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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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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9,643,1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3020)创建于2002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含医药工业及医药商业。

  医药工业方面,主要涵盖化学药品制剂及原料药、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工业产品涉及心脑血管类用药、消化系统类用药、精神麻醉类用药、眼科用药及皮肤外用药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并购获得九方制药、诺瑞特控制权,丰富了公司在中药产品、无菌制剂领域布局。九方制药、诺瑞特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医药商业方面,主要包括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配送、零售。2023年4月,公司将医药商业批发配送业务相关资产部分置出,由华润润曜以增资方式获得立方药业的控制权(51%股权),2023年5月起,立方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医药工业

  在药品制剂方面,在化学药领域持续打造口服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和长效注射技术平台,构建差异化竞争,布局精神麻醉药物等较高政策法规护城河产品。在中药领域传承创新成分明确、机理清楚的现代中药,形成具有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管线。

  公司以渗透泵控释技术为代表的缓控释制剂技术为核心,建立了由配方技术、制剂评价技术、制剂工程化技术与关键设备技术四大部分组成的渗透泵控释技术平台,并不断提升渗透泵制剂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能力,形成公司在缓控释制剂技术产业化方面的特色优势,已上市缓控释制剂产品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硝苯地平控释片、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同时,公司拥有益气和胃胶囊、葛酮通络胶囊、虎地肠溶胶囊、坤宁颗粒、丹皮酚软膏、克痤隐酮凝胶、金珍滴眼液等中药特色医药品种。报告期内,麻醉药品盐酸羟考酮缓释片(规格10mg)获批上市,公司成为该产品10mg规格国内首家仿制上市企业。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

  在化学原料药方面,非洛地平、甲磺酸多沙唑嗪、丹皮酚、尿素、盐酸哌甲酯等原料药获批生产,保障了主要制剂品种原料药自产自供。公司建立含巯基化学原料药生产技术平台,形成国内先进的含巯基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2018年7月,公司零缺陷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针对二巯丁二酸原料药生产设施及规范的现场检查。

  2)医药商业

  报告期内,公司将医药商业批发配送业务相关资产部分置出,由华润润曜以增资方式获得公司子公司立方药业的控制权。2023年4月28日,立方药业完成增资、更名、股东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名称变更为“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华润润曜持有立方药业51%的股权,公司持有立方药业49%股权,立方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聚焦于医药工业业务,提升医药商业竞争力。

  全资子公司立方连锁在合肥市及周边区域设有60余家零售连锁药房,开展医药终端零售业务。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生产的药品及主要功能列示如下:

  ■

  ■

  ■

  (3)主要产品市场地位

  硝苯地平控释片为第七批国家集中采购第一顺位中标产品,报告期内,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销量仅次于原研药品;丹皮酚软膏在同通用名药品中销量排名第1位;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在全国同品种市场销售中位居第2位;加替沙星滴眼液在全国同品种市场销售排名第2位。(数据来源:PDB抽样医院数据)

  益气和胃胶囊为国家医保和基药独家中药品种,并获得多个指南共识推荐,报告期内,益气和胃胶囊首次进入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中成药胃药品牌前10名,排名第9。(数据来源:米内网)

  盐酸羟考酮缓释片被国内外多个医学权威指南认定为三阶梯癌痛治疗的一线用药,公司盐酸羟考酮缓释片为国内10mg规格首仿。

  (4)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保障居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行业是朝阳产业,医药的需求相对刚性和稳定,使得医药行业成为弱周期性行业。医药行业总体发展趋势非常明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增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未来医疗卫生支出占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医药行业对政策依赖性较高,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策频出,医药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药品注册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改革等医药政策旨在推进供给侧改革,医保控费仍是医药行业政策的主线,相关政策使医药行业整体承压。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将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罕见病研究、诊疗服务和用药保障,加快补齐儿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医疗护理等服务短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随着带量采购的持续推进,在加剧医药行业洗牌的同时,迫使制药企业向创新转型,因此当前医药行业正处于创新发展的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

  2023年医药制造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受到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利润总额同比降低2.3%,其中全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05.7亿元,同比上年降低3.7%,实现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上年降低15.1%。

