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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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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1:超出部分的金额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注1:超出部分的金额系由于相关人员疏忽导致重复置换发行费用 733.5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笔资金以及相应利息已退回募集资金账户)。

  附表3: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338,748.32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88,025.03万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1,206.7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45%,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8,748.31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嵊州盛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针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99618943E

  成立时间:2007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鸿斌

  注册资本:8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盛泰针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盛泰针织资产总额为243,940.36万元,负债总额为155,013.6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2,033.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62,570.00万元,净资产为33,306.58万元,营业收入55,152.94万元,净利润572.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嵊州盛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嵊州盛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进出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313631663G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三塘直路2号3#车间一楼北面

  法定代表人:丁开政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服装、纺织品、日用品、纺织原料、机械设备及配件、服装辅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盛泰进出口100%股权,盛泰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盛泰进出口资产总额为4,783.1万元,负债总额为4,522.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22.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261.01万元,营业收入10,533.98万元,净利润240.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SMART SHIRTS LIMITED新马服装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MART SHIRTS LIMITED新马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马服装”)

  商业登记证编号:02892633

  成立时间:1969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388号创纪之城一期一座9楼913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23,790,985港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新马服装100%股权,新马服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马服装资产总额为28,293.1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9,337.6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014.68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508.31万美元,净资产为18,955.54万美元,营业收入44,282.72万美元,净利润-445.34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SMART SHIRTS KNITS LIMITED新马针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MART SHIRTS KNITS LIMITED新马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马针织”)

  商业登记证编号:37358929

  成立时间:2006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388号创纪之城一期一座9楼913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465,363,819港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新马针织100%股权,新马针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马针织资产总额为21,715.8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8,466.5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225.83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36.97万美元,净资产为13,249.35万美元,营业收入25,833.59万美元,净利润1,588.85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HAI MINH TEXTILE TRADING LIMITED  HAI MINH 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HAI MINH TEXTILE TRADING LIMITED  HAI MINH 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MT Trading”)

  曾用名:SVT Trading LIMITED  SVT贸易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编号:00688622

  成立时间:1956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388号创纪之城一期一座9楼913室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135,089,303.96港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织物贸易。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HMT Trading100%股权,HMT Trading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MT Trading资产总额为5,518.8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245.78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45.78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美元,净资产为2,273.01万美元,当年度营业收入19,639.12万美元,净利润2,273.01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 SMARTAINABLE APPAREL (SINGAPORE) PTE. LTD.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MARTAINABLE APPAREL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STA”)

  公司注册号:201713531W

  成立时间: 2017年5月16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20 COLLYER QUAY, #19-04 SINGAPORE (049319)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1,503,739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装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STA100%股权,STA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STA资产总额为171.91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3.70 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0.32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美元,净资产为158.21万美元,当年度营业收入23.68万美元,净利润4,350.80万美元(含投资收益4377.98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Hai Vinh VN Company Limited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Hai Vinh VN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HVVN”)

  曾用名:DT Xuan Truong Co., Ltd.

  越南营业执照编号:0601124497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6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越南南定省春长县春长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虞俭

  注册资本:272.915.000.000 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 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HVVN 100%股权,HVVN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VVN资产总额为4,358.2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2,894.6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863.01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美元,净资产为1,463.63万美元,营业收入506.98万美元,净利润102.37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Capital Holding Investment Commercial Real Estate Joint Stock Company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apital Holding Investment Commercial Real Estate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简称“CH”)

  越南营业执照编号:0107713324

  成立时间:2017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Lot 284, Map no.5, Quy Ninh Industrial Cluster, An Qui Commune, Quynh Phu District, Thai Binh Province, Vietnam

  法定代表人:蔡国强

  注册资本:60,000,000,000 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建筑、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交易;房产经纪等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CH 100% 股权,CH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CH资产总额为2,412.4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 2,147.37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47.37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美元,净资产为265.03万美元,营业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32.26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HAI MINH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HAI MINH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AI MINH”)

  曾用名:SVT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越南营业执照编号:0600977710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越南南定省宝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蔡国强

  注册资本:882,992,610,000 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纺织、 水处理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HAI MINH 100%股权,HAI MINH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AI MINH 资产总额为12,940.78万美元,负债总额为8,097.12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088.85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2,528.80万美元,净资产为4,843.66万美元,当年度营业收入17,911.44万美元,净利润469.55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SRS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SRS”)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SRS有限责任公司

  越南营业执照编号:0600965377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14日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越南南定省宝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蔡国强

  注册资本:390,608,312,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纺织、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SRS100%股权,SRS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SRS 资产总额为9,764.8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7,563.1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563.10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2.61万美元,净资产为2,201.74万美元,当年度营业收入4,495.45万美元,净利润139.55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8,025.03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4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1,206.7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48%。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8,133.13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71.9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2023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5,561,0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0.05万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与公司及行业的未来发展情况相匹配,可以让公司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和行业的成长成果,更满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的现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相关情况

  公司可转债“盛泰转债”于2023年5月11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91股。根据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盛泰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291元,公司股份增加1,291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结合上述事项,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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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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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审计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保密工作等方面较为符合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 万元。

  容诚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 1 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玲,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6年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玲、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240万元。

  2023年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请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嵊州五合东路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11、12.01、12.0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四)登记地点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盛泰集团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鸿斌

  联系电话:0575-83262926

  联系邮箱:ir@smart-shirts.com.cn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沈重先生、杨颖女士、陈晓玲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凯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沈重先生、杨颖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先生工作调整,经容诚安排,委派叶春先生、陈晓玲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润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继续为公司完成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二、 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春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玲女士,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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