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于2024年1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以外,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新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及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1,116,106股品高股份,占品高股份总股本的0.99%,系公司在品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鉴于公司主营业务与品高股份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为盘活资产,防范市场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处置公司所持有的上述品高股份。在此期间若品高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数量将相应增加。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名称:公司持有的品高股份1,116,106股。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9日,品高股份收盘价为12.50元/股,上述股份市值为1,395.13万元。
2、品高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73157W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7号第G1栋
法定代表人:黄海
注册资本:11305.527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月1日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技术进出口;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电子产品批发;软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照明系统安装;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3、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9月30日,品高股份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
4、品高股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品高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处置金融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处置金融资产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聚焦主营业务投入,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鉴于证券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本次拟处置金融资产的具体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择机处置上述金融资产,争取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目的、品种、工具、金额: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为铜、钢、铝等金属原材料,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单一时点公司开展前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交易场所:仅限于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为铜、钢、铝等金属原材料,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拟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单一时点公司开展前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仅限于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单一时点前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存在交易系统出现技术故障、系统崩溃、通信失败等,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的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和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5、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作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负责部门,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相关人员均已了解该业务的特点及风险。
6、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于期货、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因此,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并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节省资金成本,避免资金规模占用。
2、可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在期货、期权市场和现货市场里实现价格主动管理,规避生产经营中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改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行政区划调整,公司注册地址相应调整,但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变更。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岭南路18号
变更后:广州市白云区大岭南路18号
具体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22号文《关于核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公开发行了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白电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8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发行的“白电转债”自2020年5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票。
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786,000元“白电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87,299股,公司总股本由435,969,558股变更为436,056,857股,因此注册资本由435,969,558元变更为436,056,857元,具体如下:
1、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9,000元公司可转债债券“白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997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共有24,000元公司可转债债券“白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2,660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3、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共有41,000元公司可转债债券“白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4,540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4、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共有7,000元公司可转债债券“白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777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5、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687,000元公司可转债债券“白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76,326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6、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共有18,000元公司可转债债券“白电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1,999股。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本次拟变更事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司修订、制定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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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说明
上述修订及制定制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德兆、胡明聪、胡德宏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监事胡德才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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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工程项目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影响,实际开展情况不及预期,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部分交易未实际发生,为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与各关联方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也相对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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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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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本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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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政策与定价依据
商品销售及采购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定价策略:对于日常业务,本公司每年与上述关联方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或《OEM合作协议书》等,双方参考该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各类商品的采购基准价格,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部分规模较大的项目或特殊项目及偶发性项目,在项目投标前,双方以中标为目的进行询价并达成意向,并增加合理利润进行投标。
总体而言,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交易,会因年度采购总量、与关联方之间的地理位置较近(运输、包装、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费用的降低可以带来采购价格、且不发生营销费用)等原因,在同等参数产品的定价上与非关联方之间相比较,存在5%-10%之间的价格差异。
六、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与各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和业务分工,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内部优势资源,降低产品成本,稳定产品质量,不断巩固市场,交易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
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结合其职务、责任、能力,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确认相应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标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独立董事每年度予以人民币10万元税前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另每年度予以人民币2万元税前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其分管职务、责任、能力,并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等确认并执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被考核人员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完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等因素综合考核确定。
四、其他规定
(1)法人股东委派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董事、监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以《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约定的年度津贴标准为依据,按任职月份计发。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白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安”)