  公司连续八年入选“中国化学制药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并先后取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企业”“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建设有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药物缓释工程技术中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

  1、公司新增8项发明专利授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计拥有发明专利授权61项。

  2、帕利哌酮、加替沙星、多库酯钠原料药上市登记申请获受理;丙胺卡因、甲磺酸多沙唑嗪原料药上市登记申请获批;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盐酸羟考酮缓释片(40mg)、盐酸哌甲酯缓释片、帕利哌酮缓释片药品注册申请获受理;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一致性评价获受理;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盐酸羟考酮缓释片(10mg)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9日、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9月9日、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7日及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005、2023-016、2023-025、2023-029、2023-042、2023-052、2023-057、2023-060、2023-069、2023-072、2023-091、2023-094、2023-100)。

  3、非洛地平缓释片因价格因素未能中标国家集中采购,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4、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2023-099)。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华润润曜等相关方签署了《增资协议》,华润润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子公司立方药业增资1.13亿,增资完成后,华润润曜持有立方药业51%的股权,公司持有立方药业49%股权,构成上市公司的资产出售、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3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2号)。2023年3月18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就问询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3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27.12%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季俊虬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两个议案:同意将《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对《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2023年3月30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3月2日。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4月28日,立方药业完成增资、更名、股东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华润润曜持有立方药业51%的股权,公司持有立方药业49%股权,立方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06-009、2023-013-014、2023-020、2023-017-024、2023-026、2023-028、2023-045)。

  (三)投资情况

  1、收购九方51%股权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以人民币22,110.00万元购买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方制药”)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295.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全部股权受让款,九方制药已完成股东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及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手续。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九方制药51%的股权,九方制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71)。

  2、收购诺瑞特34%股权

  2023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以人民币2,448.00万元收购ROARING SUCCESS LIMITED持有的诺瑞特34.00%的股权(对应8,287.79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公司董事邓晓娟女士通过现金方式以720.00万元受让ROARING所持诺瑞特10.00%的股权(对应2,437.58万元注册资本);立方投资通过现金方式以670.20万元和1,417.80万元分别受让ROARING所持诺瑞特9.31%的股权(对应2,268.99万元注册资本)和合肥新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诺瑞特19.69%的股权(对应4,800.00万元注册资本)。

  报告期内,诺瑞特完成了股东变更、企业类型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变更,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诺瑞特34.00%的股权,成为诺瑞特单一最大股东,根据与其他受让方股东的约定,公司派任董事席位过半数,诺瑞特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2023-082-084、2023-086、2023-098)。

  (四)选举独立董事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周世虹任期于2023年11月14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史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史静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3-089)。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7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相关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2024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海锋、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升洁、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孙玉霞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审计收费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8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72,720.79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766,492,999.11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744,895.90元,减去2022年度股东分红61,233,500.00元,调整未分配利润-859,154.10元,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未分配利润-358,956.69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12,969,213.21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572,531.43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591,033,917.90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7,744,895.90元,减去2022年度股东分红61,233,500.00元,调整未分配利润7,732,386.91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58,360,440.34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58,360,440.34元。

  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净利润增长较稳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79,821,568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1,928,6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1,571,76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5.21%,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2023年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人,董事陈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对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自查结论均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4、《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79,821,568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1,928,6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1,571,76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量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7、《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和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9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1、2、4、5已经公司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8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126号立方营销大楼6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0

  2、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琴女士主持。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79,821,568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1,928,6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91,571,76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量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5、《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能够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以及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合理保证,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1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3.1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690,800.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本公司支付民生证券承销保荐费用42,980,346.20元(不含税),其中前期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2,030,346.20元(不含税)后的余额493,660,453.80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2020年12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账户(账号为:499020100100336687)人民币493,660,453.8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039,935.6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6,670,518.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71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4,240.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置换支出453.41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6,821.6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615.3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2,208.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注销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的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21年3月26日,公司及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会同民生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办理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前期已注销募资资金专户2个,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账号58080076801400000204系募集资金专户58080078801400000798关联的协定存款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37,981.73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得以提升,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以保证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34,119.00元。公司于2021年4月9日置换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3,565,741.00元,2021年4月14日置换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968,378.00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22,082,460.18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保本理财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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