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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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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随着国内经济基本面逐步改善,行业发展趋势总体向好,但由于国内外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外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面对经营环境的挑战和压力,公司聚焦自身竞争优势,调优业务结构,积极推动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

  传化智联-智能物流服务平台:

  1、智能公路港服务

  资产经营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公路港全国化布局,以港仓联动、引货入港强化业务协同发展,经营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3亿元,毛利率74.50%,公路港入驻企业达到8,558家,出租率86.4%,全年车流量达到5,749.8万车次,同比增长17%。

  园区数字化和标准化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公路港数实融合,完成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线上化,实现资产管理全链路活动全面在线化,升级物业管理数字化水平,人均管理面积同比提升23.9%;对标公募REITs发行标准,积极推进园区标准化审视和建设,持续夯实公路港标准化运营基础。

  资源经营方面,持续推进公路港生态场景深耕。结合港内丰富的物流资源,提升区域特色产业的集、分、储、运、配能力,围绕港内专线建设,持续提升线路覆盖率和履约交付能力,专线资源上线超90%;积极推进“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首批自建光伏、充电桩项目取得较好预期,稳步推进第二批商丘、西安、漳州等3港光伏项目,南昌、长沙、成都北、宜宾等4港充电桩项目建设。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全国累计布局公路港73个,其中在建及筹建9个,投入运营64个,已获取土地权证面积1,358.95万平方米,经营面积达567.78万平方米。全年实现平台营业额615亿元,纳税16.96亿元。

  2、供应链物流服务

  2023年,供应链物流服务强化港业联动,引货入港。通过横向拓展客户,纵向渗透市场,提升大客户销售能力与项目交付运营能力,重点突破新能源与高科技行业,向行业产业链全链条服务深度迈进。聚焦区域特色产业,在郑州、成都、杭州、长沙、淄博五港落地共享仓产品,满足中小客群弹性用仓需求。聚焦业务提质增效,主动优化客户结构,业务毛利率实现7.61%,较去年同期提升2个百分点。

  截止报告期末,供应链物流服务累计运营仓储面积41万平方米,其中公路港内仓23万平方米。累计在运营客户215家,其中KA客户占比21%。

  3、生态增值服务

  2023年,网络货运业务以提升运营质量和优化业务结构为主要经营策略,通过运力池模型优化、货物在途监控、港网信息联动等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重点突破铝、钢铁等重点行业客户,依托公路港属地与区域的精耕细作,融易运产品增势强劲,实现交易额60亿元,规模占比达30%以上。金融服务业务有序调整结构,强化风控管理,在新监管政策之下,谋划业务破局点,深化各港与保险业务协同性;支付及融租业务围绕监管合规要求,有序调整业务结构,强化项目管理。

  截止报告期末,网络货运业务实现交易额215.41亿元,运单量523.24万单,累计运营车辆156万辆。

  传化智联-化学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化学业务单元在经营突破、科技驱动、空间布局、智能制造、安全环保等方面持续提升,实现稳步发展。

  1、经营突破:坚持经营主动,经营业绩持续提升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化学业务围绕差异化发展,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纺织化学品、合成橡胶业务积极发挥行业头部的影响力,强化铁三角作战模式,加强大类产品竞争力,逆势而上保障基本盘稳定;纤维化学品、功能聚合物业务整合同源技术、营销、区域等全链条资源,以产品补强和解决方案为抓手,快速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在细分市场快速上量,稳步提升市场份额;聚酯树脂、涂料业务探索新渠道,以差异化策略调优产品和客户结构,精耕核心区域;围绕高质量发展,把握行情走势,推进成本传导,积极推动经营质量提升,着力提升盈利能力。

  2、科技驱动:深化三层次研发体系,链接平台构筑技术壁垒

  化学业务围绕技术创新的战略引领,打造明星系列产品,纺织化学品无氟抗芯吸剂打破国际技术垄断,匀染剂的应用性能达到了国际水平,稀土顺丁与国际巨头形成对标能力;加速新产品的扩面提量,纺织化学品分散增稠剂、环保树脂等系列产品持续上量,推进10余项低碳解决方案实现绿色纤维、低温等连续发货,稀土橡胶销量突破;链接高端科技资源,联合浙大科创中心共建新材料创新平台,依托高校科研优势开展合成、机理结构等方面研究,创新跨界合作模式落地UPM、高士等合作项目;夯实模块化技术平台,材料平台聚焦共性材料强化主线技术的辐射能力,应用平台深入探索机理的本质因素,分析平台深化“应用场景表征、小分子物质、高分子材料”分析,工艺平台聚焦新装备和节能降耗、绿色化等工艺改进。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等称号。

  3、空间布局:着眼双循环,持续加强供应链网络建设

  化学业务深耕细作中国市场,强化资源配置,以贴近客户、贴近市场、贴近资源和合规的化工园区为地域考量原则,布局新一轮战略周期国内生产基地。已完成在华南、华东地区新的发展基地布局,其中浙江平湖独山港基地、乍浦基地一期、杭州大江东基地三期正式投产运营,其余基地正有序推进实质性建设。

