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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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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55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HVLS风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相关技术服务,在原有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充分利用HVLS风扇业务积累的客户资源发挥业务协同优势,正式进入新能源领域,专注于工商业储能的渠道开发和运营业务。

  (一)HVLS风扇业务

  (1)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从事HVLS风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始终坚持以“制造精良产品,提供优质服务”为使命,为客户营造流动循环、自然舒适的空间环境,同时实现节能环保的效果。

  HVLS风扇,是一种风量大、低转速(转速一般为100转分钟以下)的大型风扇,具有较大的覆盖面积、形成立体微风效果、良好的节能效果、安全美观耐用、安装使用方便等显著特征。一台直径7.3米HVLS风扇在空旷场地中送风覆盖面积可达1,200平方米以上,能够实现类似自然微风的效果,提升人体舒适度,同时在与空调、供暖等通风调温措施配合使用的情况下,能够有效消除冷热空气在空间中的分层效应,降低能耗,提高暖通综合效率。

  HVLS风扇主要由驱动总成、扇叶组件以及控制系统等模块组成,驱动系统带动巨大扇叶通过一定角度的缓慢旋转从而实现大范围的空气流动,推动大量气流从上往下持续流向地面,并沿水平方向向周围流动扩散,产生持续不断、立体微风效果。

  根据驱动电机类型的不同,HVLS风扇主要包括异步电机HVLS风扇和永磁同步电机HVLS风扇,形成了相应的异步电机技术和永磁同步电机技术两种不同行业技术路线。永磁同步电机HVLS风扇是在HVLS风扇发展过程中开发的新型产品,相较于异步电机HVLS风扇具有较强的优势,在大风量、小型化等方面具备更多拓展的技术可行性,满足了多样化的应用场景需求。

  (2)行业发展变化

  我国HVLS风扇是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起步晚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各个领域的渗透率较低,经历了2008-2015年的快速发展期,目前总体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赛迪顾问相关数据,预计到2025年,全国HVLS风扇市场规模将达到35亿元,可实现年均增长率17%以上,全球HVLS风扇市场规模将达到12亿美元,实现年增长率10%以上。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工业化进程,行业发展新时期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国内厂商逐步走向海外市场,包括扩大出口或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二是厂房、仓储物流及各类公共场所等固定资产投资形成可观的存量和增量市场,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加快拓展,进入越来越多公共场所,行业市场需求被不断挖掘。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打造了永磁同步电机技术、新型扇叶技术、安全设计技术及新型矢量控制器技术等多项独特核心技术,积累了众多行业内的知名品牌 客户和应用场景,且HVLS风扇作为新兴的风扇产品,与传统的通风设备在产品功能及工作原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具有可比性,目前同行业主要从事 HVLS 风扇业务的其他公司未在境内或境外市场上市,公司 HVLS 风扇产品产销规模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工商业储能业务

  (1)主要产品介绍

  依托于公司HVLS风扇业务积累的工商业客户资源,公司自2023年起开始正式布局工商业储能领域,专注于工商业储能渠道开发和运营服务等业务。公司工商业储能业务集研发、生产、销售、投资、运营于一体,公司自主研发了全液冷储能新品“骐骥233kWh储能柜一体机”, 具备了更大容量、更长寿命、更高效率、更安全、更灵活、更智慧这六项关键特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高安全性、高可靠性、高效率、长循环寿命的工商业分布式储能电池系统解决方案。

  “骐骥233”采用ALL in One设计理念,通过将电池系统与PCS变流器一体化集成,率先在工商业储能系统领域实现了重要突破。其独特的全液冷散热方案,为电池系统和PCS变流器的一体化设计提供了可靠保障。这不仅显著提高了储能系统的安全性,还大幅度提升了系统的综合效率,从而为用户带来了更可观的全生命周期收益,同时缩短了投资回报周期。“骐骥233”的创新性双路辅助电源设计,为系统的正常运行、安全性以及可靠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其模块化储能系统集成和嵌入式液冷系统的运用,使其在各种应用场景下都表现出色。凭借着高安全性、长寿命、全场景应用的独特优势,再加上云平台管理系统的配合,用户可实现可视化云平台监控、实时查看以及安全预警功能。“骐骥233”的应用场景广泛,涵盖工业园区、商业楼宇、数据中心以及换电站等多个领域,为用户提供了高效、可靠的储能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工商业储能的投资运营商,聚焦于工商业储能业务,为客户提供“研、产、销、投、运”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从前期收资、技术测算、投资建设、系统交付,并网验收、到后期运维一通到底,致力于为工商业客户提供高性价比清洁能源解决方案。

  (2)行业发展变化

  随着国内工商储政策不断催化,各地分时电价政策落地、峰谷价差拉大,储能系统投资成本下降,工商业储能的经济性逐步显现,行业开始快速发展,2023 年成为工商业储能的发展元年。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依托国家能源局批准建设的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发布的《2023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底,根据全国电力安委会19家企业成员单位的报送情况,累计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958座、总规模25.00GW/50.86GWh;2023年新增投运486座、总规模18.11GW/36.81GWh,超过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在建417座、总规模20.43GW/41.7GWh。其中用户侧储能,已投0.70GW、占比2.80%;2023年新增0.21GW、占比1.20%。用户侧以工商业配储为主,累计投运总功率0.51GW、占用户侧比例72.88%,平均储能时长3.67小时;2023年新增装机全部为工商业配置储能。目前工商业配储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份。平均运行系数由2022年的0.40提升至0.59(日均运行小时14.25h、年均运行小时5203h),平均利用率指数由2022年的45%提升至65%,平均等效充放电次数317次。十四五以来,新增新型储能装机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拓展,多应用场景发挥功效,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工商业储能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公司从2023年开始正式进军工商业储能行业,致力于成为工商业储能渠道开发和运营服务的整体提供商,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投资、运营于一体,整体业务效率较高。公司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储能系统解决方案,通过工商业储能削峰填谷、应急备电等功效提升企业用能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增加企业移峰填谷收益,对制造业工厂、加工生产型企业、工业园区、大型物流中心等用电负荷较大、峰谷价差较大的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经济的电力保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年产1.2万台HVLS节能风扇、3万台PMSM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将募投项目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1,948.3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371.20万元。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5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8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并以15.6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0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2.2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4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并以15.6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关于对外投资暨对联营公司增资的事项

  2022年9月,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勒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勒新能源”)与河南豫资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豫资”)共同出资设立河南豫资开勒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开勒”),豫资开勒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开勒新能源以公司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对联营公司增资议案》,基于豫资开勒的长远发展需要,河南豫资与开勒新能源拟以货币方式合计对豫资开勒同比例增资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开勒新能源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豫资开勒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后开勒新能源出资比例为50%。同时,开勒新能源将其1%的表决权委托给河南豫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豫资开勒未来对外的融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

  截止报告期末,豫资开勒已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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