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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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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彬珏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对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薪酬政策,结合其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工作表现,对其综合考评后拟定。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六)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9,723.62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风险抵抗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89,041.59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0%。

  ●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89,041.59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63,041.59万元(未含利息收入)。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专项报告已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3年4月6日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042.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783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募集资金8,042.11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一智造”)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实缴出资,并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提供募集资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柏诚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公告编号:2024-020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973,470.76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10,358,558.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6,279,00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52,25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包括2023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6,125,000.00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2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及商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1、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组合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⑤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在施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组合2:完工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1:在施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主要为已实施未结算资产;

  组合2:完工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主要包括未完成质保义务的质保金以及已完工但未验收尚不拥有无条件收款权利的合同对价部分,该组合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账龄自项目完工之日起计算。

  2、2023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23年度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309.17万元。

  2023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986.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受益于下游半导体及泛半导体等产业发展带来的洁净室业务需求增长,公司承接项目不断增加,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尤其公司在施的单个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数量较多,而在施项目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一般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80%结算支付,导致在施项目未结算部分的累计金额较大,同时,项目进度款的申请需经过业主、监理等各方审批,部分项目的进度款在本期末时点正处于业主、监理等各方的审批过程中,这部分也体现为未结算资产;前述已实施未结算部分列示为合同资产,导致公司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78.04%。因合同资产余额增加,公司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也随之被动增加。

  前述合同资产的产生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资金垫付,是公司所处的洁净室施工行业的特点。当款项收回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也相应转回。

  (二)商誉

  1、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023年度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2021年收购安徽元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产生商誉金额749.85万元。2023年末,公司以存在商誉的安徽元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整体作为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0.5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合计6,375.7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6,375.75万元,该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

  在募投项目实施中涉及固定资产购置的劳务支出时,公司作为业主方,需根据当地政策与实践,以公司户名在当地银行设立农民工专户,并由农民工专户直接支付予农民工。支付过程中,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划转资金至公司农民工专户,并从农民工专户对外支付。

  水电费等小额支出一般情况下由主管单位从公司单一账户托收或定期划转。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较为繁琐且细碎,可操作性较差。故募投项目所用的水电费等小额支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先行垫付,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等额置换。

  此外,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署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存在根据付款进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账户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上述情形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04.99万元。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就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拟定相关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合同签订: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确认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或托收协议;

  2、款项支付:具体支付时,由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直接向农民工专户支付,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流程办理托收授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直接向农民工专户支付;

  3、台账管理:财务部门分别建立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

  4、资金置换:财务部门根据以下原则按月编制符合置换条件的款项明细表: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在相关票证到期兑付后进行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在自有资金支付完成后进行置换。财务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明细表报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明细表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自有资金支付及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置换申请,由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将以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专户进行支付不涉及资金置换;

  5、监督检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荐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针对该事项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东路20号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同时,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东路2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映旭    电子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传真号码:0510-82761218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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