● 担保方式:为白云机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9,361.78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2月,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以下合称“《运维合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及《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分包业务并为其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已正式开通运营且二十二号线即将开通运营,且公司控股子公司白云机安在机电安装行业深耕多年,取得了多项资质,能够保障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维服务合同的顺利执行,公司拟将十八号线及二十二号线的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分包予白云机安,并根据《运维合同》的约定为白云机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的业务合同总金额合计为55,859.9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广州市轨道交通第十、十一、十二号线即将开通运营,且白云机安对广州市轨道交通第十八、二十二号线的运维服务执行情况较好,为保障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维服务合同的顺利执行,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分包业务并为其业务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议案》,拟将广州市轨道交通第十、十一、十二号线的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合同分包予白云机安,并根据《运维合同》的约定为白云机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的业务合同总金额合计为129,361.78万元。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白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231269584T
3、成立时间:1997年1月21日
4、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神山大岭南路20号GIS办公楼一楼北楼
5、法定代表人:陈荣章
6、注册资本:5,102.0409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物业管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施工。
8、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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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白云机安的资产总额为7,602.57万元,负债总额为6,048.97万元,资产净额为1,553.6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589.22万元,净利润为-195.8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白云机安的资产总额为6,687.60万元,负债总额为5,293.79万元,资产净额为1,393.82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617.28万元,净利润为-36.51万元。
10、与公司的关系:白云机安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他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运维合同》约定,“乙方只可分包给乙方的控股子公司(乙方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定义以公司法为准),但必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分包商(劳务派遣)或终止分包(劳务派遣)行为,乙方无条件执行。分包状况并不能减轻乙方履行本合同而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承诺将任何分包商及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看作与乙方及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完全负责。乙方须对受让第三方(分包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根据《运维合同》的约定就上述业务分包事项为白云机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白云机安提供的担保,白云机安及股东陈荣章、李桂华、陈荣耀分别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其中,股东陈荣章、李桂华、陈荣耀按所持白云机安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股东叶树明因未在白云机安任职,不参与白云机安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本次未能按所持白云机安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或反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白云机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在机电安装行业深耕多年,主要的业务范畴为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备的承装、承修、承试、110kV电压等级以下输变电工程安装、以及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配电用户工程的设备安装和维护、城市路灯和光亮工程的安装与维护。其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了省建设厅核准建筑业企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以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等多项资质,能够保障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维服务合同的顺利执行。
本次公司向白云机安分包业务并根据《运维合同》约定为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及白云机安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作为白云机安的控股股东,公司能够对白云机安经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控制其经营和财务风险。此外,白云机安针对上述事项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因此,公司将业务分包予白云机安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白云机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承包广州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备运维服务所需的相关资质,同时,公司能够对白云机安经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控制其经营和财务风险。因此,公司将业务分包予白云机安并为其根据《运维合同》约定为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80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7%。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15年起,公司与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宏益”)签订了设备购销合同,公司将设备交付并投入使用后,贵阳宏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关货款。针对上述货款,公司对贵阳宏益进行了多次催收及协商,仍无法收回货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债务重组人贵阳宏益欠付公司相关设备的款项合计为25,596,746.75元,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因贵阳宏益无法以现金清偿所欠公司相关的设备款项,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防范因房地产市场调整产生的下游客户流动性危机带来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公司拟与贵阳宏益协商进行债务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B南13栋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春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潢;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房屋土地征收服务;污水处理服务;酒店、餐饮、文化及娱乐、健身房、水疗、游泳池项目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客房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汽车租赁;销售:日用百货,旅游用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制品除外),文体用品,酒类,农副土特产,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糕点生产;卷烟、雪茄的零售;服装加工及零售;洗涤服务;停车场服务;礼仪庆典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6%,肖春明持股2.67%,彭家恒持股1.33%
三、债务重组方案
为解决贵阳宏益所欠公司债务问题,债务重组人贵阳宏益与公司进行协商,拟以其开发建设的商铺作为抵债标的,分批次用以抵偿其所欠付公司相关的设备款项25,596,746.75元。
鉴于债务重组人贵阳宏益拟用于抵债的资产均为未曾出售的新房产,资产入账价值主要以取得产权证后市场售价或价值评估作为基础。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债务重组人在实施债务重组时,根据相关资产建设状况及债务重组人的实际情况,与其签署相关债务重组协议或房产认购书,以及相关商铺房产的预售合同,债务重组人积极配合公司办理与本次抵偿房产相关的手续。
五、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债务重组的目的
自2021年下半年起,房地产行业整体增速出现较快速度的下滑。部分房地产企业先后出现了流动性危机,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房屋销售不振、融资难度有所增加,甚至出现现金流紧张状况。流动性紧缩导致了公司在相关业务的应收账款回款及时性、安全性方面的经营风险相应增加,业务资金回笼乏力,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度整体有所延缓,部分账款甚至面临坏账风险。
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防范下游客户流动性危机带来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债务重组人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债务重组人以房抵债的方式化解应收账款潜在的坏账损失风险,有效地降低相关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债务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上述公司应收设备款项自形成之日起至今已超过5年,且公司已就该笔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实施债务重组,有利于减少公司坏账损失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将以抵债房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公司与债务重组人的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仍需各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抵债房产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全部正式完成,相关抵债的不动产权能否顺利完成过户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相关抵债房产在取得产权证后仍需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将以抵债房产的资产评估结果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因此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利润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若公司未来拟对本次债务重组获得的资产进行处置,相关处置收益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 18 号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04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1、12、13、14、15、16、17、18、19、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股东胡明聪、胡明光将回避表决;议案17股东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④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信函、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18 号白云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0460
联系人:林罗杰 联系电话:020-86060164 传真:020-86608442
邮箱:Baiyun_electric@bydq.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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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