  化学业务着眼国际,大力拓展海外业务,坚持“本土、本色、本业”的发展原则,围绕海外渠道优化与升级、打造全球品牌、构建安全敏捷的海外供应链体系、谋划全球一体化的技术体系等,聚焦核心区域,优势业务率先破局,优化欧洲布局,并加快推进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区域的生产基地布局。通过对意大利、巴西本地公司的资源整合,进一步加强海外本地化能力建设。

  4、智能制造:强化智能制造应用,深化数字化供应链交付平台

  化学业务全面铺开智能制造工程,以“科技+”“数字+”驱动柔性生产,强化智能制造应用,落地数字交付平台,全力推广SAP扩面、SRM升级、安全网络等项目;在亚运期间,多方资源高效协作,实现交付效率提升。

  5、安全环保:HSE管理优化,深化双碳管理,护航亚运保障

  化学业务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深化风控与安全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和运行监督管理,修订发布《传化化学HSE督查管理制度》,强化岗位应急,通过管理基本功课题形式开展岗位应急能力建设;深化双碳管理,从源头减排,推进环保降本增效;护航亚运保障,24小时现场值勤巡逻与应急支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年期末余额(2022年12月31日)做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8万元整(含税)/人。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 2023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892.02万元,包含如下:

  单位:元

  ■

  3、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经调查取证后,对因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被法院终结执行等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报告期内,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原值5,266.06万元,该部分核销资产已在以前年度和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应收票据的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

  3、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其他应收款和应收保理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4、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采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公司依据五级分险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单个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通过单项评估和组合计提,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五)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六)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估计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当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七)核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规定,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公司对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客户均非关联方,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公司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4,892.02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8,838.9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18,838.90万元。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原值5,266.06万元,本次核销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方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的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的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周升学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939号浙江商会大厦2幢5层

  法定代表人:周升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PH16Q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结构情况: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总资产72.13亿元,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8亿元,存放同业款项30.12亿元,贷款余额40.01亿元,无垫款发生。总负债61.26亿元,其中:吸收存款61.03亿元。净资产10.87亿元。2023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24.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229.50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9,124.80万元。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 金融服务内容

  1.1 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予以及时、足额兑付。

  1.2 结算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等的结算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乙方应保障甲方资金安全和结算网络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1.3 综合授信服务

  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1.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信用鉴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代理服务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订立独立协议。

  2. 预计交易额度

  存款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存款日均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综合授信服务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甲方每日最高用信余额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3. 定价原则

  3.1存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低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2结算定价原则

  乙方对甲方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结算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收费,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标准。

  3.3贷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4其他金融服务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解释、争议解决及司法程序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4.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 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5.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于通过双方各自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甲方的审批程序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时,甲方的范围包括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

  5.3本协议项下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5.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内部管理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已制订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在本次审批《金融服务协议》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业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七、本年初至2024年4月19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24年4月19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7.80亿元,贷款余额为18.21亿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已提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充分、详实,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本次拟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盘活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45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参考往年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最终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天健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天健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443,000.00万元人民币+1,250.00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9,000.00万元人民币+1,250.00万欧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84,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09-19

  注册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北村

  法定代表人:周升学

  注册资本:82,754.8587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智慧物流领域内、计算机领域内、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服务;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库租赁及仓储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外),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销售:仓储软件、仓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仓储运输系统、燃料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其配件、轮胎、机油、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纸制品、纸浆、木制品、机械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及汽车租赁(除金融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12-24

  注册地点: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注册资本:47,16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03-12

  注册地点: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广东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12-23

  注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太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浩然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有机硅及有机氟精细化学品、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染料(以上的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广东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5%,富华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5%。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广东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7-06

  注册地点: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40,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0.8446%,杭州传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77%,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9%,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6%,杭州传化嘉合叁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333%,俞汉杰持股2.97%,汤铮持股2.43%,杭州传化嘉合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01%,杭州传化嘉合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75%,杭州传化嘉合伍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6319%。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12-03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注册资本:34,56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浙江传化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浙江传化功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名称:传化(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3 日

  注册地点:1 STFloor, Chung Nam House, No.59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Kong.

  公司董事:罗巨涛、王子道、周家海

  注册资本:985万美元和1港币

  业务性质:Investment

  与公司关系:传化(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传化(香港)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名称:Transfar Cooperatief U.A.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7日

  注册地点:荷兰阿姆斯特丹市

  公司董事:朱军、Qiu, Qiyu

  注册资本:782,442,478.02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控股

  与公司关系:Transfar Co?peratief U.A.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Transfar Cooperatief U.A.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日常经营,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余额为278,814.07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2,925.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65%,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议案9、议案12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议案13、议案1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前表;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提案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3782070(传真)。

  5、联系人:赵磊先生、祝盈女士。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邮编311215(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先生、祝盈女士

  电话号码:0571-82872991

  传真号码:0571-83782070

  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0”,投票简称为“传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下午3:00。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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