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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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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重新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二、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

  本次涉及修订的除《公司章程》外,还包括 5项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制度中,第 1-3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4-5 项制度制定、修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购买保本型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

  在任一时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统筹安排。

  3、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可用于购买保本型产品,具体购买产品的品种由公司财务部门统筹安排。

  4、使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披露义务。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林欢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该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3)监事会成员保证202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监事张林欢先生和杨静颐女士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徐洁敏女士薪酬由固定薪资和年终奖(含加班费)两部分组成。该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效益,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八)《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不断发展。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互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互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朝晖与邵颂阳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同意。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由于该厂房面临拆迁,因此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拆迁规划和拆迁中的实际情况及突发情况与出租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限、租赁面积及租赁价格等具体事项。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

  苏州日轮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爱斯达克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空调器厂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张朝晖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邵颂阳担任其监事。

  永康友诚曾持有莲南汽附控股子公司开化莲联15%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履约情况正常。

  公司向苏州日轮和爱斯达克销售商品。苏州日轮系我司参股公司,2023年度苏州日轮总资产5.88亿元、净资产3.91亿元,营业收入5.35亿元,净利润5,911万元,苏州日轮具备履约能力。2023年度爱斯达克总资产17.18亿元、净资产9.28亿元,营业收入19.43亿元,净利润769万元,爱斯达克具备履约能力。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系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预计期间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签署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做出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时间期间内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向苏州日轮采购胶管、橡胶密封圈、空调管等日常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超过10,300万元。向其销售汽车空调管路总成等产品不超过800万元。

  向永康友诚采购铁芯、内外屏障等汽车零部件不超过1,500万元。

  向爱斯达克销售汽车空调管路总成等产品不超过200万元。与爱斯达克开展技术合作,向其支付技术服务等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各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23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8.7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900.78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10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5.9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6,572.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26.65万元,以及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323.1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特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浙江海利特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存于此账户用于现金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海利特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内部研发实验试制流程一体化,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对提高公司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可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其他

  根据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浙江海利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根据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上述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万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汽配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汽配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小于项目实际进度原因系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项目资金8,667.04万元尚未置换,考虑尚未置换资金后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27.50%

  [注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小于项目实际进度原因系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项目资金3,585.24万元尚未置换,考虑尚未置换资金后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39.28%

  [注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小于项目实际进度原因系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项目资金1,192.92万元尚未置换,考虑尚未置换资金后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5.29%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互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可以通过资金、委托贷款、代付款项等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作出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作出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互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

  1、任一时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金额余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任一时点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助金额余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任一时点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资助金额余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1、2、3所述余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方式由财务部门统筹安排。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财务资助不包括在本事项审议范围内,需另行审议,一事一议。

  本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作出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作出日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可以通过资金、委托贷款、代付款项等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 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互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提供资助主体及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上海莲南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三)沈阳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四)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五)武汉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六)芜湖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

  ■

  (七)上海北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八)上海汽车空调配件(墨西哥)可变资本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UTOMOBILE AIR CONDITIONER ACCESSORIES DE MEXICO S.A. DE C.V.)

  ■

  (九)柳州莲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十)开化莲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就财务资助事项签署相关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届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需求,约定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等条款内容,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确保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强化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互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2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4,200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亦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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