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4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建发股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005,171,03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809,86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建发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4,071,33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424,96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78,769.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调整后: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借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银行借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5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建发股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005,171,03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809,86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建发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4,071,33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424,96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78,769.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调整后: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借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银行借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8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98,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机构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及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4,071,338股为基础测算,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可配售数量1,051,424,968股计算(上述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数量将由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确定);
3、假设公司于2024年11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10,399.84万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前)、1,262,048.88万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650.32万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前)、192,299.37万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假设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基于扣除永续债利息后的数据)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较上期增长10%;(2)与上期持平;(3)较上期下降10%;
5、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8、不考虑可转债转股、转增股本、股利分配、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对股本产生的影响;
9、为测算比较,不考虑收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对2024年的盈利预测。2024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注2:2023年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每股收益不适用,为便于比较,上表中所列该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即对应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
注3:上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税后利息,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对公司的积极作用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进一步优化布局,增强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并优化资本结构,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稳健增长。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4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以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此外,公司于2023年收购了美凯龙的控制权,美凯龙主要经营家居商场运营业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优秀人才储备工作,通过多年沉淀,已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境内外员工队伍。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不断健全人才管理体系、增强人员储备,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稳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致力于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供应链运营业务实现线上化、数字化、移动化和可视化升级。近年来,公司推出的钢铁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平台“建发云钢”、浆纸产业互联网平台“纸源网”和“浆易通”、农产品客户服务平台“农E点”、汽车产业私域客户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域建”平台和“二手车流通全链路数字化交易平台”均入选“2022中国数字化转型与创新评选”榜单。
此外,依托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大数据技术,公司搭建了以“E风控”、“E掌信”、“E企查”系列产品为代表的智能风控体系模型,并持续拓展数字化产品矩阵,不断拓宽信息服务场景,赋能管理降本增效。目前,公司已打通上下游客商、物流仓储、资金、期货、信用等多方数据的基础上,实现了与境外银行、海关系统、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数据对接,打通信息堵点,持续拓宽数据服务边界,强化与上下游客商的数据对接与业务协同,打造产业链生态圈。
3、市场储备情况
作为国内领先、全球布局的供应链运营服务商,公司拥有多年沉淀的企业文化、人才资源和行业经验,具有跨行业整合商品、市场、物流、金融和信息资源的能力,善于为客户定制供应链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提供稳健高效的供应链运营服务。公司秉承“成为国际领先的供应链运营商”的理念,持续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大型终端客户,向上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加深与国内外大型供应商的合作;向下深挖制造业客户资源,构建稳定的客户需求网络,供应链服务辐射全球超过170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最近五年内签约合作的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数量超过12万家,其中境外的供应商和客户数量超2万家,在浆纸、农产品、钢铁、矿产品、轻纺、汽车、酒类等业务领域拥有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拟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把握供应链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公司行业引领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进口国和消费国,现代供应链企业在整合全球大宗商品资源、提升供应链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性已日益凸显,优质供应链服务的价值显著提升。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供应链安全稳定,陆续出台推动供应链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供应链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在产业链供应链专业化发展趋势下,未来大宗商品采购分销及配套服务将逐步向高效专业的大企业集中,头部供应链企业有望依托其竞争优势争取更高的市场份额。公司作为国内领先、全球布局的供应链运营服务商,将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坚持专业化经营,加快国际化布局,强化科技、金融双赋能和投资、物流双支持,推进重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升供应链服务价值,创造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在公司内部,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高度独立,可确保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条件、比例、决策程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具体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建发股份利益。
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建发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建发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与公司相关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各项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7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C&D INC.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二次修订稿)
二O二四年四月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拟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的方式进行。
2、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完成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3、本次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配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建发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4,071,33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424,96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遵循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全体A股股东。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借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银行借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361Z0175号、容诚审字[2023]361Z0187号、容诚审字[2024]361Z01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殊说明,本预案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如无特殊说明,本预案中所述“报告期”或“最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和2023年。
