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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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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通信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中英科技聚焦于通信领域,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具备高性能、多样化、高良率的产品,目前产品应用以通信领域为核心。赛肯徐州主要产品为引线框架,应用于半导体封测领域。

  1、主要业务

  通信材料业务:公司产品高频覆铜板是制作印制电路板的核心材料,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是移动通信行业发展所需的关键基础原材料。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印制电路板(PCB)制造厂商。公司产品VC散热片是VC均热板的生产制造的主要原材料。VC均热板能够为手机导热散热提供较好的解决方案。

  半导体封装材料业务:全资孙公司赛肯徐州产品引线框架,引线框架属半导体、微电子封装的专用材料。下游封装产品应用于通信、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等领域。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通信材料:公司主要产品高频覆铜板及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均应用于基站天线的核心部件中,是基站辐射单元、馈电网络、移相器等器材生产所需的关键原材料。VC散热片是VC均热板的主要原材料。VC均热板作为一种新型的两相流散热技术,具有导热性高、均温性好、热流方向可逆等优点,克服了传统热管接触面积小、热阻大、热流密度不均匀等问题,已经成为解决未来电子工业中高热流密度电子器件散热有效途径之一。目前在中高端手机中已有许多采用了VC均热板散热方案。

  半导体封装材料:赛肯徐州主要产品是集成电路引线框架。引线框架属半导体/微电子封装的专用材料,是一种用来作为集成电路芯片载体,并借助于键合丝使芯片内部电路引出端(键合点)通过内引线实现与外引线的电气连接,形成电气回路的关键结构件。引线框架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智能制造、家用电器、计算机、电源控制系统、LED显示屏、无线通信、工业电子等领域。赛肯徐州生产的产品种类有SOT、SOP、SSOP、TSSOP、PDIP、PDFN、CLIP、TO等。

  主要产品如下:

  ■

  3、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分为两种情况:定制式研发和前瞻式研发。定制式研发系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对产品性能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估、立项、设计、研发;前瞻式研发系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市场、技术预判研发项目的发展前景,提出立项,按研发流程进行研发。

  (2)生产、采购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以销定产、批量生产,并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公司所有产品的原材料均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3)销售模式

  高频覆铜板方面:在通常的销售流程下,公司的产品首先需要经过终端设备制造商的检测及认证,达到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则被纳入终端设备制造商的采购目录。同时,终端设备制造商将公司的高频覆铜板产品的特性参数设定为其原材料采购时的规范要求,并加入产品设计图纸。当终端设备制造商对高频PCB产生需求时,会向其指定的PCB加工厂下达订单及设计图纸。PCB加工厂则根据订单及设计图纸,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最终,公司根据PCB厂下达的订单完成销售。

  VC散热片方面:在通常的销售流程下,公司的产品首先需要经过下游厂商的检测及认证,达到其所需要的技术。当下游厂商对VC均热板产生需求时,会向其指定的VC均热板生产厂商下达订单。VC均热板生产厂商则根据订单,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最终,公司根据VC均热板生产厂商下达的订单完成销售。

  引线框架方面:在通常的销售流程下,公司的产品首先需要经过半导体封装企业的检测及认证,达到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则被纳入采购目录。当半导体封装企业对引线框架产生需求时,会向其指定的引线框架生产厂商下达订单及设计图纸。最终,公司根据下达的订单完成销售。

  4、业绩驱动因素

  (1)客户认证

  公司通过前期技术积累,公司的高频覆铜板产品已通过了多项国际、国内标准的认定,并进入国内外知名通信设备生产商产品采购目录。目前,公司已与上述终端设备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奠定了有利的市场基础。VC散热片产品方面,公司目前已有产品用于量产手机中,产品性能得到客户认可。引线框架产品目前也进入国内外多家封测企业采购目录,并被用于多种芯片的封装应用。

  (2)应用场景

  公司积极针对汽车、军工等多领域的研发布局,持续提升技术实力和技术储备,丰富产品序列。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及新产品的研发完成,公司将向智能汽车、卫星通信等移动通信之外的领域释放更多产能,增加公司产品和客户的多样性,强化公司的业务拓展及可持续发展能力。VC散热片在手机等3C通信设备中被广泛应用。引线框架产品为公司在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原住所拆迁补偿事项完成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拆迁公司坐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双方协商确定此次拆迁补偿总额为138,709,209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暨公司厂房征收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因拆迁地块“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为公司营业执照所列住所,公司的生产经营已搬迁至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的厂区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住所由“常州市飞龙西路28号”变更为“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公司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4年2月1日,公司已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支付全部补偿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暨厂房征收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该事项对公司2023年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事项

  2023年2月21日,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南通全德学镂科芯二期创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主要投资范围为中国境内的泛半导体产业各阶段股权投资项目/企业,主要聚焦于泛半导体领域内的装备、材料、芯片器件等国产替代的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在蚌埠五河县投资建设“精密电子、汽车、新能源专用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 8亿元,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等资金对外投资,公司已与五河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精密电子、汽车、新能源专用材料项目投资合同》,并于当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柏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项目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及《关于公司签署对外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邵家旭先生、井然哲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俞卫忠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并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及2024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次公司拟以总股本7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7元(含税),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2,6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俞卫忠先生、戴丽芳女士、顾书春先生、俞丞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本议案通过。

  2、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独立董事委员邵家旭先生、井然哲先生回避表决,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委员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邵家旭先生、井然哲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担任董事的总经理俞卫忠先生、副总经理顾书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俞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通过。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部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3、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4、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5、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6、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及以上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监事与此议案有关联关系,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9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5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33.2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34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787.61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2,787.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分别将上述款项中19,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开设的13152000000523219的账户;6,5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1010290000000445的账户;12,000.00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设的80800188000252792账户;15,287.61万元汇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1022400000007835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1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H1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014.09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9.11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活期存款为5,317.6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4,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208.28万元(公告编号:2021-00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343,920.0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告编号:2022-030)。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15,795.4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共同存放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中,“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回后,目前该账户存放的仅为超募资金,尚未注销。“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8,226.04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该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专户已办理注销(公告编号:2023-044)。

  鉴于公司“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80,266.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080,266.81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节余募集资金1,100,479.48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该募集资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专户已办理注销(公告编号:2023-025、2023-031)。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119.11万元。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9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051)。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9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3)。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拟对“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年产1,000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18日调整至2025年5月18日(公告编号:2023-0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6,012,383.36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40,117,164.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27,971,408.9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28,848,872.86元。

  本次公司拟以总股本7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7元(含税),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2,6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扩大再生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需求,为实现公司长远规划提供坚实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民,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钢,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1年、2022年、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佳,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拟支付立信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税)较上年增长9.09%,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子公司,审计工作量增加。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含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含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情况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经核算,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如下表:

  ■

  注:董监高同时兼任不同岗位职务的,披露的薪酬金额为合计薪酬总额,报告期内离职或离任的,披露的薪酬金额为该名董监高在报告期内担任董监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7.5万元(税前)。

  2、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提取公司绩效奖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我们审计了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字[2024]第ZH1009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96号)。

  附表: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本表已于2024年4月19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_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此外,议案6.00为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寄和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9-83253330

  传真:010-83253350

  联系人:李静

  Email:lijingzyst@163.com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36

  2. 投票简称:中英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

  附件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均有效。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基于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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