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诺期为2022年至2024年,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天瑞矿业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24)第0344号)(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天瑞矿业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份收购天瑞矿业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材料集团”,曾用名“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盐业”,曾用名“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天瑞矿业100%股权。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时签署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2号)。

  2022年6月27日,天瑞矿业取得了乐山市马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2年7月20日,本次交易新增124,608,852股股份上市,其中先进材料集团认购99,687,082股股份,四川盐业认购24,921,770股股份。

  二、天瑞矿业原股东利润承诺情况

  先进材料集团和四川盐业所做的业绩承诺包括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承诺净利润,其中:天瑞矿业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1,110.00万元,其中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不低于4,075.00万元、6,976.00万元和10,059.00万元;业绩承诺资产组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31,068.00万元,其中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不低于7,456.00万元、10,355.00万元和13,257.00万元。

  公司将分别在业绩承诺期各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天瑞矿业业绩承诺资产组实现的净利润数与前述同期承诺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四川华信认为,上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经审核,天瑞矿业2023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544.80万元,高于业绩承诺金额6,976.00万元;业绩承诺资产组净利润为20,974.61万元,高于业绩承诺金额10,355.00万元。

  综上,天瑞矿业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

  四、备存文件

  1、《关于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24)第0344号)。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2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

  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在业内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有机结合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特点,进一步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指定尿素交割厂库资格。经自查,龙蟒大地的地域范围、资质、财务状况、业务规模及其他条件均符合郑商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事宜。

  本次申请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郑商所审核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包含本次担保)为 62.4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67%。目前,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5.50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0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一、担保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申请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经自查,龙蟒大地的地域范围、资质、财务状况及其他条件均符合郑商所的相关要求。

  本次申请尿素指定交割厂库事宜,有利于扩大公司在业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公司将充分把握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特点,进一步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的要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参与郑商所尿素期货交割厂库业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郑商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所担保的货值将按照相关商品种类核定最大库容量,综合商品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根据仓库库容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郑商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新市工业开发园区(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

  (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陈俊

  (五)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4年02月10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0921121805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肥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酒类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主要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龙蟒大地100%股份,龙蟒大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十)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十一)经查询,龙蟒大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为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参与郑商所尿素期货交割厂库业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郑商所最终实际审批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4、担保金额:所担保的货值将按照相关商品种类核定最大库容量,综合商品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根据仓库库容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郑商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6、本次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金额,有助于其申请郑商所尿素期货交割厂库资格,如申请成功可提升子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的规定参与郑商所尿素期货交割厂库业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包含本次担保)为 62.4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67%。目前,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5.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4%,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15.50亿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1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15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冯志斌先生因工作行程冲突委托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出席会议,董事朱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冯志斌先生、马永强先生(时任)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冯志斌先生、马永强先生(时任)、唐雪松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朱全芳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努力。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0,816.42万元,较上年减少2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31.64万元,同比下降6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327.25万元,同比下降61.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391.66万元,较上年减少38.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9%,较上年减少7.96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06,917.23万元,同比上升1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9,394.04万元,同比增长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31.64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150,471.97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8,346.88 万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189.64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7亿元(含税),约占当期实现净利润的4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在对2023年度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变化因素及公司战略规划和董事会对年度预算的总体要求,提出的合理、可行的预算,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实际。

  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52亿元。

  特别提示:以上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实际情况取决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磷化工及新能源材料行业市场环境、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购买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相关的全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金融机构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贷款等手续(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合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强化股东回报意识,增强公司利润分配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股东回报制定了详细的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在业内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充分利用尿素交割厂库的特性,有机结合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特点,进一步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指定尿素交割厂库资格。本次申请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割厂库资格以郑州商品交易所审核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指定尿素期货交割厂库资格,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参与尿素期货交割厂库业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所担保的货值将按照相关商品种类核定最大库容量,综合商品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根据仓库库容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郑商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15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 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                    电话/传真:028-87579929

  邮箱:sdlomon@sdlomon.com         邮编:61009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川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1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总部15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0,816.42万元,较上年减少2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31.64万元,同比下降6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327.25万元,同比下降61.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391.66万元,较上年减少38.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9%,较上年减少7.96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06,917.23万元,同比上升1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9,394.04万元,同比增长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31.64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150,471.97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8,346.88 万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189.64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7亿元(含税),约占当期实现净利润的4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82.52亿元。

  特别提示:以上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实际情况取决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磷化工及新能源材料行业市场环境、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购买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相关的全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指定尿素期货交割厂库资格,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参与尿素期货交割厂库业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商品种类及其核定库容量以郑商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所担保的货值将按照相关商品种类核定最大库容量,综合商品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根据仓库库容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