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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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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中提案9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其中提案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1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邮编:24100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53-5623209。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江

  联系邮箱:lij@rayhoo.net

  联系电话:0553-5623207

  传真:0553-5623209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7”,投票简称为“瑞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4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威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昊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聘任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36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283.2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7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606.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439,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止2022年6月28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9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86,075.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9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人民币57,312,584.12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312,584.1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3,353.7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28.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592.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 687.71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人民币18,178,165.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178,165.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2,102.13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42.4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46.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人民币32,044.20万元(包括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161.3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00352166600000084)。

  2020年9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13006492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1008)。

  2020年9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160067)。

  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430180800369900)。

  2023年度,公司将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0035216660000008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430180800369900)予以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年7月,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00352166600000101)。

  2022年7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2920020426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353.7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102.1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

  注:“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投入1,088.0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以自有资金投入16.97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投入18,370.2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自有资金投入16.97万元。

  注1:公司“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于2022年2月已建设完成,该项目系在原有厂房基础上进行改造,增加设备,提升整体产能。报告期内,公司效益来源于改造后的整体项目,既有原产能的产出,也有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产出,无法单独区分该募投项目实现的收益。由于该项目产出对应的产品,收入确认以项目终验为节点,效益体现通常滞后 1 年左右。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达产后第一个效益实现期预计增加年主营业务收入19,67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5,903万元。2023年度,本项目(包含原有产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737.8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8,093.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4,644.85 万元和2,778.84 万元。

  注2:公司“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于 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产品终验收周期较长,故本期效益尚未体现。

  注3: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是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将新技术融合开发成产品,提高产品、服务的市场竞争能力,为产品销售保持较高的毛利率、产品吸引更多的客户、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以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等方式间接的体现经济收益。

  附表1-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投入10,284.31万元、自有资金投入7.5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投入12,102.13万元、自有资金投入2,865.56万元。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3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3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0,463,420.54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046.3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1.17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1.17万元。上述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按照初始确认开始计算,并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751.74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4.6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财务报表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35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期末合并报表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595,754,789.27元,其中,母公司口径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86,798,971.69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2,300,378.87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14,230,037.89元,并扣除2023年分配的2022年度及以前的利润54,990,476.94元,截至2023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9,878,835.7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4月18日的总股本209,32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62,796,397.5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1.0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便于以上利润分配工作实施,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43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398,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万元。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鹄转债”,债券代码“127065”。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2月2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6月21日)止。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转股股份数为25,721,325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18,36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0,932.1325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18,360万股变更为20,932.1325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并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4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原董事李立忠先生已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治理的良好运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柴震先生(非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立忠先生(非独立董事)、陈迎志先生(独立董事)

  调整后:柴震先生(非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戚士龙先生(非独立董事)、陈迎志先生(独立董事)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4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以下高管人员任命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吴春生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庞先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调整后:庞先伟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吴春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任期保持不变。

  本次高管任命的调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生产管理不会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庞先伟先生简历:

  庞先伟先生,1975年5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至2000年2月,任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技术员;2000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奇瑞汽车乘用车二厂生产设备科科长;2010年1月至2015年8月,历任成飞瑞鹄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8月至今,历任瑞祥工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瑞鹄模具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瑞鹄模具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武汉瑞鲸执行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吴春生先生简历:

  吴春生先生,1967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88年7月至2003年2月,历任桐城市青草中心粮站保管员、检验员、统计员、审计员、经营部财务负责人;2003年2月至2005年10月,任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组长;2005年10月至2015年11月,历任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997证券简称:瑞鹄模具公告编号:2024-045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简图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简图/

  ■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40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准则解释第17号主要明确了以下三项业务: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4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担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4年报审计工作,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未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未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鹄模具(002997)、楚江新材(002171)、富春染织(605189)、三联锻造(001282)、百甲科技(83585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芳林,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鹄模具(002997)、楚江新材(002171)、安纳达(002136)、埃夫特(688165)、长信科技(30008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玲玲,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鹄模具(002997)、埃夫特(688165)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昌献,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鹄模具(002997)、楚江新材(002171)、德赛西威(002920)、英集芯(68820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莲、签字注册会计师崔芳林、签字注册会计师蒋玲玲、项目质量复核人欧昌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未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未税)。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推荐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公司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39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商用车”)、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奥汽车”)、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泰克”)、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汽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与奇瑞汽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2,500万元(不含税),其中50,000万元已经公司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110),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税);预计年度与奇瑞商用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50万元(不含税), 其中1,550万元已经公司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110),本次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1,232.21万元,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267.79万元(不含税);预计年度与达奥汽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10万元(不含税),其中5,010万元已经公司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110),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年度与埃科泰克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不含税),其中11,000万元已经公司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3-110),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年度与东南汽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1,5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柴震先生、吴春生先生、戚士龙先生、监事张昊先生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追认及预计增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及超额情况

  单位: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指2024年1-3月期间

  因客户需求变化,项目终验计划发生变更。

  (三)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奇瑞汽车上年发生额包括其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奇瑞汽车及子公司包括:奇瑞汽车、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艾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奇瑞汽车职业培训学校;埃科泰克子公司指芜湖埃科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综合考虑生产成本等因素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张昊先生已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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