策
胶粘剂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能源基建、新能源、交通工程、工程机械、食品医药、卫生卫材、电子电器、汽车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涵盖了大部分需要粘接、密封的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应用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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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周期性与新能源、建筑建材、能源基建、交通工程、工程机械、食品医药、卫生卫材、电子电器、汽车制造等下游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采购成本且亦受上游石化材料行情周期性波动所影响。因此,热熔粘接材料行业受上下游周期性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此外,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周期性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密切相关,国家整体经济水平提升和“十四五”期间对行业的鼓励政策,将带动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持续发展。
2、区域性
由于热熔粘接材料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建筑建材、能源基建、交通工程、工程机械、食品医药、卫生卫材、电子电器、汽车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市场需求具有普遍性,因而整体上行业的区域性特征不明显。
3、季节性
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除受春节放假等因素影响,一季度行情相对较弱、导致上半年整体行情低于下半年外,行业整体上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营产品在行业中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严格的技术指标,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热熔胶膜产品方面,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品系列,包括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EPE胶膜、POE胶膜及黑膜等,技术指标及品控水平已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与龙头品牌竞争的产品综合实力,产品获得比亚迪、晶澳科技、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东方日升、海泰新能、华晟新能源、一道新能源、正泰、横店东磁等知名客户的充分认可。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方面,多种产品已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其中复合建材热熔胶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外多个大型工程,并应用于中国高铁列车车厢制造,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覆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股份、华菱集团、金洲管道等下游知名客户,产品已应用于西气东输工程、中亚天然气管道、沙特输水工程等多个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在该细分市场占据竞争优势,并在国际市场上与国外知名厂商直接竞争;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产品主要与三井化学、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竞争,销售规模增速较快。
目前,公司以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行业为着力点,在达到客户不断提升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积极在新能源、光电显示、轨道交通、智能家居、食品医疗等行业探索和开发,以求逐步发展为技术领先型的多元化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生产企业。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鹿山新材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新能源、平板显示、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等多个领域,是国内领先的高性能热熔粘接材料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胶膜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功能性胶膜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太阳能电池及平板显示领域,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方面,公司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复合建材、油气管道和高阻隔包装三大领域,主要产品为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和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图: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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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化树脂材料,包括PE、PP、EVA、POE等树脂材料,以及各类助剂。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模式包括直接采购和指定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结合销售计划、产能情况等因素,制定生产和物料需求计划,负责生产计划的
安排和实施,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按照订单交期出货。此外,公司结合主要客户的需求预测、市场供需情况、自身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库存动态调整,以提高交货速度,充分发挥生产能力。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设有营销中心,负责市场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公司通过展会、
网络、媒体广告、业内交流等途径接触客户并拓展市场,凭借公司在行业中二十余年的口碑积累及产品竞争力,形成了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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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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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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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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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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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4,027.0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9.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31,556.81万元,较上年末降低0.8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05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30.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5.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 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相关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第17号解释”、“本解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第17号解释的通知,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前后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 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披露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②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1)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2)第1)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3)第1)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 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第②1)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并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第(1)②项下2)和3)所要求的期初信息。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第(1)项和第(2)项所要求的信息。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 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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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下转B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