2021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与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差异系公司 2023年实施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导致。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当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当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当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当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当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当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当期缩股数;M0当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他字母指代的意义同本注释“2、基本每股收益”中各字母的意义。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具体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主线,始终专注主业、做精专业,并积极拓展新业务,推动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亦呈现明显增长的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0,261,746.23万元、66,493,767.06万元及82,085,186.89万元。2022年末、2023年末的资产总额相较上期末的增长比例分别为10.34%、23.45%。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为辅,符合供应链运营业务与房地产业务的行业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55,070,281.38万元、59,924,731.97万元及62,979,844.37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39%、90.12%和76.72%,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等构成。2023年,公司收购美凯龙,投资性房地产增幅较大,导致2023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6,569,525.63万元、49,958,740.63万元及59,621,282.22万元,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由于: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等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的供应链运营业务与房地产业务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为支持和匹配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幅增长,公司增加银行借款、债券等债务融资规模以解决相应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符合供应链运营业务与房地产业务的行业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5,625,108.39万元、39,200,894.23万元及45,704,750.61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50%、78.47%和76.66%,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1)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28%、75.13%及72.63%。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自身融资结构密切相关:一方面,报告期内供应链运营业务与房地产业务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供应链运营业务的采购、仓储、运输等环节和房地产业务的房地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均要求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周转;另一方面,公司自2014年配股后已多年未进行股权直接融资,主要依靠债务融资解决资金需求。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高位,亟需通过权益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需求,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2)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55次、1.53次及1.38次,速动比率分别为0.57次、0.61次及0.57次,总体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当。
4、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0.72次、77.69次及44.75次,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原因系:第一,2023年在市场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环境下,公司强化供应链运营业务高质量、稳健化发展,导致整体营收规模同比收缩;第二,受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于年末确认收入、供应链运营业务深入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大型终端客户并给予其适当信用额度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同比增幅较大。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0次、2.26次及2.00次,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2023年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的趋势有所下降,而存货余额由于公司房地产业务持续向好而保持增长趋势所致。
(3)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43次、1.31次及1.03次,2023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滑,主要系2023年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美凯龙,与其他同行业家居商场运营企业一致,美凯龙总资产周转率较低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0,787,447.70万元、83,282,965.74万元及76,367,815.48万元, 2022年、2023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7.65%、-8.30%。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2023年供应链运营业务受市场及大宗商品价格影响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3,766.63万元、627,503.67万元及1,310,399.84万元, 2022年、2023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24%、108.83%。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以现金方式收购美凯龙 29.95%的股份,交易对价(即合并成本)为62.86亿元,低于取得的美凯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两者的差额 96.19亿元即为重组收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重组收益为95.22亿元。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具有暂时性特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次收购美凯龙的大额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该重组收益无相应的现金流入。公司剔除上述重组收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467.30万元,同比下降33.95%。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借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银行借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选择当年不实施现金分红:
1、当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2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固定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公司制定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经营运作,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自2021年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今后公司也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应分红规划实施现金分红。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完成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完成登记,导致实际分派时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故公司2021年度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80,388.56万元(含税))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9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等情况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下列监管措施均不属于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一)2019年5月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属于行政处罚)
1、具体内容
2019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向公司印发《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19〕116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该监管关注函指出,公司在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方面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规定及时全面披露。在厦门证监局督促提醒后,公司已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2、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监管关注函》提到的问题,已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针对《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认真讨论和分析,深刻吸取教训,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2024年4月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属于行政处罚)
1、具体内容
因公司存在个别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个别子公司合同用印审批不规范等事项,厦门证监局于2024年4月10日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就前述事项,2024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印发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局警示函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8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对公司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监管工作函明确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函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公司于1个月内整改警示函相关事项,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监管措施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由公司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小组落实相应整改事项,通过全面梳理及自查、完善相关制度、信息系统升级、强化使用智能印控系统、组织培训和学习等方式进行了积极整改,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后续公司将根据要求报送书面整改报告,相关人员将根据要求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5.16%股份的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的临时议案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附楼6层2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述第11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郑永达、黄文洲、叶衍榴、邹少荣、林茂、陈东旭。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6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等相关文件
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8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对本次配股方案部分内容做出了如下调整:1、根据公司最新股本数据,调整模拟测算的本次配售股份数量;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778,769.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应调整。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现将公司就配股方案调整及相关系列文件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建发股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005,171,03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809,86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建发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4,071,338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51,424,968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78,769.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调整后: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8,00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借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银行借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本次配股系列文件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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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上述系列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配股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本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